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病媒生物监测第三方委托机构询价公告
为全面落实2025年度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监测任务,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 (略) 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病媒生物监测第三方委托机构询价公告。
(二)项目数量及规格要求
(三)实施地点
辖区病媒生物监测点位。
(四)采购费用
控制在7.(略)元以内。
二、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单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有实施过同类型的服务项目(提供案例),有支持项目实施的专业团队;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给其他单位。
三、公开方式
通 (略) (略) 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西夏”向社会公开询价。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5年2月20日17:00前)
本项目招标只针对社会组织和单位,不针对个人。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资源能力等进行申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金波南街 (略) 交叉口东50米( (略) 卫生大楼707室)
联 系 人:王弘昊
联系电话:0951-(略)
申报期限:2025年2月10日-2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提供材料:
1.单位资质、报价表、完成过的同类型典型案例文本一式(略)份装入一个档案袋封印并加盖公章, (略) 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略) 报价资料不予退还。
(二)项目确定(2025年2月28日前)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询价小组负责对申报机构资质、技术方法和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后, (略) (略) 党组研究,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
(三)项目执行(2025年3月中旬)
1.承接方按照采购公告和合同要求,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项目委托协议,再与项目部门签订业务委托协议,由承接方负责开展全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2.承接方按照合同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提供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参与竞价,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能参与竞价。
(二)最终不能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任务,或不符合监测要求的,不予验收,终止合同。造成的的损失由承接方承担。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投诉电话:0951-(略)提出质疑。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略) (略) (略)
2025年2月10日
为全面落实2025年度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监测任务,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 (略) 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病媒生物监测第三方委托机构询价公告。
(二)项目数量及规格要求
(三)实施地点
辖区病媒生物监测点位。
(四)采购费用
控制在7.(略)元以内。
二、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单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有实施过同类型的服务项目(提供案例),有支持项目实施的专业团队;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给其他单位。
三、公开方式
通 (略) (略) 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西夏”向社会公开询价。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5年2月20日17:00前)
本项目招标只针对社会组织和单位,不针对个人。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资源能力等进行申报。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金波南街 (略) 交叉口东50米( (略) 卫生大楼707室)
联 系 人:王弘昊
联系电话:0951-(略)
申报期限:2025年2月10日-2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提供材料:
1.单位资质、报价表、完成过的同类型典型案例文本一式(略)份装入一个档案袋封印并加盖公章, (略) 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略) 报价资料不予退还。
(二)项目确定(2025年2月28日前)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询价小组负责对申报机构资质、技术方法和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后, (略) (略) 党组研究,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
(三)项目执行(2025年3月中旬)
1.承接方按照采购公告和合同要求,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项目委托协议,再与项目部门签订业务委托协议,由承接方负责开展全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2.承接方按照合同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提供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参与竞价,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能参与竞价。
(二)最终不能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任务,或不符合监测要求的,不予验收,终止合同。造成的的损失由承接方承担。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投诉电话:0951-(略)提出质疑。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略) (略) (略)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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