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新建涂装工棚靠山体侧场地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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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新建涂装工棚靠山体侧场地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新建涂装工棚靠山体侧场地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新建涂装工棚靠山体侧场地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新建涂装工棚靠山体侧场地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象山县西周镇淡港;

2.3工程造价:22.*元;

2.4工程规模:新建毛石挡墙155m,新建清洗池约11m3,新做排水明沟172m,预埋排水管30m;

2.5招标范围:项目建议书范围内挡墙、排水工程等,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 (略) 政公用工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

3.4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三)其他

3.5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 (略) 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 (略) 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9投标人未被 (略) 列入黑名单,未有其他不符合国家、军队法规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 月 10 日至2025年 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宁波 (略) (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若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或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小于6家,则重新招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元。(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宁波 (略) ,账户名:宁波银行象山支行,帐号:*10。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波 (略) 大会议室(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 (略) ”、“ (略) (略) ”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申机电总厂(象山)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淡港

联系人:朱银保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系人:郑玲

电话/传真:0574-*


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新建涂装工棚靠山体侧场地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新建涂装工棚靠山体侧场地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申机电总厂(象山)新建涂装工棚靠山体侧场地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象山县西周镇淡港;

2.3工程造价:22.*元;

2.4工程规模:新建毛石挡墙155m,新建清洗池约11m3,新做排水明沟172m,预埋排水管30m;

2.5招标范围:项目建议书范围内挡墙、排水工程等,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 (略) 政公用工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

3.4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三)其他

3.5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 (略) 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 (略) 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9投标人未被 (略) 列入黑名单,未有其他不符合国家、军队法规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 月 10 日至2025年 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宁波 (略) (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若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或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小于6家,则重新招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元。(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宁波 (略) ,账户名:宁波银行象山支行,帐号:*10。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波 (略) 大会议室(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 (略) ”、“ (略) (略) ”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申机电总厂(象山)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淡港

联系人:朱银保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系人:郑玲

电话/传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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