2025年隆安县病媒生物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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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隆安县病媒生物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拟对2025年隆安县病媒生物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2025年隆安县病媒生物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元

3.项目内容:按照《 (略) 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于2025年4月-2026年3月期间,在隆安县范围内开展蚊、蝇、鼠、蟑等监测(详见附件1)。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备履行该项目的法定资质,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三、报价材料要求

营业执照(有效年检)、行业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媒生物监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能力证明材料、硬件配置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印章与报价文件(附件2)一同密封递交。

四、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在2025年2月14日18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当面递交或邮寄到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北港华街1号,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 无论中标与否,提交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如中标单位在项目周期内表现良好,期满后能通过我中心质控考核的,经我中心综合评定后服务协议可延续一年。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北港华街1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7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拟对2025年隆安县病媒生物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2025年隆安县病媒生物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元

3.项目内容:按照《 (略) 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于2025年4月-2026年3月期间,在隆安县范围内开展蚊、蝇、鼠、蟑等监测(详见附件1)。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备履行该项目的法定资质,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三、报价材料要求

营业执照(有效年检)、行业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媒生物监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能力证明材料、硬件配置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印章与报价文件(附件2)一同密封递交。

四、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在2025年2月14日18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当面递交或邮寄到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北港华街1号,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 无论中标与否,提交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如中标单位在项目周期内表现良好,期满后能通过我中心质控考核的,经我中心综合评定后服务协议可延续一年。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北港华街1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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