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鲤大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鲤大道绿化工 (略) (略) 发 (略) 以闽发改备[2023]C*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际(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元,道路绿化总长约2.239公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为*元,道路绿化总长约2.239公里,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 (略)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23时59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 (略)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城东 (略) 毓才花苑2号楼3层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邓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54-1号富临新天 (略) 1幢A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0595-*
传真:/
联 系 人:小李、小庄
(略)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东海行政中心A栋
联系电话:0595-*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
联系电话:059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鲤大道绿化工 (略) (略) 发 (略) 以闽发改备[2023]C*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际(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元,道路绿化总长约2.239公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为*元,道路绿化总长约2.239公里,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 (略)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23时59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 (略)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城东 (略) 毓才花苑2号楼3层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邓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54-1号富临新天 (略) 1幢A中侨财富中心1703室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0595-*
传真:/
联 系 人:小李、小庄
(略)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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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东海行政中心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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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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