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咨询服务采购意向
环保咨询服务采购意向
一、项目概述
(略) 计划对炼铁厂1#、2#高炉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具体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拟采用环保咨询服务外包的方式,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环保技术咨询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商洽前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列入负面行为清单。
3、具备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或后评价业绩。
三、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2025年2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交接地点: (略) (略) (略)
3、服务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厂开展评估,22个工作日内向宁钢提交正式报告。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付款方式:电汇。
2、服务供应商完成后评价专家评审后办理费用结算手续,经#方确认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宁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付款。
五、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第三方,可在2025年2月17日前,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等信息通过邮箱,*@*ingbosteel.com。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除已是宁钢合格供应商外,我们建议有合作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指定邮箱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0574-#
4、如需廉洁援助, (略) *@*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一、项目概述
(略) 计划对炼铁厂1#、2#高炉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具体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拟采用环保咨询服务外包的方式,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环保技术咨询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商洽前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列入负面行为清单。
3、具备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或后评价业绩。
三、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2025年2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交接地点: (略) (略) (略)
3、服务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厂开展评估,22个工作日内向宁钢提交正式报告。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付款方式:电汇。
2、服务供应商完成后评价专家评审后办理费用结算手续,经#方确认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宁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付款。
五、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第三方,可在2025年2月17日前,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等信息通过邮箱,*@*ingbosteel.com。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除已是宁钢合格供应商外,我们建议有合作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指定邮箱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0574-#
4、如需廉洁援助, (略) *@*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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