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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招标

项目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元,招标人为上海交 (略)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到2025年02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请务必发邮件说明。

邮件主题包含: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请潜在投标人将标书费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发送邮件至邮箱, (略) 名称、转账人名称、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

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回复邮件告知后续流程,请及时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2)招标编号:0773-2541GNSHHWGK0119/医院编号:CGZC(略)

(3)最高限价:人民币150.(略)元。

其中:全高清内窥镜摄录像,最高限价:人民币130.(略)元;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不锈钢主体,最高限价:人民币20.(略)元。

超过限价的投标将导致废标。

(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用途:

采购内容: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数量:1套,含全高清内窥镜摄录像和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不锈钢主体。

交货期:中标人在合同生效的30天内,向采购人交付上述设备

交货地点(合同履约地点):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55 1015 7978

E-mail:*@*26.com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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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元,招标人为上海交 (略)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到2025年02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请务必发邮件说明。

邮件主题包含: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请潜在投标人将标书费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发送邮件至邮箱, (略) 名称、转账人名称、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

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回复邮件告知后续流程,请及时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 (略)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项目

(2)招标编号:0773-2541GNSHHWGK0119/医院编号:CGZC(略)

(3)最高限价:人民币150.(略)元。

其中:全高清内窥镜摄录像,最高限价:人民币130.(略)元;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不锈钢主体,最高限价:人民币20.(略)元。

超过限价的投标将导致废标。

(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用途:

采购内容: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数量:1套,含全高清内窥镜摄录像和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不锈钢主体。

交货期:中标人在合同生效的30天内,向采购人交付上述设备

交货地点(合同履约地点):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55 1015 7978

E-mail:*@*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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