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确保培育效果,进一步提高培育质量,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认定(批准) (略) 范围内公益性培训机构、专业优势明显的农业企业、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及上年度培育效果好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泽州县 (略) 科技教育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实习实训、有从业经验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代 (略) 、职业培训机构等;
(三)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略);
(四)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五)具有规范的培训流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等证明材料;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相关证明材料;
(五)开展相关培训的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训社会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泽州县 (略) 提出申请。
(二)泽州县 (略) 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遴选五家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统筹安排培训任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泽州县 (略) 科技教育股(514室)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郭二军
联系电话:0356-(略)
附件:2025年泽州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泽州县 (略)
2025年2月11日
为切实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确保培育效果,进一步提高培育质量,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认定(批准) (略) 范围内公益性培训机构、专业优势明显的农业企业、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及上年度培育效果好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泽州县 (略) 科技教育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实习实训、有从业经验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代 (略) 、职业培训机构等;
(三)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略);
(四)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五)具有规范的培训流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等证明材料;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相关证明材料;
(五)开展相关培训的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训社会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泽州县 (略) 提出申请。
(二)泽州县 (略) 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遴选五家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统筹安排培训任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泽州县 (略) 科技教育股(514室)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郭二军
联系电话:0356-(略)
附件:2025年泽州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泽州县 (略)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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