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燕郊海绵城市—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工程目二期工程第四批次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三河市燕郊海绵城市—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工程目(二期工程)第四批次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 (略) 溢流污染控制工程目(二期工程)第四批次工程监理已由 燕 (略) (略) (略) 审批投资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排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排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址:本工程的建设范围为燕 (略) ,即北至幸福渠,南至南外环,西至潮白河,东至尹家沟- (略) 的区域,总面积约80km2。招标内容:在南外环和东外环交叉口西南角新建一座规模为3.5m3/s的雨水泵站工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1 09:00至2025-02-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略) 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 (略) 要求, (略) (略) 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 (略) ”,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 (略) (网址:http://**)” (略) 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 (略) (网址:http://** )” (略) 首页“通知通告”中“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 (略) 或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联系人:李艳羽;联系电话:03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燕 (略) (略) 场科 电话:0316-#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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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燕郊海绵城市—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工程目(二期工程)第四批次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 (略) 溢流污染控制工程目(二期工程)第四批次工程监理已由 燕 (略) (略) (略) 审批投资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排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排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址:本工程的建设范围为燕 (略) ,即北至幸福渠,南至南外环,西至潮白河,东至尹家沟- (略) 的区域,总面积约80km2。招标内容:在南外环和东外环交叉口西南角新建一座规模为3.5m3/s的雨水泵站工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1 09:00至2025-02-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略) 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 (略) 要求, (略) (略) 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 (略) ”,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 (略) (网址:http://**)” (略) 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 (略) (网址:http://** )” (略) 首页“通知通告”中“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 (略) 或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联系人:李艳羽;联系电话:03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燕 (略) (略) 场科 电话:0316-#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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