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湖南湘江新区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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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湖南湘江新区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 (略) 供水行业服务质量与安全供水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最后一公里”供水安全,拟采购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 (略) 内 (略) 二次供水设施开展水质监测服务。

本次监测服务分两部分开展: (略) 未接管的 (略) (约164个),季度采样约308点次,监测频次为1个点次/季度,计1232个点次/年;②对 (略) 二次供水水质开展应急监测,计120个点次/年;共计约为1352个点次/年。

具体水质检测指标为pH值、肉眼可见物、浑浊度、色度、臭和味、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必检8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略)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二、相关标准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略))等相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服务,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和数据统计,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准确、可靠性,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量控制考核、检查、样品平行检验和质量评价等。

三、技术规格

序号

检测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二次供水必检8项

点次/年

1232

372

(略)

每个季度检测一次,年度共计检测四次,含采样费。

2

二次供水应急监测

点次/年

120

484

(略)

常规检测之外的应急检测,含采样费。

合计

1352

(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具备采样、样品运输的设备、时间条件和及时分析所需的检测实验室条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检测报告成果,检测中一旦发现水质有异常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2.按本项目要求制订专项监测方案,并配备专业检测团队,如需更换项目主要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对样品的分析数据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对所有向采购人提供的采样、检测、报告等一切数据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纠纷的一切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采取简易程序方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按时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成果报告,严格按合同违约责任要 (略) 置。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费用包干、据实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并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按照综合单价与实际数量计算实际发生费用,每半年度结算一次。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 (略) 供水行业服务质量与安全供水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最后一公里”供水安全,拟采购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 (略) 内 (略) 二次供水设施开展水质监测服务。

本次监测服务分两部分开展: (略) 未接管的 (略) (约164个),季度采样约308点次,监测频次为1个点次/季度,计1232个点次/年;②对 (略) 二次供水水质开展应急监测,计120个点次/年;共计约为1352个点次/年。

具体水质检测指标为pH值、肉眼可见物、浑浊度、色度、臭和味、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必检8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略)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二、相关标准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略))等相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服务,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和数据统计,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准确、可靠性,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量控制考核、检查、样品平行检验和质量评价等。

三、技术规格

序号

检测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二次供水必检8项

点次/年

1232

372

(略)

每个季度检测一次,年度共计检测四次,含采样费。

2

二次供水应急监测

点次/年

120

484

(略)

常规检测之外的应急检测,含采样费。

合计

1352

(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具备采样、样品运输的设备、时间条件和及时分析所需的检测实验室条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检测报告成果,检测中一旦发现水质有异常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2.按本项目要求制订专项监测方案,并配备专业检测团队,如需更换项目主要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对样品的分析数据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对所有向采购人提供的采样、检测、报告等一切数据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纠纷的一切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采取简易程序方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按时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成果报告,严格按合同违约责任要 (略) 置。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费用包干、据实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并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按照综合单价与实际数量计算实际发生费用,每半年度结算一次。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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