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湖溢洪道北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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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湖溢洪道北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金沙湖溢洪道北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BHA-#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A-#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湖溢洪道北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红安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4】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红安县竹湖郎阅南侧溢洪道北侧。
建设规模:总投资508.#元, (略) 150 平方米(含 35 米长驳岸),新建停车场3800 平方米,新建休闲广场及连廊 2500 平方米, (略) 1300 平方米,绿化及游步道 5500 平方米,新建门卫室 30 平方米,以及配套水电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金沙湖溢洪道北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含图审费及其他专项审查费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拟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12
合同估算价:454.#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 (略) 政行业#级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3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独立或非独立承接EPC业绩均认可)或合同金额不少于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②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③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类似施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未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5、财务要求:/;6、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上述资格要求;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4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湖北 (略)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沿河大道时代广场1号楼6楼
地址:
(略) 红安县城关镇 (略) 敢鱼 (略) 北(思源学校旁)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黄冬
联系人:
郑慧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2月10日
备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金沙湖溢洪道北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BHA-#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A-#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湖溢洪道北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红安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4】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红安县竹湖郎阅南侧溢洪道北侧。
建设规模:总投资508.#元, (略) 150 平方米(含 35 米长驳岸),新建停车场3800 平方米,新建休闲广场及连廊 2500 平方米, (略) 1300 平方米,绿化及游步道 5500 平方米,新建门卫室 30 平方米,以及配套水电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金沙湖溢洪道北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含图审费及其他专项审查费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拟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12
合同估算价:454.#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 (略) 政行业#级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3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独立或非独立承接EPC业绩均认可)或合同金额不少于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②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③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类似施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未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5、财务要求:/;6、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上述资格要求;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4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湖北 (略)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沿河大道时代广场1号楼6楼
地址:
(略) 红安县城关镇 (略) 敢鱼 (略) 北(思源学校旁)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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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黄冬
联系人:
郑慧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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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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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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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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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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