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麻醉、精神药品等销毁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过期麻醉、精神药品 (略) 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金秋 (略) ( (略) (略) 麻园 (略) 鑫鼎半山二期B组团6幢4层商铺(如意楼楼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2 月 21 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GZJQ-01-(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过期麻醉、精神药品 (略) 置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处置费:3000元/吨;运输费:(略)
采购范围: (略) (略) 过期麻醉、精神药品 (略) 置服务(详见附件5采购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略) 置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内出具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 (略) 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4.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供应商需要踏勘的:自行组织踏勘。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 2 月 11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2 月 17 日17时00分
地点:贵州金秋 (略) ( (略) (略) 麻园 (略) 鑫鼎半山二期B组团6幢4层商铺(如意楼楼上))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300 .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21 日16点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地点: (略) (略) 采购科开标室(507)
五、开启时间:2025年 2 月 21 日16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采购科开标室(507)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2025年 2 月 10 日16: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略)仟元整(¥(略))(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开户名:贵州金秋 (略)
开户行:贵州毕节农村 (略) 大新桥支行
帐 号:(略)310
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2号
联系人:母女士
联系电话:0857-(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金秋 (略)
地址: (略) (略) 麻园 (略) 鑫鼎半山二期B组团6幢4层商铺(如意楼楼上)
联系方式:(略)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概况 (略) (略) 过期麻醉、精神药品 (略) 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金秋 (略) ( (略) (略) 麻园 (略) 鑫鼎半山二期B组团6幢4层商铺(如意楼楼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2 月 21 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GZJQ-01-(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过期麻醉、精神药品 (略) 置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处置费:3000元/吨;运输费:(略)
采购范围: (略) (略) 过期麻醉、精神药品 (略) 置服务(详见附件5采购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略) 置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内出具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 (略) 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4.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供应商需要踏勘的:自行组织踏勘。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 2 月 11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2 月 17 日17时00分
地点:贵州金秋 (略) ( (略) (略) 麻园 (略) 鑫鼎半山二期B组团6幢4层商铺(如意楼楼上))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300 .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21 日16点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地点: (略) (略) 采购科开标室(507)
五、开启时间:2025年 2 月 21 日16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采购科开标室(507)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2025年 2 月 10 日16: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略)仟元整(¥(略))(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开户名:贵州金秋 (略)
开户行:贵州毕节农村 (略) 大新桥支行
帐 号:(略)310
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2号
联系人:母女士
联系电话:0857-(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金秋 (略)
地址: (略) (略) 麻园 (略) 鑫鼎半山二期B组团6幢4层商铺(如意楼楼上)
联系方式:(略)
3.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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