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长平村、月明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长平村、月明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征求意见公告
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长平村、月明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 (略) 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7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提出有相关依据的主要意见或建议。
2、同时将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递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兴县夹浦镇
联系人:顾工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 (略)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16室
联系人:邱工、诸工
电话:0572-#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长平村、月明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征求意见公告
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长平村、月明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 (略) 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7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提出有相关依据的主要意见或建议。
2、同时将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递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兴县夹浦镇
联系人:顾工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 (略)
地址:长兴县金荣大厦1916室
联系人:邱工、诸工
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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