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技术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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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技术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28.*元;

最高限价:28.*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0日15:00至2025年2月14日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政府采购室;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提交一正三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中林

电  ???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梅中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4.1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4.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是否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进行转包、或分包

7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8

评标委员会的

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自行评审

9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表。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建议建议 建议修改为 。

3.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情形和标书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采购清单中若涉及具体品牌及其型号的产品,品牌及其型号仅供参考。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五章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

2.3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货物:指项目所采购的产品设备、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设备及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审查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若需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有关规定提出。

三、投标文件

8.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8.3 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格式要求

9.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为了投标文件的规范和统一,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可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

11.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密封)、签署和装订

11.1 主要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

11.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旁边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1.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1.5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要求密封,在检查密封情况环节查出作为废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电子投标不适用本条)

12.投标截止期

1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人,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电子投标应当按照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传投标文件。

12.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2.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报价如果出现总价与单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

13.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4?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3.5?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处理。

13.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3.7?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应自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保证金(项目未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适用本条)

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以凭证为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要求提交。

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投标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

1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规定被没收。

四、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西 (略) (略) 相关规定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需自行在开标时间登录西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建议供应商使用IE浏览器登录西 (略) (略) 不 (略) (系统)要求提前进行环境检测,以便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依照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规范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在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各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系统客观原因除外)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解密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17.3?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7.4?投标人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资格审查

18.1 项目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的资格审查主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项目后续符合性、价格、商务及技术服务评审。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其投标无效。

18.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评标委员会

19.1 本项目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 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文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符合性审查

20.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0.2 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所谓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指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数量、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及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将不公平。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3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 (略) 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0.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5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1.详细评审

21.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1.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1.3 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1.4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3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接触

23.1 除本须知规定的情形外,从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23.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五、授予合同

24.授予合同的准则:原则上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5.中标通知

????25.1 在确定中标人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26.2 招标文件及变更公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8.质疑和投诉

关于本项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方法、时间以及要求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用查询

29.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的 (略) 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文件规定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第三章 资格审查

1.项目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的资格审查主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项目后续符合性、价格、商务及技术服务评审。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其投标无效。

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是否

符合要求

1

投标人名称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符合

¨不符合

2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须签字)

¨符合

¨不符合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符合

¨不符合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符合

¨不符合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2. 提供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符合

¨不符合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符合

¨不符合

7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记录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符合

¨不符合

结论

¨通过 ?????¨不通过 ??

注:1.是否符合要求请在每项要求最后一列中如实对应勾选;

2.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通过。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

????1. 本项目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 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文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7人以上单数,其中 建议修改为 其中评审专家的比例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二、符合性审查

1. 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其投标无效。

2.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不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

是否

符合要求

1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且未超过各产品单价分项限价);

2.未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符合

¨不符合

2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符合

¨不符合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

¨不符合

4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

¨不符合

5

交货期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

¨不符合

6

投标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及对采购人关于本次采购的验收、保修和售后要求的响应情况无实质性遗漏

¨符合

¨不符合

7

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符合

¨不符合

8

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符合

¨不符合

结论

¨通过 ?????¨不通过 ??

注:1.是否符合要求请在每项要求最后一列中如实对应勾选,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通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价格、商务和技术评审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 (略) 理。

4.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价格评审。

4.1 本项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比重。具体评审公式见下附《详细评审标准》。

4.2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3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除招标公告明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包外的其余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4.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修正。

5.商务和技术评审

5.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附《详细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书面评标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5.4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5 向投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投标人。

5.6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价格、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标标准说明

属性

价格部分(30分)

1

价格分

30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技术部分(68分)

2

质量保证及措施

2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管控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承诺②质量保障体系③质量控制措施④成品保证措施:措施中全部包含以上内容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4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6分,每有1项内容有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

描述有误、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内容粗糙简短等。

3

供货计划安排保证措施

2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计划安排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措施②供货安全③供货进度④原产品质量管控⑤产品的运输及存放等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以上要求,内容完整,清晰的得20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

描述有误、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内容粗糙简短等。

4

配送能力

4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配送车辆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描述清晰,配置齐全,提供1辆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5

售后服务方案

20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计划②售后服务承诺③本地化服务方案及备品备件供应④售后响应时间⑤售后服务人员及职责或分等进行综合评估。方案内容完全满足要求且方案内容详细完整,有条理且可行,与项目匹配度高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每项表述不完整、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偏差的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2分)

6

《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1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非强制采购的,投标人每提供1个环境标志产品得0.5分,本项最高1分,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备注:以最新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公司注册地在不 (略) 或少数 (略) 得1分,否则得0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说明: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查实为无效或伪造,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 (略) 罚。

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货物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

序号

品目

参数规格

数量

1

电视机

100寸;响应时间<8ms;网络支持:无线\有线;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

4

2

投影仪

视频接口:HDMI 1.4,VGA,AV接口

最大兼容分:1920*1080dpi

开机广告:开机无广告;

安装方式:桌上正投、吊装正投、吊装背投、桌上背投

4

3

E字型工位桌

长:1200mm-1400mm???宽:1000mm-1200mm

高:1100mm-1300mm

12

4

摄像头

分辨率:1080p????对焦:自动对焦

免驱动,可夹式

4

5

打印机

功能:复印、扫描、打印

连接方式:有线, (略) ,USB

纸张输入容量:250-499页

单面支持纸张尺寸A4;A5;B5

24

6

台式电脑

CPU:i7-*??内存:32G

硬盘:固态硬盘512G

显示器:24.5英寸??键盘、鼠标

10

7

台式电脑

CPU:i5-*??内存:16G

硬盘:固态硬盘512G

显示器:24.5英寸??键盘、鼠标

4

8

笔记本电脑

MateBook GT14 ENZH-32

Intel ARC(Uitra5 W11

32GB+1TB 深空灰

4

9

中心挂牌

(略) (略) (略) 牌子下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藏汉字体

1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质保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产品(包含软件升级等)均提供不少于3年(含3年)的质保和运维服务,自最终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身服务,保证保证零配件的供给。且供应商要做到定期的维护维修服务。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为原装产品,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产品型号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交货要求

1、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完成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送货地点

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西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安装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三)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四)施工要求

????无

(五)付款条件

??????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六)其他要求

????本次项目所招的硬件设备均应优先采用环保节能类产品。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方

*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1.2.2 货物数量:;

1.2.3 货物质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1.4.2 发票开具方式:。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1.5.2 交付地点:;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 (略) 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略) 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 (略) 名称) (略) 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方:*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方或者与*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方应保证*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方的正常工作,*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方,以便*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方;*方收到*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方同意,*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方应就分包项目向*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方破产

如果*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2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

2.21.3 如果*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方要求*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一: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格式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六: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七: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十: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

附件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28.*元;

最高限价:28.*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0日15:00至2025年2月14日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政府采购室;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提交一正三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中林

电  ???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梅中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4.1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4.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是否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进行转包、或分包

7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8

评标委员会的

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自行评审

9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表。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建议建议 建议修改为 。

3.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情形和标书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采购清单中若涉及具体品牌及其型号的产品,品牌及其型号仅供参考。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五章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

2.3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货物:指项目所采购的产品设备、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设备及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审查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若需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有关规定提出。

三、投标文件

8.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8.3 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格式要求

9.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为了投标文件的规范和统一,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可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

11.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密封)、签署和装订

11.1 主要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

11.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旁边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1.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1.5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要求密封,在检查密封情况环节查出作为废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电子投标不适用本条)

12.投标截止期

1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人,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电子投标应当按照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传投标文件。

12.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2.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报价如果出现总价与单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

13.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4?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3.5?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处理。

13.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3.7?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应自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保证金(项目未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适用本条)

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以凭证为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要求提交。

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投标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

1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规定被没收。

四、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西 (略) (略) 相关规定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需自行在开标时间登录西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建议供应商使用IE浏览器登录西 (略) (略) 不 (略) (系统)要求提前进行环境检测,以便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依照西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规范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在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各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系统客观原因除外)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解密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17.3?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7.4?投标人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资格审查

18.1 项目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的资格审查主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项目后续符合性、价格、商务及技术服务评审。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其投标无效。

18.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评标委员会

19.1 本项目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 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文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符合性审查

20.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0.2 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所谓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指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数量、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及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将不公平。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3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 (略) 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0.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5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1.详细评审

21.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1.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1.3 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1.4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3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接触

23.1 除本须知规定的情形外,从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23.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五、授予合同

24.授予合同的准则:原则上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5.中标通知

????25.1 在确定中标人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26.2 招标文件及变更公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8.质疑和投诉

关于本项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方法、时间以及要求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用查询

29.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的 (略) 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文件规定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第三章 资格审查

1.项目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的资格审查主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项目后续符合性、价格、商务及技术服务评审。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其投标无效。

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是否

符合要求

1

投标人名称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符合

¨不符合

2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须签字)

¨符合

¨不符合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符合

¨不符合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符合

¨不符合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2. 提供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符合

¨不符合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符合

¨不符合

7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记录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符合

¨不符合

结论

¨通过 ?????¨不通过 ??

注:1.是否符合要求请在每项要求最后一列中如实对应勾选;

2.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通过。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

????1. 本项目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 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文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7人以上单数,其中 建议修改为 其中评审专家的比例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二、符合性审查

1. 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其投标无效。

2.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不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

是否

符合要求

1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且未超过各产品单价分项限价);

2.未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符合

¨不符合

2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符合

¨不符合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

¨不符合

4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

¨不符合

5

交货期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

¨不符合

6

投标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及对采购人关于本次采购的验收、保修和售后要求的响应情况无实质性遗漏

¨符合

¨不符合

7

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符合

¨不符合

8

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符合

¨不符合

结论

¨通过 ?????¨不通过 ??

注:1.是否符合要求请在每项要求最后一列中如实对应勾选,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通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价格、商务和技术评审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 (略) 理。

4.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价格评审。

4.1 本项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比重。具体评审公式见下附《详细评审标准》。

4.2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3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除招标公告明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包外的其余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4.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修正。

5.商务和技术评审

5.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附《详细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书面评标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5.4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5 向投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投标人。

5.6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价格、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标标准说明

属性

价格部分(30分)

1

价格分

30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技术部分(68分)

2

质量保证及措施

2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管控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承诺②质量保障体系③质量控制措施④成品保证措施:措施中全部包含以上内容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4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6分,每有1项内容有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

描述有误、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内容粗糙简短等。

3

供货计划安排保证措施

2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计划安排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措施②供货安全③供货进度④原产品质量管控⑤产品的运输及存放等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以上要求,内容完整,清晰的得20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

描述有误、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内容粗糙简短等。

4

配送能力

4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配送车辆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描述清晰,配置齐全,提供1辆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5

售后服务方案

20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计划②售后服务承诺③本地化服务方案及备品备件供应④售后响应时间⑤售后服务人员及职责或分等进行综合评估。方案内容完全满足要求且方案内容详细完整,有条理且可行,与项目匹配度高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每项表述不完整、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偏差的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2分)

6

《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1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非强制采购的,投标人每提供1个环境标志产品得0.5分,本项最高1分,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备注:以最新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公司注册地在不 (略) 或少数 (略) 得1分,否则得0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说明: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查实为无效或伪造,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 (略) 罚。

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货物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

序号

品目

参数规格

数量

1

电视机

100寸;响应时间<8ms;网络支持:无线\有线;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

4

2

投影仪

视频接口:HDMI 1.4,VGA,AV接口

最大兼容分:1920*1080dpi

开机广告:开机无广告;

安装方式:桌上正投、吊装正投、吊装背投、桌上背投

4

3

E字型工位桌

长:1200mm-1400mm???宽:1000mm-1200mm

高:1100mm-1300mm

12

4

摄像头

分辨率:1080p????对焦:自动对焦

免驱动,可夹式

4

5

打印机

功能:复印、扫描、打印

连接方式:有线, (略) ,USB

纸张输入容量:250-499页

单面支持纸张尺寸A4;A5;B5

24

6

台式电脑

CPU:i7-*??内存:32G

硬盘:固态硬盘512G

显示器:24.5英寸??键盘、鼠标

10

7

台式电脑

CPU:i5-*??内存:16G

硬盘:固态硬盘512G

显示器:24.5英寸??键盘、鼠标

4

8

笔记本电脑

MateBook GT14 ENZH-32

Intel ARC(Uitra5 W11

32GB+1TB 深空灰

4

9

中心挂牌

(略) (略) (略) 牌子下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藏汉字体

1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质保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产品(包含软件升级等)均提供不少于3年(含3年)的质保和运维服务,自最终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身服务,保证保证零配件的供给。且供应商要做到定期的维护维修服务。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为原装产品,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产品型号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交货要求

1、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完成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送货地点

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西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安装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三)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四)施工要求

????无

(五)付款条件

??????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六)其他要求

????本次项目所招的硬件设备均应优先采用环保节能类产品。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方

*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1.2.2 货物数量:;

1.2.3 货物质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1.4.2 发票开具方式:。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1.5.2 交付地点:;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 (略) 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略) 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 (略) 名称) (略) 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方:*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方或者与*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方应保证*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方的正常工作,*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方,以便*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方;*方收到*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方同意,*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方应就分包项目向*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方破产

如果*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2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

2.21.3 如果*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方要求*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一: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格式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六: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七: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十: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

附件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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