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三期”项目任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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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三期”项目任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法律、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能力,促进社会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现我会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项目计划组织开展“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三期)”。
  为更好筹办培训交流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任务承担单位。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工作内容要求
  (一)组织一场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培训交流活动
  1.活动地点:地点不限, (略) 优先;
  2. 活动目标:
  (1)提高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法律、机构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及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2)搭建环保 (略) ,促进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和相互赋能;
  (3)建立专家和社会组织学习交流的沟通渠道;
  (4)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
  3.活动时间:至少3天,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2025年6月底前完成活动;
  4.活动参与人员及人数:至少75名环保社会组织人员;
  5.活动内容:
  (1)邀请专家授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项目设计、机构合规管理、国际交流等主题的授课;
  (2)环保社会组织交流内容:组织环保社会组织优秀代表对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项目设计、国际交流等项目进行经验交流;
  (3)环保社会组织实地观摩内容:如有合适的环境保护公益项目实践观摩地点,组织环保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实践观摩内容不作为培训交流活动的硬性要求;
  最终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后问卷调查,形成一份问卷调查报告
  (三)对授课和交流活动进行全程直播
  (四)项目成果报告一份(包括文字总结、全程视频和照片)
  二、申报要求
  1.拥有正规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在中国境内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A级及以上具有良好相关经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2.申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
  3.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
  4.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项目预算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元,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交流人员及专家食宿费、专家授课费及差旅费、 (略) 间交通差旅报销费用(每人报销差旅费用不超过1000元)、场地费、物料费、摄影费等;
  2.培训相关费用标准和要求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
  3.参加培训人员无需交纳任何培训费用;
  注: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单位登记证书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
  2.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盖章) ;
  3.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已开展类似项目数量、已开展项目情况介绍、组织项目的团队人员介绍等(盖章);
  4.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盖章)。
  五、提交方式
  1.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 2 份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 PDF 扫描件电子版和 word 版本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三期)”
  2.联 系 人:孙老师
  3.联系电话(同为咨询电话):010-*
  4.联系邮箱:*@*ttp://** *@*q.com
  5.邮寄地址: (略) (略) 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8室,葛晴,*
  六、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1日-20日(以电子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七、征集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 (略) 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2.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申报文件,我会将尽快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3. (略) 、微信公众号对拟确定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4.与拟委托执行单位协商确定项目最终方案及预算
  5.与拟委托执行单位签署项目委托协议
, (略) , (略)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法律、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能力,促进社会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现我会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基金项目计划组织开展“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三期)”。
  为更好筹办培训交流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任务承担单位。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工作内容要求
  (一)组织一场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培训交流活动
  1.活动地点:地点不限, (略) 优先;
  2. 活动目标:
  (1)提高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法律、机构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及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2)搭建环保 (略) ,促进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和相互赋能;
  (3)建立专家和社会组织学习交流的沟通渠道;
  (4)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
  3.活动时间:至少3天,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2025年6月底前完成活动;
  4.活动参与人员及人数:至少75名环保社会组织人员;
  5.活动内容:
  (1)邀请专家授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项目设计、机构合规管理、国际交流等主题的授课;
  (2)环保社会组织交流内容:组织环保社会组织优秀代表对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项目设计、国际交流等项目进行经验交流;
  (3)环保社会组织实地观摩内容:如有合适的环境保护公益项目实践观摩地点,组织环保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实践观摩内容不作为培训交流活动的硬性要求;
  最终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后问卷调查,形成一份问卷调查报告
  (三)对授课和交流活动进行全程直播
  (四)项目成果报告一份(包括文字总结、全程视频和照片)
  二、申报要求
  1.拥有正规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在中国境内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A级及以上具有良好相关经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2.申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
  3.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
  4.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项目预算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元,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交流人员及专家食宿费、专家授课费及差旅费、 (略) 间交通差旅报销费用(每人报销差旅费用不超过1000元)、场地费、物料费、摄影费等;
  2.培训相关费用标准和要求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
  3.参加培训人员无需交纳任何培训费用;
  注: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单位登记证书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
  2.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盖章) ;
  3.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已开展类似项目数量、已开展项目情况介绍、组织项目的团队人员介绍等(盖章);
  4.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盖章)。
  五、提交方式
  1.请将上述申报资料纸质件 2 份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 PDF 扫描件电子版和 word 版本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三期)”
  2.联 系 人:孙老师
  3.联系电话(同为咨询电话):010-*
  4.联系邮箱:*@*ttp://** *@*q.com
  5.邮寄地址: (略) (略) 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8室,葛晴,*
  六、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1日-20日(以电子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七、征集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 (略) 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2.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申报文件,我会将尽快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3. (略) 、微信公众号对拟确定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4.与拟委托执行单位协商确定项目最终方案及预算
  5.与拟委托执行单位签署项目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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