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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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18:54:00




各“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略) 校教师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设立专项课题,由中国教育学会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学研究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构建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探索社会公益力量支持教师发 (略) 径,整 (略) 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略) 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与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研究方向;充 (略) 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课题内容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以问题为导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课 (略) 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中级职称(职务)满五年以上。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职称并满三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四)每位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一题多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研究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 (略) 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五)课题申报人应具备必要研究条件,能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六)课题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时,必须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课题评审

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按照研究主题的创新性和切合性、研究设计的系统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结果的适用性等维度进行初审、二审。通过初审、二审的申报课题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初审: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二审。

二审:聘请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按一定入围比例进行推荐。

终审:汇总专家二审结果,由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公示:对通过终审的拟立项课题在中国教 (略) 进行公示,为期两周。

五、课题立项及资助

(一)课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学会将印发通知,正式立项。

(二)年度立项课题总数不超过25项,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5项,其余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重大课题资助经费为*,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不足部分自筹。

六、课题管理

(一)中国教育学会负责专项课题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本专项课题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中期推进、结题鉴定;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二)课题实施须严格执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情况,将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撤销课题立项,研究经费由所在单位督促追回并列入黑名单,当事人不得再申报中国教育学会的课题。

(三)重大课题原则上两年内完成,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时完成任务。获准立项的《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以下简称《立项通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七、申报办法

(一)重大、重点专项课题。原则上由帮扶组团中的牵头高校或参与帮扶高校的教授担任负责人,吸 (略) 校青年教师参与,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一般专项课题。鼓励帮扶组团中 (略) 校青年教师在牵头高校教授指导下,领衔或参与课题申报。原则上, (略) 校的青年教师予以倾斜, (略) 校立项数不超过2项。

(三)申报课题需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3),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PDF版本+Word版本)*@*.http://**,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格式均为“师范教育专项课题+单位+姓名”。

(四)申报日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学 (略) 联系人:吴杰,联系电话:020-*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指南

3.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







(略) (略)

2025年2月8日


文件下载:附件1: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pdf


文件下载:附件2: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指南.pdf


文件下载:附件3: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关于征集2024年度“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18:54:00




各“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略) 校教师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设立专项课题,由中国教育学会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学研究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构建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探索社会公益力量支持教师发 (略) 径,整 (略) 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略) 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与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研究方向;充 (略) 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课题内容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以问题为导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课 (略) 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中级职称(职务)满五年以上。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职称并满三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四)每位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一题多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研究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 (略) 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五)课题申报人应具备必要研究条件,能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六)课题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时,必须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课题评审

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按照研究主题的创新性和切合性、研究设计的系统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结果的适用性等维度进行初审、二审。通过初审、二审的申报课题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初审: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二审。

二审:聘请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按一定入围比例进行推荐。

终审:汇总专家二审结果,由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公示:对通过终审的拟立项课题在中国教 (略) 进行公示,为期两周。

五、课题立项及资助

(一)课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学会将印发通知,正式立项。

(二)年度立项课题总数不超过25项,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5项,其余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重大课题资助经费为*,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不足部分自筹。

六、课题管理

(一)中国教育学会负责专项课题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本专项课题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中期推进、结题鉴定;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二)课题实施须严格执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情况,将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撤销课题立项,研究经费由所在单位督促追回并列入黑名单,当事人不得再申报中国教育学会的课题。

(三)重大课题原则上两年内完成,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时完成任务。获准立项的《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以下简称《立项通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七、申报办法

(一)重大、重点专项课题。原则上由帮扶组团中的牵头高校或参与帮扶高校的教授担任负责人,吸 (略) 校青年教师参与,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一般专项课题。鼓励帮扶组团中 (略) 校青年教师在牵头高校教授指导下,领衔或参与课题申报。原则上, (略) 校的青年教师予以倾斜, (略) 校立项数不超过2项。

(三)申报课题需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3),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PDF版本+Word版本)*@*.http://**,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格式均为“师范教育专项课题+单位+姓名”。

(四)申报日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学 (略) 联系人:吴杰,联系电话:020-*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指南

3.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







(略) (略)

2025年2月8日


文件下载:附件1: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pdf


文件下载:附件2: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指南.pdf


文件下载:附件3:中国教育学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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