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大厅房租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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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房租单一来源公示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政务服务大厅房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如更换办公地点,需重新布置装修,增加财政支出,加大用房成本,也不利于群众办事、为保证办公的延续性,节省资金,建议继续租用此建筑。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租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条件,由于房主将此建筑委托给易县 (略) 代管,故易县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null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null
征求意见期限: 2025/02/12—— 2025/02/18
采购人名称: 易县 (略) 本级
采购人地址 : (略) 易 (略) 3号
采购人邮编: null
采购人联系方式: 董国信+ 0312-*
采购预算金额: *.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保定九合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易 (略) 阳元南大街78号底商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 null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聂胜男+ 0312-*

财政部门地址: 易 (略) 23-1号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周振堂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312-*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备注: 采购预算金额: *.00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周振堂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易县 (略) 本级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大厅房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政务服务大厅目前的办公场所位于易 (略) (略) 3号,该场所于2024年2月8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采购租赁使用至今。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目前政务服务大厅配套设施、办公条件、装修配置均符合使用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如更换办公地点,需重新布置装修,增加财政支出,加大用房成本,也不利于群众办事、为保证办公的延续性,节省资金,建议继续租用此建筑。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租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条件,由于房主将此建筑委托给易县 (略) 代管,故易县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null
地址:null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三、公示期限
2025/02/12至2025/02/18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董国信
联系地址: (略) 易 (略) 3号
联系电话:03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周振堂
联系地址:易 (略) 23-1号
联系电话:031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保定九合 (略)
联系地址: (略) 易 (略) 阳元南大街78号底商
联系方式:0312-*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大厅房租)
附件:单一来源公示表(1)
#_# 名称:null
地址:null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政务服务大厅房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如更换办公地点,需重新布置装修,增加财政支出,加大用房成本,也不利于群众办事、为保证办公的延续性,节省资金,建议继续租用此建筑。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租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条件,由于房主将此建筑委托给易县 (略) 代管,故易县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null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null
征求意见期限: 2025/02/12—— 2025/02/18
采购人名称: 易县 (略) 本级
采购人地址 : (略) 易 (略) 3号
采购人邮编: null
采购人联系方式: 董国信+ 0312-*
采购预算金额: *.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保定九合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易 (略) 阳元南大街78号底商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 null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聂胜男+ 0312-*

财政部门地址: 易 (略) 23-1号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周振堂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312-*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备注: 采购预算金额: *.00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周振堂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易县 (略) 本级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大厅房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政务服务大厅目前的办公场所位于易 (略) (略) 3号,该场所于2024年2月8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采购租赁使用至今。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目前政务服务大厅配套设施、办公条件、装修配置均符合使用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如更换办公地点,需重新布置装修,增加财政支出,加大用房成本,也不利于群众办事、为保证办公的延续性,节省资金,建议继续租用此建筑。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租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条件,由于房主将此建筑委托给易县 (略) 代管,故易县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null
地址:null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三、公示期限
2025/02/12至2025/02/18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董国信
联系地址: (略) 易 (略) 3号
联系电话:03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周振堂
联系地址:易 (略) 23-1号
联系电话:031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保定九合 (略)
联系地址: (略) 易 (略) 阳元南大街78号底商
联系方式:0312-*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大厅房租)
附件:单一来源公示表(1)
#_# 名称:null
地址: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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