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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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营口富隆工程 (略) 发布时间: 2025-02-10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采购单位将食堂承包给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经营管理,食堂所在位置: (略) (略) (略) 南9号一楼,食堂面积约230平方米(其中就餐面积约170平方米,加工及备餐等面积约60平方米)。

2.服务费用及期限:服务费用总价预算约人民币 (略)元/年,上述总价已包含餐费、人员、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其中餐费44.(略)元,厨师费用5.(略)元,面点师费用3.(略)元,勤杂服务人员费用(略)元)。餐费标准每人每天 17.00 元,每月按就餐人数、天数等实际情况结算费用。

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 (略) 每年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工满意度情况,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度食堂承包合同。

本项目食堂需配备工作人员5人,其中;厨师1人;面点师1人;勤杂服务人员3人

3.工作人员用餐全部为自助/分餐,就餐标准每人每天 17.00 元。供应商应保证用餐供应量,既满足就餐人员的需要,又保证不得浪费。

每日早餐提供主食不少于 4 样、副食不少于 6 样,另外应提供牛奶和豆浆。

每日午餐主食不少于 4 样、副食不少于6样(可含一种汤),另外应提供水果或酸奶。

供应商应提前制定下一周的菜单,包括每日早餐、午餐具体菜品明细,应做到主副食调剂多样化,营养均衡。菜单经食堂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在执法队一楼食堂门口公示,如有特殊情况,经同意可略作调整。

4.供应商应保证供餐时间,原则早餐时间为7:30—8:20,午餐时间为11:30—12:30。如因特殊原因,食堂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或要求提供盒饭。

5.供应商应自觉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并接受采购单位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采购单位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特别是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建设。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管理办法,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食品的供应渠道必须严格把关,采购物资必须从有资质及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市场准入的单位购进,保存好进货单据。必须做好经营场所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餐具的消毒工作。制定卫生工作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悬挂在工作场所,接受监督。

6.供应商承包食堂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供应商承包的食堂以服务机关为目的,不得改变食堂用途,不得转包,不得对外营业,要做到环境优雅、安全卫生,把好采购关、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

7.供应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工作人员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8.厨具、餐具等设备用品由采购单位提供,发生人为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自然损坏和确实需要购买的厨具、餐具等设备用品,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购买物品,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设备在承包使用期间需要维修的,由供应商提出,采购单位负责维修。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拖把、手套、清洗液等由供应商按实际情况上报给采购单位,核验批准后由采购单位购买。

9.采购单位负责支付食堂取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并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供应商应做好水、电、气能耗管理,杜绝浪费。

10.经营期内,采购单位可按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职工就餐满意度调查,如职工就餐满意率低于70%或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轻微中毒反应)或在经营中以次充好、降低成本、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11.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保障食堂消防设施到位,明确消防责任人,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事故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向供应商要求经济赔偿。

12.供应商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经营期间与供应商发生的一切人员、经济纠纷,完全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如因纠纷对采购单位发生影响,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用、律师费等所有的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 (略) 每年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工满意度情况,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度食堂承包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 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11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开标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 (略) 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5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略),联系人:赵先生。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 营口富隆工程 (略) (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泉通消防旁四层黄色办公楼)。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略) (略) 南 9 号
联系方式:041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富隆工程 (略)
地 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0417-(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富隆工程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17-(略)

公告信息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营口富隆工程 (略) 发布时间: 2025-02-10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采购单位将食堂承包给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经营管理,食堂所在位置: (略) (略) (略) 南9号一楼,食堂面积约230平方米(其中就餐面积约170平方米,加工及备餐等面积约60平方米)。

2.服务费用及期限:服务费用总价预算约人民币 (略)元/年,上述总价已包含餐费、人员、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其中餐费44.(略)元,厨师费用5.(略)元,面点师费用3.(略)元,勤杂服务人员费用(略)元)。餐费标准每人每天 17.00 元,每月按就餐人数、天数等实际情况结算费用。

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 (略) 每年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工满意度情况,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度食堂承包合同。

本项目食堂需配备工作人员5人,其中;厨师1人;面点师1人;勤杂服务人员3人

3.工作人员用餐全部为自助/分餐,就餐标准每人每天 17.00 元。供应商应保证用餐供应量,既满足就餐人员的需要,又保证不得浪费。

每日早餐提供主食不少于 4 样、副食不少于 6 样,另外应提供牛奶和豆浆。

每日午餐主食不少于 4 样、副食不少于6样(可含一种汤),另外应提供水果或酸奶。

供应商应提前制定下一周的菜单,包括每日早餐、午餐具体菜品明细,应做到主副食调剂多样化,营养均衡。菜单经食堂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在执法队一楼食堂门口公示,如有特殊情况,经同意可略作调整。

4.供应商应保证供餐时间,原则早餐时间为7:30—8:20,午餐时间为11:30—12:30。如因特殊原因,食堂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或要求提供盒饭。

5.供应商应自觉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并接受采购单位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采购单位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特别是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建设。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管理办法,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食品的供应渠道必须严格把关,采购物资必须从有资质及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市场准入的单位购进,保存好进货单据。必须做好经营场所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餐具的消毒工作。制定卫生工作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悬挂在工作场所,接受监督。

6.供应商承包食堂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供应商承包的食堂以服务机关为目的,不得改变食堂用途,不得转包,不得对外营业,要做到环境优雅、安全卫生,把好采购关、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

7.供应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工作人员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8.厨具、餐具等设备用品由采购单位提供,发生人为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自然损坏和确实需要购买的厨具、餐具等设备用品,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购买物品,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设备在承包使用期间需要维修的,由供应商提出,采购单位负责维修。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拖把、手套、清洗液等由供应商按实际情况上报给采购单位,核验批准后由采购单位购买。

9.采购单位负责支付食堂取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并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供应商应做好水、电、气能耗管理,杜绝浪费。

10.经营期内,采购单位可按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职工就餐满意度调查,如职工就餐满意率低于70%或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轻微中毒反应)或在经营中以次充好、降低成本、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11.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保障食堂消防设施到位,明确消防责任人,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事故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向供应商要求经济赔偿。

12.供应商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经营期间与供应商发生的一切人员、经济纠纷,完全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如因纠纷对采购单位发生影响,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用、律师费等所有的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 (略) 每年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工满意度情况,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度食堂承包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 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11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开标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 (略) 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5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略),联系人:赵先生。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 营口富隆工程 (略) (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泉通消防旁四层黄色办公楼)。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略) (略) 南 9 号
联系方式:041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富隆工程 (略)
地 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0417-(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富隆工程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1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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