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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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5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5〕7号)、《 (略) (略) (略)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4〕52号),现开展 2025 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20个行政村

  二、申报村应满足以下条件: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优先安排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略)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的村;有跨村联建优质产业项目、能够实现多村捆绑抱团发展的村;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且有优质产业项目的村。2018年-2022年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2023年以来已获得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以及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略)元及以上的村,不再列入扶持范围。

  三、扶持项目申报: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现有资产,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重点围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经营性财产参股等途径。原则上不能简单将扶持资金投入企业获取固定收益。村集体申报的扶持项目方案应经村集体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填写《2025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申报汇总表》(附件),于2月13日前将表格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委组织部、 (略) 及 (略) 。

  联系人:吴伦果,电话:0593-(略)。

屏南县 (略) ???

2025年2月1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5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5〕7号)、《 (略) (略) (略)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4〕52号),现开展 2025 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20个行政村

  二、申报村应满足以下条件: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优先安排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略)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的村;有跨村联建优质产业项目、能够实现多村捆绑抱团发展的村;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且有优质产业项目的村。2018年-2022年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2023年以来已获得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以及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略)元及以上的村,不再列入扶持范围。

  三、扶持项目申报: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现有资产,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重点围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经营性财产参股等途径。原则上不能简单将扶持资金投入企业获取固定收益。村集体申报的扶持项目方案应经村集体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填写《2025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申报汇总表》(附件),于2月13日前将表格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委组织部、 (略) 及 (略) 。

  联系人:吴伦果,电话:0593-(略)。

屏南县 (略) ???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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