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临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配置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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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临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配置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选取临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配置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高县2025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配置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为了做好2025年度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6〕55号)文件精神,临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总价130.#元。招标代理费1.#元(依据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

三、工作范围:项目招标服务。

四、采用评标方法

采用报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下浮率均值)。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下浮率百分比高的单位中标。若报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五、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略) 报名。

六、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数(报价和下浮率不一致为无效)。代理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七、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盖章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六)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相关业绩材料;

(八)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所提的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复印清晰。

八、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5年2月10日至12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临 (略)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柯春意,联系方式:0898-#。



临 (略)

2025年2月6日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选取临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配置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高县2025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配置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为了做好2025年度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6〕55号)文件精神,临高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总价130.#元。招标代理费1.#元(依据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

三、工作范围:项目招标服务。

四、采用评标方法

采用报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下浮率均值)。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下浮率百分比高的单位中标。若报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五、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略) 报名。

六、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数(报价和下浮率不一致为无效)。代理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七、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盖章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六)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相关业绩材料;

(八)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所提的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复印清晰。

八、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5年2月10日至12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临 (略)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柯春意,联系方式:0898-#。



临 (略)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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