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宁波梅 (略) 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宁波 (略) ,采购代理人为世明 (略)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及展厅家具采购(重招)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非依法必招。
2、主要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交货期 |
1 | (略) 及展厅家具采购 | 人民币105.#元 | 宁波梅 (略) 项 (略) 及展厅家具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5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近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要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为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取消成交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2月11日9:00至2025年02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http://**: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 (略) 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 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略) (略) 666号宁波 (略) 宁兴大厦20楼2008室。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系统使用费
(略) (略) 系统使用费收 (略) (略) (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略) (略) (http://**)、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gov.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上发布。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 (略) \u3000
地址: (略) (略) 梅山 (略) (略) 2号1幢
联系人:邱志伟
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世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96号东航大厦18-19楼
联 系 人:章瑚婷、夏琳、韩丽珺
电话:057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宁波梅 (略) 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宁波 (略) ,采购代理人为世明 (略)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及展厅家具采购(重招)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非依法必招。
2、主要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交货期 |
1 | (略) 及展厅家具采购 | 人民币105.#元 | 宁波梅 (略) 项 (略) 及展厅家具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5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近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要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为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取消成交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2月11日9:00至2025年02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http://**: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 (略) 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 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略) (略) 666号宁波 (略) 宁兴大厦20楼2008室。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系统使用费
(略) (略) 系统使用费收 (略) (略) (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略) (略) (http://**)、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gov.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上发布。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 (略) \u3000
地址: (略) (略) 梅山 (略) (略) 2号1幢
联系人:邱志伟
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世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96号东航大厦18-19楼
联 系 人:章瑚婷、夏琳、韩丽珺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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