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恒天然基金”2024年蚂蚁森林乌拉特后旗梭梭造林验收单位的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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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恒天然基金”2024年蚂蚁森林乌拉特后旗梭梭造林验收单位的公告招标公告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现公开征集“恒天然基金”2024年蚂蚁森林乌拉特后旗梭梭造林项目验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恒天然基金”2024年蚂蚁森林乌拉特后旗梭梭造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概况:在内蒙 (略) (略) 乌拉特后旗栽植梭梭(略)穴,栽植面积1800亩,并对所栽植梭梭管护三年。
(三)项目要求:确保苗木成活,造林成活率≥75%,第二年、第三年保存率≥70%,如未达到要求,需及时补植。
二、征集情况
1.验收工作内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至少2次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包括在栽植完成后进行成活率验收、项目期满后进行保存率验收,如发生补植补种时进行保存率验收,并根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或捐赠方特殊需求进行验收等。
2.项目验收周期:梭梭造林项目的建设期及管护期。
3.项目验收预算:不超过(略)元。如申报预算超出资金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资金预算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如交通出行、实地验收人员劳务、调查设备、资料整理及报告编制、报告打印及装订、税金等。列支须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费用规定。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具有项目验收和评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须承担过不少于1个生态修复类项目的验收工作,或者参与或承担过不少于1个生态修复类项目效果评估的国家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
3.申报单位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略)级及以上资质,且能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配备本项目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
除以上要求外,申报单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发票或捐赠票据;
2.申报单位须在参加本次申报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可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ttp://**,邮件标题格式为“验收单位-单位名称”。
(二)提交申报表时,同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以下资格材料:
1.营业执照或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扫描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1月26日—2月8日。
六、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发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项目材料,初筛申报材料,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综合评审申报材料。
4.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崔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略) 邮箱:*@*ttp://**
八、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1月26日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现公开征集“恒天然基金”2024年蚂蚁森林乌拉特后旗梭梭造林项目验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恒天然基金”2024年蚂蚁森林乌拉特后旗梭梭造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概况:在内蒙 (略) (略) 乌拉特后旗栽植梭梭(略)穴,栽植面积1800亩,并对所栽植梭梭管护三年。
(三)项目要求:确保苗木成活,造林成活率≥75%,第二年、第三年保存率≥70%,如未达到要求,需及时补植。
二、征集情况
1.验收工作内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至少2次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包括在栽植完成后进行成活率验收、项目期满后进行保存率验收,如发生补植补种时进行保存率验收,并根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或捐赠方特殊需求进行验收等。
2.项目验收周期:梭梭造林项目的建设期及管护期。
3.项目验收预算:不超过(略)元。如申报预算超出资金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资金预算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如交通出行、实地验收人员劳务、调查设备、资料整理及报告编制、报告打印及装订、税金等。列支须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费用规定。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具有项目验收和评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须承担过不少于1个生态修复类项目的验收工作,或者参与或承担过不少于1个生态修复类项目效果评估的国家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
3.申报单位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略)级及以上资质,且能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配备本项目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
除以上要求外,申报单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发票或捐赠票据;
2.申报单位须在参加本次申报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可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ttp://**,邮件标题格式为“验收单位-单位名称”。
(二)提交申报表时,同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以下资格材料:
1.营业执照或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扫描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1月26日—2月8日。
六、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发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项目材料,初筛申报材料,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综合评审申报材料。
4.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崔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略) 邮箱:*@*ttp://**
八、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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