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细胞亚群试剂盒等一批医疗耗材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包一:检验、呼吸、神外、急诊、消毒等耗材 | 0.00 元 | 1(批) |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包二:儿科、肾病、胸心、ICU等耗材 | 0.00 元 | 1(批) |
(一)响应文件的签署与份数
(1)响应文件一份。
(2)响应文件每一页应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按 (略) 理。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 (略) 作必要修改,则应 (略)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按 (略) 理。
(二)响应文件封面标记要求
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字样,并在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 (略) 理。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比选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遗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批次检测报告的资料。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比选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比选人所有。
(一)报价方式: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前供应商应通过 (略) 查询响应的每个耗材是否属于高值医用耗材,高值医用耗材 (略) 药交所线上采购执行,低值医用耗材采购人根据情况可执行线下采购,成交供应商配合比选人进行药交所线上完善备案手续。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明细报价以及汇总价报价(明细报价以及汇总总价报价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明细报价与汇总总价报价不一致的,则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供应商提供书面最低价承诺,格式自拟,确保药交所线上执行产品属于药交所最低价,线下执行产品在 (略) 最低价,价格变化及时书面通知比选人。
(二)第二篇“需求目录”中标注最高限价要求的,则该品目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品目如有缺漏项、新增项目、一个品种多个报价、超生产经营资质的报价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比选人批量订货,成交供应商送达后每半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送货验收单,比选人在收齐 (略) 内付款流程。付款方式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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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包一:检验、呼吸、神外、急诊、消毒等耗材 | 0.00 元 | 1(批) |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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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包二:儿科、肾病、胸心、ICU等耗材 | 0.00 元 | 1(批) |
(一)响应文件的签署与份数
(1)响应文件一份。
(2)响应文件每一页应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按 (略) 理。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 (略) 作必要修改,则应 (略)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按 (略) 理。
(二)响应文件封面标记要求
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字样,并在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 (略) 理。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比选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遗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批次检测报告的资料。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比选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比选人所有。
(一)报价方式: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前供应商应通过 (略) 查询响应的每个耗材是否属于高值医用耗材,高值医用耗材 (略) 药交所线上采购执行,低值医用耗材采购人根据情况可执行线下采购,成交供应商配合比选人进行药交所线上完善备案手续。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明细报价以及汇总价报价(明细报价以及汇总总价报价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明细报价与汇总总价报价不一致的,则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供应商提供书面最低价承诺,格式自拟,确保药交所线上执行产品属于药交所最低价,线下执行产品在 (略) 最低价,价格变化及时书面通知比选人。
(二)第二篇“需求目录”中标注最高限价要求的,则该品目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品目如有缺漏项、新增项目、一个品种多个报价、超生产经营资质的报价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比选人批量订货,成交供应商送达后每半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送货验收单,比选人在收齐 (略) 内付款流程。付款方式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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