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有关资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20〕6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及信 (略) 理要求, (略) (略) 已要求海南承 (略)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标准进行限期整改,现海南承 (略) 已逾期尚未进行整改。根据整改要求,对逾期未整改 (略) 将依照法定程序撤回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略) 决定撤回海南承 (略) 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项(详见附表),现依法对上述资质项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1日
附表:
序号 | 企业名称及资质证书号 | 原有资质项 | 拟撤消资质项 |
1 | 海南承 (略) (D#)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20〕6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及信 (略) 理要求, (略) (略) 已要求海南承 (略)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标准进行限期整改,现海南承 (略) 已逾期尚未进行整改。根据整改要求,对逾期未整改 (略) 将依照法定程序撤回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略) 决定撤回海南承 (略) 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项(详见附表),现依法对上述资质项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1日
附表:
序号 | 企业名称及资质证书号 | 原有资质项 | 拟撤消资质项 |
1 | 海南承 (略) (D#)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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