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长沙县2025年、2026年零星测绘项目二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沙县:长沙县2025年、2026年零星测绘项目二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长沙县 (略) 2025年、2026年零星测绘项目二标段

(二)项目背景

长沙县 (略) 负责本县域内用地报批、违法用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负责控制测量(三等以下)、地形测量、用地红线拨地定桩工作;负责规划放线测量(建筑物定点放线)、规划复验线测量、规划验收测量;负责林权、水域测绘;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领域“多测合一”成果的备案等工作。一直 (略) 于业务范围广、测绘任务重、技术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状态;现有的测绘人员仅能完成测绘内业绘图、 (略) 理、质量审核和少部分外业测绘工作,无力再独立完成不动产测绘及零星测绘项目外业测绘,需聘请第三方机构来完成。为确保我县不动产登记发证、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执法、土地储备、土地交易、规划等后续测绘工作任务顺利进行,将零星测绘项目部分进行服务外包。

(三)项目预算与标段划分

采购人根据往年各乡镇(街道)测绘业务的工作量情况,将全县5个街道、13个镇划分为4个标段,采购预算总额为人民币*.00元/两年,本项目最高限价:*.00元/两年。其中:一标段采购预算*.00元/两年,一标段最高限价:*.00元/两年(包含:湘龙街道、泉塘街道、星沙街道、高桥镇、金井镇、开慧镇);二标段采购预算*.00元/两年,二标段最高限价:*.00元/两年(包含:黄兴镇、路口镇、青山铺镇、福临镇);三标段采购预算*.00元/两年,三标段最高限价:*.00元/两年(包含:黄花镇、长龙街道、春华镇、果园镇);四标段采购预算*.00元/两年,四标段最高限价:*.00元/两年(包含:江背镇、?梨街道、安沙镇、北山镇)。

(四)投标报价及要求

(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招标。

(2)采购人提供本标段采购预算,投标人须填报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本标段采购预算×(1-优惠率);采购人提供各工作内容服务费的上限价,投标人须填报提供各工作内容服务费的投标报价,单个工作内容服务费用的投标报价=单个工作内容服务费的上限价×(1-优惠率)。

(3)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标段最高限价,单个工作内容服务费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单个工作内容服务费的上限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执行按实结算

(5)各工作内容的服务费单价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允许价格调整。

(6)投标报价均在落地含税价基础上进行优惠。

(7)上限价一览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数量

计费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备注

1

地籍测量(含权籍调查)

单位、企业

1

*/㎡

私宅

1

200元/宗

2

房产测绘

房产预测

住宅

1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减半

商业、厂房

1

*/㎡

多功能综合体

1

*/㎡

房产实测

住宅

1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减半

商业、厂房

1

*/㎡

多功能综合体

1

*/㎡

3

1:500标准地形图

1

*/㎡

4

拨地定桩

1

150元/点

5

控制点测量(相当于Ⅱ级导线以上控制点)

1

400元/点

6

勘测定界(内业做卷)

1

300元/宗

50亩以下300元/宗(按优惠率计算);超过50亩的部分,单价固定为5元/亩)。

7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承包经营权、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

*/㎡

1

180元/宗

落宗费用

8

极坐标细部点测量

1

36元/点

注:项目服务时间期满即终止合同,已委托但未完成的项目,中标人应当继续完成直到验收合格,采购人不承诺二年之内的业务量多少,如发生采购人委托项目金额不足标段合同总价的情况,由此带来的风险归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予补偿。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二年,按任务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采购人职能职责范围内涉及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为长沙县范围内2025年、2026年度发生的零星测绘项目,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籍测量(包含权籍调查)、房产测绘(房产实测、房产预测);地形图测量;勘测定界(内业做卷);拨地定桩、控制点测量(相当于Ⅱ级导线以上控制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承包经营权、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极坐标细部点测量等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成果资料。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1)地籍测量(含权属调查)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开展地籍测量和权籍调查等工作,明确宗地的权属、面积、地类、界址、用途等,填写《权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和宗地图,以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求。

(2)房产测量

在开展权籍调查的同时,调查地上房屋自然状况、产权状况、利用状况等相关要素,摸清楚房屋的位置、门牌地址、权利人、结构、层次、层高、性质等,并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绘制房屋分层平面图、房屋分户平面图、面积测算,出具房产测绘报告并进行送审备案,同时具备与长沙县不动产 (略) 络读取或传输测绘成果的技术条件。

(3)拨地定桩

对用地红线、权属界线进行现场放桩,并现场做好明显标志和标识,坐标点放桩落地后,需及时向相关方交验桩位。放样定桩的精度和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要求。

(4)地形图测量

根据测绘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略) 范围内居民地、工矿建筑物、交通、管线、水系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进行测量,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绘制数字化标准分幅地形图。

(5)控制点测量

根据现行的测绘技术规范在 (略) 内,按测量任务所要求的精度布设一系列控制点和测定平面坐标和高程, (略) 域内为地形测量或工程测量建立起 (略) ,并出具控制点成果资料,控制点的点位和精度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6)勘测定界

根据项目用地范围线,依据已有的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空间规划图、基本农田图等成果资料,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略)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土地权属、地类类别以及地类面积量算等工作,编绘勘测定界图和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含相关图表资料),勘测定界成果资料满足建设用地报批、违 (略) 罚等工作。

(7)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承包经营权、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测绘

根据申请人及邻界人共同确认的点位,比对现有的成果资料,进行测绘并确定土地权属、面积量算等。测绘成果包括宗地图和权籍调查表(含相关图表资料)并提供落宗服务,以满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承包经营权、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发证工作需要。

(8)极坐标细部点测量

(二)技术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

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4°00′00″。

(2)高程系统及等高距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为0.5米。

(3)计量单位及精度要求

长度单位采用米(m),长度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保留两位小数;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保留四位小数;可将亩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界址点坐标保留3位小数;房产分摊系数保留6位小数。

(三)项目成果文件要求

(1)项目成果文件应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工程测量标准》(GB *-2020);《房产测量规范》(GB/T *.1-2000);《卫星导航定 (略) 络实时动态测量(RTK) 规范》(GB/T *-2020);《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1-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GB/T *-200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地籍调查规程》(GB/T *-2023);《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200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23);《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湘建房[2017]42号);《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 J*-2019);《 (略)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技术文件的要求,项目适用法律法规,项目收费参照文件,相应的成果文件试用法律法规、验收相应规范文件等。

(2)成果文件要求:项目涉及的成果文件较多,业务部门对中标单位提交的测绘成果实行线上审核。

(四)任务工期

(1)一般情况下,小宗地测绘成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大宗地由采购人根据估算工作量确定测绘成果交付时限(一般大宗地为六个工作日);除特殊原因外,投标人在测量任务下达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合格的测绘成果。若因天气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付测绘成果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申请延期交付测绘成果。(注:大宗业务和小宗业务定义:采购人根据业务受理时测绘申请人或单位提供的信息,估算土地测量面积和房产建筑面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定义为大宗业务:(1)土地、林权、水域测量面积超过20公顷;(2)房产建筑面积超过*平方米;(3)房地一体测量的土地测量面积超过10公顷且房产建筑面积超过*平方米。除大宗业务外的项目均定义为小宗业务。)

(2)采购人在测量任务下达时,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任务安排及进度安排,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任务。三次出现放弃任务情况、三次无故出现拖延完成测绘任务或三次出现测绘工作错误,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

(3)如遇紧急特殊任务(如司法协助、行政执法、信访或上级部门下达的紧急任务),投标人须在采购人临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并上交合格的测绘成果。如投标人尽全部技术力量在特殊规定的时间内仍无法完成此类测绘任务时,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签安排或者统筹安排。

(4)投标人所负责的标段内,采购人委派的所有测绘业务均由该测绘单位负责承担,不得选择性接受测绘任务委托。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以上四条承诺。(★)

六、验收标准

(1)执行《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要求,中标人完成工作流程后,由采购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县 (略) 。

结算方式:每次结算之前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履约验收,根据实际工作量和中标人的中标单价,按采购人对零星测绘服务单位考核评价的结果等次(优秀按100%,良好按80%,合格按60%,不合格的整改至合格按40%)据实结算上一个半年度的零星测绘服务费用,按半年度凭中标人出具的发票和实际工作量清单后支付。零星测绘服务单位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或<60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采购合同。

(二)其他要求与说明

(1)投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形象;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量工作,切实保证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在中标后原则上不予更换,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投标人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素质不得低于现有人员素质。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

(3)本项目采取按中标单价结算费用制度。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人员安排、日常生活保障以及交通工具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和定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四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未作出承诺或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或两个以上标段投标的,其参与的后开标标段的投标均作无 (略) 理,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投标人须保证自身人财物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身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

(6)投标单位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测绘数据、成果和登记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后和采购人签订《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7)本中标项目不允许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视为投标人违约,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投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成果质量要求,由此所需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采购人约定的要求造成不良后果时,投标人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不能提出异议。

(8)投标人因工商营业执照或测绘资质证书等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有关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向采购人进行变更。

(9)采购人不承诺二年之内的业务量多少。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落实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本项目除有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设置专职的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投标人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生产作业。

(10)如因改革工作需要,造成采购人无法履行《采购合同》,致使测绘业务委托终止的,即《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

(11)检查验收

投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测绘成果质量要求规定,先进行全面自检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再将合格的测绘成果交由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积极配合。

小型或简单项目,由采购人按投标人完成项目量进行批次随机抽检验收。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具有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考核

对投标人的管理和考核按照《零星测绘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和评价实施细则》执行。详细内容见附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长沙县 (略) 2025年、2026年零星测绘项目二标段

(二)项目背景

长沙县 (略) 负责本县域内用地报批、违法用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负责控制测量(三等以下)、地形测量、用地红线拨地定桩工作;负责规划放线测量(建筑物定点放线)、规划复验线测量、规划验收测量;负责林权、水域测绘;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领域“多测合一”成果的备案等工作。一直 (略) 于业务范围广、测绘任务重、技术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状态;现有的测绘人员仅能完成测绘内业绘图、 (略) 理、质量审核和少部分外业测绘工作,无力再独立完成不动产测绘及零星测绘项目外业测绘,需聘请第三方机构来完成。为确保我县不动产登记发证、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执法、土地储备、土地交易、规划等后续测绘工作任务顺利进行,将零星测绘项目部分进行服务外包。

(三)项目预算与标段划分

采购人根据往年各乡镇(街道)测绘业务的工作量情况,将全县5个街道、13个镇划分为4个标段,采购预算总额为人民币*.00元/两年,本项目最高限价:*.00元/两年。其中:一标段采购预算*.00元/两年,一标段最高限价:*.00元/两年(包含:湘龙街道、泉塘街道、星沙街道、高桥镇、金井镇、开慧镇);二标段采购预算*.00元/两年,二标段最高限价:*.00元/两年(包含:黄兴镇、路口镇、青山铺镇、福临镇);三标段采购预算*.00元/两年,三标段最高限价:*.00元/两年(包含:黄花镇、长龙街道、春华镇、果园镇);四标段采购预算*.00元/两年,四标段最高限价:*.00元/两年(包含:江背镇、?梨街道、安沙镇、北山镇)。

(四)投标报价及要求

(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招标。

(2)采购人提供本标段采购预算,投标人须填报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本标段采购预算×(1-优惠率);采购人提供各工作内容服务费的上限价,投标人须填报提供各工作内容服务费的投标报价,单个工作内容服务费用的投标报价=单个工作内容服务费的上限价×(1-优惠率)。

(3)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标段最高限价,单个工作内容服务费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单个工作内容服务费的上限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执行按实结算

(5)各工作内容的服务费单价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允许价格调整。

(6)投标报价均在落地含税价基础上进行优惠。

(7)上限价一览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数量

计费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备注

1

地籍测量(含权籍调查)

单位、企业

1

*/㎡

私宅

1

200元/宗

2

房产测绘

房产预测

住宅

1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减半

商业、厂房

1

*/㎡

多功能综合体

1

*/㎡

房产实测

住宅

1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减半

商业、厂房

1

*/㎡

多功能综合体

1

*/㎡

3

1:500标准地形图

1

*/㎡

4

拨地定桩

1

150元/点

5

控制点测量(相当于Ⅱ级导线以上控制点)

1

400元/点

6

勘测定界(内业做卷)

1

300元/宗

50亩以下300元/宗(按优惠率计算);超过50亩的部分,单价固定为5元/亩)。

7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承包经营权、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

*/㎡

1

180元/宗

落宗费用

8

极坐标细部点测量

1

36元/点

注:项目服务时间期满即终止合同,已委托但未完成的项目,中标人应当继续完成直到验收合格,采购人不承诺二年之内的业务量多少,如发生采购人委托项目金额不足标段合同总价的情况,由此带来的风险归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予补偿。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二年,按任务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采购人职能职责范围内涉及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为长沙县范围内2025年、2026年度发生的零星测绘项目,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籍测量(包含权籍调查)、房产测绘(房产实测、房产预测);地形图测量;勘测定界(内业做卷);拨地定桩、控制点测量(相当于Ⅱ级导线以上控制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承包经营权、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极坐标细部点测量等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成果资料。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1)地籍测量(含权属调查)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开展地籍测量和权籍调查等工作,明确宗地的权属、面积、地类、界址、用途等,填写《权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和宗地图,以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求。

(2)房产测量

在开展权籍调查的同时,调查地上房屋自然状况、产权状况、利用状况等相关要素,摸清楚房屋的位置、门牌地址、权利人、结构、层次、层高、性质等,并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绘制房屋分层平面图、房屋分户平面图、面积测算,出具房产测绘报告并进行送审备案,同时具备与长沙县不动产 (略) 络读取或传输测绘成果的技术条件。

(3)拨地定桩

对用地红线、权属界线进行现场放桩,并现场做好明显标志和标识,坐标点放桩落地后,需及时向相关方交验桩位。放样定桩的精度和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要求。

(4)地形图测量

根据测绘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略) 范围内居民地、工矿建筑物、交通、管线、水系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进行测量,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绘制数字化标准分幅地形图。

(5)控制点测量

根据现行的测绘技术规范在 (略) 内,按测量任务所要求的精度布设一系列控制点和测定平面坐标和高程, (略) 域内为地形测量或工程测量建立起 (略) ,并出具控制点成果资料,控制点的点位和精度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6)勘测定界

根据项目用地范围线,依据已有的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空间规划图、基本农田图等成果资料,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略)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土地权属、地类类别以及地类面积量算等工作,编绘勘测定界图和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含相关图表资料),勘测定界成果资料满足建设用地报批、违 (略) 罚等工作。

(7)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承包经营权、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测绘

根据申请人及邻界人共同确认的点位,比对现有的成果资料,进行测绘并确定土地权属、面积量算等。测绘成果包括宗地图和权籍调查表(含相关图表资料)并提供落宗服务,以满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承包经营权、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发证工作需要。

(8)极坐标细部点测量

(二)技术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

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4°00′00″。

(2)高程系统及等高距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为0.5米。

(3)计量单位及精度要求

长度单位采用米(m),长度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保留两位小数;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保留四位小数;可将亩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界址点坐标保留3位小数;房产分摊系数保留6位小数。

(三)项目成果文件要求

(1)项目成果文件应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工程测量标准》(GB *-2020);《房产测量规范》(GB/T *.1-2000);《卫星导航定 (略) 络实时动态测量(RTK) 规范》(GB/T *-2020);《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1-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GB/T *-200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地籍调查规程》(GB/T *-2023);《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200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23);《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湘建房[2017]42号);《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 J*-2019);《 (略)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技术文件的要求,项目适用法律法规,项目收费参照文件,相应的成果文件试用法律法规、验收相应规范文件等。

(2)成果文件要求:项目涉及的成果文件较多,业务部门对中标单位提交的测绘成果实行线上审核。

(四)任务工期

(1)一般情况下,小宗地测绘成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大宗地由采购人根据估算工作量确定测绘成果交付时限(一般大宗地为六个工作日);除特殊原因外,投标人在测量任务下达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合格的测绘成果。若因天气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付测绘成果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申请延期交付测绘成果。(注:大宗业务和小宗业务定义:采购人根据业务受理时测绘申请人或单位提供的信息,估算土地测量面积和房产建筑面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定义为大宗业务:(1)土地、林权、水域测量面积超过20公顷;(2)房产建筑面积超过*平方米;(3)房地一体测量的土地测量面积超过10公顷且房产建筑面积超过*平方米。除大宗业务外的项目均定义为小宗业务。)

(2)采购人在测量任务下达时,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任务安排及进度安排,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任务。三次出现放弃任务情况、三次无故出现拖延完成测绘任务或三次出现测绘工作错误,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

(3)如遇紧急特殊任务(如司法协助、行政执法、信访或上级部门下达的紧急任务),投标人须在采购人临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并上交合格的测绘成果。如投标人尽全部技术力量在特殊规定的时间内仍无法完成此类测绘任务时,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签安排或者统筹安排。

(4)投标人所负责的标段内,采购人委派的所有测绘业务均由该测绘单位负责承担,不得选择性接受测绘任务委托。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以上四条承诺。(★)

六、验收标准

(1)执行《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要求,中标人完成工作流程后,由采购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县 (略) 。

结算方式:每次结算之前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履约验收,根据实际工作量和中标人的中标单价,按采购人对零星测绘服务单位考核评价的结果等次(优秀按100%,良好按80%,合格按60%,不合格的整改至合格按40%)据实结算上一个半年度的零星测绘服务费用,按半年度凭中标人出具的发票和实际工作量清单后支付。零星测绘服务单位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或<60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采购合同。

(二)其他要求与说明

(1)投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形象;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量工作,切实保证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在中标后原则上不予更换,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投标人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素质不得低于现有人员素质。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

(3)本项目采取按中标单价结算费用制度。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人员安排、日常生活保障以及交通工具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和定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四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未作出承诺或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或两个以上标段投标的,其参与的后开标标段的投标均作无 (略) 理,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投标人须保证自身人财物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身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

(6)投标单位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测绘数据、成果和登记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后和采购人签订《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7)本中标项目不允许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视为投标人违约,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投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成果质量要求,由此所需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采购人约定的要求造成不良后果时,投标人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不能提出异议。

(8)投标人因工商营业执照或测绘资质证书等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有关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向采购人进行变更。

(9)采购人不承诺二年之内的业务量多少。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落实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本项目除有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设置专职的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投标人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生产作业。

(10)如因改革工作需要,造成采购人无法履行《采购合同》,致使测绘业务委托终止的,即《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此承诺。(★)

(11)检查验收

投标人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测绘成果质量要求规定,先进行全面自检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再将合格的测绘成果交由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积极配合。

小型或简单项目,由采购人按投标人完成项目量进行批次随机抽检验收。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具有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考核

对投标人的管理和考核按照《零星测绘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和评价实施细则》执行。详细内容见附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