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CO测量装置采购招标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CO测量装置采购招标

招标信息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CO测量装置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25-02-12 11:39

附件1-2


招标公告

(略) (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5

年2月28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CO测量装置采购招标(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7日前 (略) 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标书费2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 (略) 。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 (略) 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90%到货,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 (略)

地点: (略) 经济技 (略) (略) 16号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杨涛

十一、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附件:1-2-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1-2-2.招标要求

1-2-3.投标函

1-2-4.资质承诺书

1-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6.授权委托书

1-2-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略)

2025年2月12日


附件1-2-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技术规范















附件1-2-2

CO测量装置技术协议

(文件号:*JX)

买方(*方): (略)

卖方(*方):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 (略) 签订的1台MP212辊盘式磨煤机配套用1套CO测量装置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 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 要求卖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1.6本工程采用统一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按GB/T*-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执行。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标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深度至少满足DCS、PLC控制的要求,具体标识 (略) 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编码范围包括卖方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包括分包和采购件)等。卖方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1.7卖方提供的进口设备,不论整机还是部件,要求供货商提供设备原产地证明、生产国商会证明、生产国到指定港口的海运单据及海关报关证明、商检证明。

1.8卖方成套设备(含辅助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卖方应按照列出推荐的候选厂家,对于买方无明确要求的分包与外购的设备或部件应至少推荐3家候选厂家。对每个分包与外购的设备或部件(买方对报价方式有明确特别要求的除外),以各候选厂家的最高价计入总价,不因候选厂家的不同而报出不同的设备价格。推荐厂家名单在签订技术协议时由买方确认,具体供货厂家根据工程进度由买方最终确认。买方有选择除卖方推荐的厂家以外的其他厂家的权利。对于卖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卖方考虑和提供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9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

1.10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11卖方所投设备的材料均应具备相关的质量检验证明,若无法证明材料的相关特性,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重做材料的相关质量验证试验并提供质量检验证明。任何没有运行业绩或带有试制性的设备及材料,本项目均不予接受。

1.12卖方接受买方对到达施工现场设备的主要材质进行100%的材质复核,确保设备到厂验收质量,卖方承诺全过程配合。

1.13本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如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与总合同要求不一致,卖方应按两者中较高的要求执行。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

1.14卖方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及设备、附件等)如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买方认为卖方已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该专利的实施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卖方承担。设备本身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5卖方应提供设备本体及辅助系统设备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 (略) 的三维设计软件版本兼容。

1.16本工程按机组自启停控制系统(APS)设计,卖方对主辅设备的可控性、仪表及控制设备的设计选型、控制逻辑以及系统调试应按此原则开展工作。若在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卖方所供设备影响安全启停、运行、APS运行要求,卖方需及时免费更换满足要求的仪控设备。

1.17卖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接口、法兰、管道、管件、阀门等,其外径管规格均应按照GB/T *-2008《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和GB/T9124.1-2019《钢制管法兰第1部分:PN系列》中系列Ⅰ选取。

二、工程原始资料

2.1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 (略) 划图》(*),拟建场地在Ⅱ类场地条件下,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3g,相应的地震烈度为Ⅷ度;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后续如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执行)。

2.2气象条件

根据可克达拉气象站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得到:

多年平均气温9.2℃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16.8℃

多年平均最低气温2.8℃

极端最高气温40.0℃

极端最低气温-37℃

多年平均气压921hPa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9%

2.3仪用压缩空气清洁、干燥、少油,压力范围为0.40~0.8MPa.g。仪用压缩空气品质符合《压缩空气》GB/T*标准。

2.4磨煤机安装运行条件:室内。

运行状况:长期连续运行

2.5电气系统

厂用电系统

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380/220V、三相四线、50Hz;额定值200kW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

直流控制电压为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94V到121V。

2.6能承受 (略) 地震力的作用,且应向买方提供书面文件。

三、技术要求

磨煤机应留有CO检测装置取样器的安装接口,供方从分离器出口分配箱水平引出φ42×4的G20无缝钢管500px作为取样装置的安装接口。

安装位置:每台磨煤机分离 (略) 。数量:每台磨煤机1套,一台机组共5套。

(1) 煤机CO监测装置采用进口产品。磨煤机CO监测为在线连续式分析系统。包括:采样探头、采样管、标准气体(自动校准用)、分析仪器必须一体化(分析仪、配电设备、泵类、反吹装置、自动校准装置、以及 (略) 及各种附件设备等,必须在一个系统机柜内)。考虑到现场安装位置、高度等情况,系统机柜必须置于1平方米范围内。买方负责提供分 (略) 压缩空气气源、一路电源及电源电缆,以及至DCS的控制电缆。分析仪信号输出:4~20mADC以及报警接点,能全部进入DCS进行监视、控制。分析仪有电源、系统故障报警接点输出,将在DCS上报警;分析系统的校正、冷凝液排放等操作为全自动,所供系统具备全系统的自动标定功能;分析仪机柜内为恒温以保证稳定的测量精度;采样管采用耐腐蚀、不易破裂的材质;精度:≤±5%FS。分析系统安装在现场,能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极端温度低于-20℃,或高于50℃的运行条件,满足IP65的防护等级。

(2) 校正气量能满足启动后正常校正30天和磨煤机CO监测系统测试用气,卖方提供的所有校正气储存在钢瓶内,卖方介绍储气瓶和买方将来购置和储存校正气的说明,或由卖方提供国内合格的标气供应商的有关资料。

(3) 所有采样线由聚四氟*烯构成。采样线的长度保证系统的测量的反应速度。卖方提供一根单独的与校正气体连接的聚四氟*烯线。校正气线在两倍于正常校正气运行压力下保证无泄漏,每根采样线以一个连续长度供货,不允许单个采样线内部拼接。

(4) 卖方详细说明各参数的取样方法、分析方法;提出设备安装位置的建议。负责测点安装位置,开孔,法兰等;并附上安装图册, (略) 的详细要求。

(5)卖方也可推荐直接抽气取样以外的检测方式,最终由买方确认。

(6) 卖方提供的分析仪最低达到以下要求:

分辨率:1ppm

精度:±2%满刻度

重复性:±1%读数值

线性:<2%量程

零点漂移:<2%量程每月

量程漂移:<2%量程每月

响应时间:30秒达到90%

工作环境:-20℃到70℃

主要密封件保证寿命值不低于*小时。所有密封件不得采用石棉制品。

凡关键部件和国内尚不过关的零部件,卖方从国外进口。

四、供货范围

CO测量装置供货范围

所有电控箱及配套元器件、安装附件及就地控制箱至成套设备本体的所有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电缆护管等。

分析仪表所用校验气需由卖方提供。

1套CO测量装置。卖方所供磨煤机防爆CO分析仪应包括采样探头、采样管线、反吹装置、CO分析仪现场显示仪表、自动控制系统、配电系统、压缩空气 (略) 理装置等以及 (略) 及各种附件。买方只负责提供分析系统所需压缩空气气源、电源电缆和信号电缆。

CO测量装置使用寿命大于5年。

五、仪表及控制要求

5.1用于压力表或压差表的一次门采用焊接截止阀,对于压力大于4Mpa的测点要求配供双一次门及排污门,所有仪表阀采用进口产品。

5.2选用的检测和控制设备能在发电厂锅炉房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温度:-11~+60℃

对湿度:40%~90%

强电磁干扰:6kV(AC)

5.3远传仪表全部引接至接线端子盒内,就地仪表至接线盒的接线电缆由卖方负责提供。配供的测量控制设备,其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阀门、至本体接线盒的连接导线,戈兰,均由卖方设计配供。

5.4从就地控制柜(接线盒)至就地仪表和电气设备的电缆敷设应采用封闭安装方式,配高质量的电缆保护管。

5.5卖方负责设计和提供本技术要求所需的仪表和控制装置,不管本技术要求是否作出规定。卖方负责磨煤机设计和配套供应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以及试验接口及取样部件、导管、仪表阀门、检测元件、传感器及接线盒、预制电缆等。卖方所供主设备及其配套部件配供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装置在数量、类型、功能、性能方面都必须满足制粉系统的启动、停止、运行 (略) 理过程对安全监视、控制、报警、连锁和保护的要求。如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在供货范围里没有列出但为满足协议和工艺过程监视控制要求所必须的,卖方承诺免费提供相关设备及其安装附件。

5.6卖方承诺提供完整的数据,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对测量、控制、联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至少包括:控制说明和逻辑图、调节框图、联锁要求、仪表定值、原理图、接线图、调试维护说明、安装使用说明等。

5.7若在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卖方所供设备影响安全启停、运行、APS运行要求,卖方需及时免费更换满足要求的仪控设备。

5.8卖方所供热控设备在数量、类型、功能、性能、选型厂家等方面都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如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在供货范围里没有列出但又是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所必须的则卖方也提供而不再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5.9卖方配套供应的仪表及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应由买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买方对设备的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卖方应为每种仪表/执行机构提供3种品牌或性能不低于所列品牌产品的其他厂家设备,最终由买方确定。

5.10卖方提供的主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应设计为能满足机组自启停运行方式要求,卖方成套供应满足机组启停与运行中安全监视和经济运行所必须的,安装在本体范围内的仪表、取样部件、检测元件、安全保护装置、阀门、以及与检测元件或传感器相连的特殊仪表等, 所有在机组启停过程中需要操作的阀门均应采用电动或气动门,并应提供实现此功能必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其中至少包括:启停控制逻辑图,启停曲线、启停操作说明等。此外,卖方应配合DCS供货商及买方共同完成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并参加相关的设计联络会。

5.11应满足启动、停止、运行 (略) 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电控箱、仪表箱和接线盒预留远方控制的硬接线接口,并可按买方要求增加无偿部分测点。随设备配套提供的的所有控制设备、仪表、检测元件及控制设备系统中的盘、柜、箱及电气元器件和其它部件等均满足“三防”(防尘、防潮、防腐)。

5.12卖方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包括每一只压力表、测温元件及仪表阀门等都详细说明其电厂标识系统编号、型号和规范、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商,特殊检测装置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卖方及时将详细清单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无条件即时进行更换至符合买方要求。随设备提供的所有一次元件、就地设备都标注其现场坐标位置。每台仪表及控制设备、就地箱柜、接线盒等均具有不锈钢铭牌,按要求标注型号、规格、设计编号及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等。

5.13卖方提供的所有测点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置,并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测点数量满足监控和性能试验的需要,卖方的最终供货能满足本技术协议规定的所有功能、性能和数量要求,并且由此引起的设备增加将不引起费用增加。卖方提供设备的在线性能计算相关资料(方法、公式、曲线等),用于运行指导。性能计算中所需的过程参数原则上从现有测点中获取,如发现测点不够,卖方向买方提出,并由卖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测点安装接口。

5.14随卖方配供的测量仪表均配供安装附件(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仪表取样管及仪表管接头、温度计和测温元件的热套保护管、温度插座等)。供买方使用的压力测点则带取样短管和一次门及门前导管, 并且一次门后配供焊接接头以及其后的大小头和过渡段(如果需要)。所有一次门前后均应配供不锈钢连接短管。仪表阀门均采用进口优质产品(包括管接头)。仪表阀门全部采用316不锈钢材质。仪表管接头随仪表阀门配供,进口范围同仪表阀。仪表管接头的材质应为316不锈钢。差压变送器采用三阀组。

5.15所有的远传仪表和远传信号,均由卖方连接至本体接线端子盒/接线箱内。所有就地仪表的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仪表阀门、至本体接线盒/接线箱的连接电缆、导线,均由卖方设计,并随卖方配供。即卖方和买方仪控部分接口均在这些箱、盒的端子上。卖方提供的接线盒应防水、防爆,接线盒内的引线要排列整齐,各接线端子要有明显的标记,以使买方能够方便地识别测点并接线。

5.16卖方提供的所有变送器和逻辑开关等设备采用进口产品,所有的变送器为二线制智能变送器(带HART协议),带就地液晶表头,精度至少达到0.075级。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纹电缆接口。所有不使用的连接口应予以封堵。所有过程逻辑开关的精度至少为0.5级,其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纹电缆接口。提供的接点输出为SPDT(单刀双掷)型。压力开关的膜片均须采用不锈钢材质(风烟系统微压的除外)。

5.17随卖方提供的所有热电阻测温元件采用双支型铠装,精度满足以下要求:

●热电阻精度:A级0.15±0.2%;

●热响应时间能满足τ0.5∠30S;

●热电阻的接线方式为三线制;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具有良好的耐氧化和腐蚀性能。

用于测量风粉的测温元件选用耐磨热电偶,并能连续运行三年以上而无需更换。

测温元件安装用保护套管及管座等附件由卖方设计并供货。保护套管选用不锈钢保护套管,所用保护的保护套管应接在保温层外,应满足安装维修要求(要求穿出保温层,更换测温元件不必拆除保温)。用于测量风粉等的测温保护套管应为防磨型,并能连续运行三年以上而无需更换;诸如喷嘴和内部管道工作温度超过400℃者,采用合金钢。

5.18就地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1.5级,对于重要的压力容器,就地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1.0级,盘面直径不小于150mm(气动控制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除外)。在就地温度计要求采用万向型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安装在振动及特殊场合的仪表应选择防振、防腐型仪表。

5.19所有模拟量接口信号为4—20mA DC(热电偶及热电阻除外),外部负载能力不低于600Ω。所有至DCS及电 (略) 的接点输出为单刀双掷(SPDT)无源接点类型,接点容量(安培数)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220V AC

110V DC

220V DC

I – 接点闭合( (略) ):

5A

10A

5A

II- 连续带电:

5A

5A

5A

III-接点分断:

2.5A

0.25A

0.15A

5.20卖方提供的箱、柜外壳防护等级:室外就地控制盘/箱/柜/接线盒等的外壳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电子间内布置使用冷轧钢板。盘柜防护等级为:电子设备间内IP52,主厂房及辅助车间内IP54,室外露天IP56。现场布置控制盘柜及接线盒应远离热源、震动、灰尘等场所。

5.21盘、台、柜门有导向式门封垫条。室内盘、台、柜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并且与柜底的距离不少于300mm。电源柜端子和机柜的内部接线用线根据所需容量配置和选择线型。

5.22对于正面不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采用厚度为2.0mm的材质;对于正面需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其的正面采用厚度为2.5mm的材质,其余部分采用厚度为2.0mm的材质。

5.23控制盘、柜内保留一定数目(15%)的端子空位及15%的线缆槽位裕量,以便其它设备输入、输出信号接上时备用。

5.24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油漆或其它外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延的材料。

5.25所有控制盘、台、柜内的端子统一采用国产优质产品。

5.26控制盘柜内电源开关、继电器、交流接触器,双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应选用进口,其它元器件可选用国产优质产品。

5.27盘柜都 (略) 理,喷塑颜色由买方统一确定。

5.28买方提供的气源压力为0.4~0.8MPa。

5.29买方提供电源种类:交流380VAC 50Hz 三相四线、220VAC 50Hz。卖方若需要其他种类的电源,则卖方自行解决。

5.30卖方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包括每一只压力表、测温元件及仪表阀门等都应详细说明其KKS编号、型号和规范、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商,特殊检测装置应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卖方应及时将详细清单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无条件即时进行更换至符合买方要求。随设备提供的所有一次元件、就地设备都应标注其现场坐标位置。每台仪表及控制设备、就地箱柜、接线盒等均应具有不锈钢铭牌,其铭牌采用英、中文对应名称,按要求标注品牌、型号、规格、量程、精度、材质、设计编号、KKS编码、仪表用途等信息。

5.31卖方配供的压力、差压、液位/流量仪表(包含变送器、开关等远传仪表以及就地仪表),卖方必须配供测量所需的取样导管、一次阀门、二次门、排污阀、三阀组、必需的冷凝容器及管接头等全套附件。

5.32卖方所配供的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其定位、安装、支撑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仪表导压管、管阀件、连接件、至本体接线盒或控制箱的连接电缆、穿线管(热浸锌型)、电缆密封压盖等均由卖方设计、配供。

5.33所有卖方提供的仪表信号均接至卖方提供的电控箱、仪表箱和接线盒内端子排上,即卖方和买方的仪控部分接口均在这些端子排的外侧,端子排以内所有的仪表安装、电缆等材料均由卖方配。卖方提供的所有仪表及控制盘柜、接线箱的电缆进出口必须配有相应的电缆密封压盖。卖方应提供所有仪表及箱、柜的电气接口(进出电缆接线口)尺寸规格供买方确认。

5.34配套电缆的要求

全厂电缆、照明导线全部采用铜芯电缆,动力电缆采用阻燃铜芯电缆; (略) 及保安、UPS (略) (略) 域、有油污染 (略) 域的电缆采用耐火铜芯电缆。由CT、PT (略) 的电缆均采用阻燃屏蔽电缆。变频 (略) 采用普通电力电缆。全程用桥架敷设的电缆不采用铠装。本工程应考虑项目地极寒低温环境下的电缆选型。

电缆原则上按以下要求选用:低压动力电缆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ZC-*.6/1kV或ZC-YJY- 0.6/1kV;柴油发电机、油泵房、UPS系统、直流系统及消防系统采用耐火电缆,型号为ZAN-*.6/1kV或ZAN-YJY-0.6/1kV,低压动力电缆最小截面不小于4mm2。

进入计算机系统、保护柜、变送器屏等的控制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型号为ZCN-*.45/0.75kV;220kV 配电装置内敷设的控制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型号为ZCN-KYJYP2/22-0.6/1kV;其 (略) 采用阻燃控制电缆,型号为ZC-KYJYP22 -0.45/0.75kV。控制电缆的最小截面要求: (略) 电缆不小于1.5mm2, (略) 电缆不小于2.5mm2。

5.35配套电缆桥架的要求

采用热镀锌钢桥架。电缆桥架采用托架或托盘,桥 (略) 加装跨接线。

六、随机配套就地控制箱的电气要求

6.1卖方配套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采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相应国际标准的产品,不得提供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根据安装地点的要求,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的有关要求。

6.2就地控制箱应考虑高海拔高度因素的影响。

6.3卖方提供的控制箱应为包含一次动力、二次保护控制信号等元器件的完整装置。

6.4卖方设计和提供的就地仪表及控制装置应满足*《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DL/T 5428-2009《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82-2004《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GB/T 7251.1-202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和DL/T 5153-2014《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电气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6.5户内控制箱采用全厂统一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2mm),防护等级IP54。有较高散热要求的配电控制箱(如柜内安装低压变频器等)防护等级IP52。

6.6面漆颜色及卡号:待发包方确认。

6.7就地控制柜门内侧应附有电气原理图。安装位置、高度应便于进行就地操作和检修。电气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

6.8控制箱的设计与构造,应考虑到周围环境对电动机的影响,避免灰尘、水汽及腐蚀气体对绝缘造成的损坏。就地控制箱应带温湿度自动控制的加热器。加热元件应是非暴露型的,与各元件、电缆及电线距离应大于50mm。

6.9就地箱(柜)应电缆下进出线。

6.10随机配套控制箱内所配带灯按钮、指示灯选用发光二极管型。其他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6.11现场所有就地控制箱、柜内的空开、指示灯、按钮、旋转开头等操作及控制和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固定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

6.12功能单元之间,相对独立,互不干扰,方便维护。所有定额值、结构相同的元件,应具有互换性。所有进线均采用电缆方式。

6.13除特殊要求外,买方仅负责向卖方设 (略) 三相四线380/220V总电源,卖方供货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均由卖方负责。润滑油系统控制箱应为双电源,买 (略) 三相四线380/220V双电源,卖方负责在就地控制箱内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ATS),2路电源可选择自动或手动切换,且应满足*《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的要求。切换过程中应保证 (略) 不断电或通过带晃电功能的继电器实现。卖方应提供与 (略) 器(ATS)配套的电缆接线端子。卖方如需其他控制电源请自行在控制箱内加隔离变压器解决。

6.14连接卖方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卖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及其敷设所需材料均由卖方设计并供货。

6.15控制箱的结构、电器安装、电路的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控制箱内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和带电导体对地的电气间隙不小于20mm。

6.16当控制箱柜内并存强 (略) 、强 (略) 和弱 (略) 时,卖方应 (略) 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 (略) 干扰弱 (略) 的措施,利于运行、检修安全。

6.17在三 (略) 中,中性线的端子应允许连接下述载流量的导线:如果相导线的尺寸超过16mm2,则等于相导线载流量的一半,但不小于16mm2;如果相导线的尺寸等于或小于16mm2时,则等于相导线的载流量。

6.18就地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 (略) 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50kA,热稳定电流为20kA(1s)。箱内交流接触器的等级和型号按电动机的容量和工作方式选择。选择热继电器时,使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其整定值的可调范围内。不采用熔断器和接触器组成的 (略) 。

6.19箱内外接导体端子必须满足正常工作电流,并能承受不低于柜内电气 (略) 耐受电流,箱内要留有足够的用于接线的有效空间。

6.20当就地控制箱控制的单台电动机属于保安类别或I类辅机,或者单台电动机容量大于等于45kW时,就地控制箱内配置对应电动机的电流互感器、电流变送器及电流表。电流变送器的输出为4~20mA。

6.21就地控制箱应能完成就地监视及控制并具有远方监视与控制接口,并由买方认可。就地控制箱应能完成所有的监视、报警、联锁和保护功能,并留有远方监控的硬接口信号,输入、输出信号数量及类型应满足买方要求。通过这些信号的连接,在远方控制系统能完成设备状态、主要运行参数、报警的监视和切投控制。卖方提供的就地控制箱的输出信号和与现场仪表、元件的连接均应接至箱内的端子排。就地控制箱端子排上应标注端子编号。就地控制箱上应设置“就地 / 远方”转换开关。当转换开关切换到就地位置时,远方操作无效,满足就地控制的所有要求(如:电气互为备用、压力温度连锁等)。“就地 / 远方”转换开关引一对“就地控制”位置干接点至端子排作为发信号用。当转换开关切换到远方位置时,除紧急停止按钮外其他就地操作无效。

6.22为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就地控制箱中提供一付 (略) 器或接触器“合闸 / 跳闸”位置的接点( (略) 器或接触器的辅助常开接点)。

6.23卖方提供的就地控制柜与DCS的信号至少包含下列(但不限于,卖方根据情况增加)

--就地/远方切换

--远方启动设备

--远方停止设备

--设备运行状态

--设备停止状态

--设备故障状态

--运行电流、频率、转速等

6.24总包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本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DCS/PLC厂家、调试单位等完成相应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6.25对于所配380V电动机,控制箱内继电保护配置应满足DL/T5153《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要求,基本配置如下: (略) 保护、单相接地保护、过负荷保护、低电压保护、断相保护。

6.26就地控制 (略) 器或接触器、继电器等,除了箱内接线已经使用的接点,所有接线未使用的备用接点引接至端子排上,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略) 接触器不得布置在控制箱的同一个单元内。

6.27总包方提供给发包方 (略) 器(包括接触器,继电器等)的辅助接点,容量不低于AC220V,3A和DC110V,3A。

6.28就地控制箱内的端子排布置考虑现场接线方便,易于检修。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留有端子总数15%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6.29总包方供货范围内的被控设备可控性、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性能应满足全厂自动化投入率100%的要求。

6.30对于移动式设备,卖方应成套提供就地取电所需的就地转接箱,就地转接箱与电机之间的移动电缆需含接地PE线,该电缆由厂家成套提供。

6.31低压系统电气控制箱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应不低于4kV。

6.32就地控制箱供货范围:

-就地控制箱及配套元器件、安装附件;

-就地控制箱至成套设备本体的所有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电缆护管等。

6.33就地控制箱技术资料要求:

投标时应提供控制箱原理接线图。

卖方应提供电气设备的鉴定证书、型式试验报告以及CCC认证报告和详细用电负荷清单。

提供所有元件、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CCC认证证书及CCC试验报告)。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

卖方应在安装使用说明书中详述其在启动、停止、正常运行、 (略) 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和配供测控系统的特性、功能、原理、安装、调试和使用注意事项。

卖方在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列述其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装置的动作值。相关仪表的使用说明、维护方法。系统调试、校准、维护应详细纸质及电子版说明,并负责现场培训。

卖方在合同执行阶段需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 (略) 进行施工图设计用及审查:

-就地控制箱外形尺寸、布置图、安装图;

-就地控制箱全套电气接线图,包括原理接线图、外部接口图、端子排图、电缆接线图、元器件清单、至成套设备本体的电缆清册等;

-电控设备运行维护及使用说明书。

七、安装调试要求

7.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需视频指导。若出现视频指导无法解决的问题,卖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或驻工地总代表的统一调度。

7.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 (略) 理,费用也由卖方自担。

八、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8.1 清洁

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所有制造废料,如金属屑、填料、电焊条和残留焊条头、破布、垃圾等都应从构件内部清出,所有鳞皮、锈迹、油漆、粉笔、蜡笔、油漆标记和其它有害材料都应从内、外表面上清除干净,发运时,产品内外应该清洁。

若有进行溶剂清理的必要时,应按国家或部颁标准“溶剂清理”要求进行。使用不含卤化物的溶剂、砂布对不锈钢表面进行清洗。用来清洗碳钢的材料不用来清洗不锈钢表面。

8.2油漆及防腐

锅炉范围内的钢结构、设备、管道及其他设备附件的油漆按照主机技术协议要求执行,面漆色彩由买方确认。

室内布置的设备和管道,在彻底除锈后宜先涂刷1度铁红醇酸底漆,再涂刷1度云铁醇酸防锈漆,最后涂刷2度醇酸面漆;

保温的管道和设备,当介质温度低于120℃时,管道和设备在保温前进 (略) 理。

卖方应保证到达现场设备没有色差,避免设备外表面大面积刷漆问题的发生。

上述设计和工艺要求与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油漆供现场补漆用,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油漆的颜色由卖方提供色标,买方确定,具体设联会上定,最终油漆方案按所选择的油漆品牌的标准执行、并不变更合同价格。

有关油漆的设计及颜色的选择按《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进行。

8.3包装﹑装卸和运输

包装及运输标识的基本要求见商务部分包装运输通则要求。

8.3.1 设备包装应符合GB/T*-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并采取防风化、防酸雨、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GB/T*-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8.3.2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买方的定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8.3.3每个包装箱均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

8.3.4合同设备应尽量在卖方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8.3.5在合同设备任何部分交付运输前,卖方应按照规定和技术协议所述的要求,对所要交付的该部分合同设备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8.3.6卖方应保证对合同设备的所有包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卖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8.3.7卖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有有效的防潮、抗氧化、耐腐蚀的措施。对于可以进行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时间内的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

8.3.8如果国家有关包装的标准或规范、本附件所述的包装技术规范及合同设备承运人的包装要求之间不一致,则卖方应按照前述各项规范或要求中的最高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

8.3.9出厂发运时,应根据其结构的刚度及装卸要求,采取必要的包装加强措施,以保证部件不变形和损坏。卖方所提供产品,如受压部件、钢结构、护板、烟风道等,在不影响运输的条件下,应最大限度在厂内组装发运,以减少现场组装的工作量。

8.3.10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的损坏,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8.3.11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8.3.12卖方分包生产的设备,其编号应统一由卖方负责编制。

8.3.1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单独包装和发运,并特别注明。

8.3.14 技术资料单独包装,提供。

8.3.15设备包装前应凃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8.3.16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

8.3.17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

8.3.1 (略) 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 (略) 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8.3.19当部件 (略) 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符合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8.3.20卖方应提供贮存和运输说明书,其中应包括对定期检查或存放保养的要求。

86.4铭牌

8.4.1设备标志:设备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型式、规格、设备编码、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公称压力、适用温度等。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

8.4.2合同设备铭牌、警示牌或说明性标识牌及其固定用支架、螺钉均应为不锈钢材质(SS316L及以上),采用的铆钉应采用铝材,绝不允许用各种胶类进行固定,并满足产品订货有关文件中规定的要求,铭牌固定在合同设备醒目的适当位置,并且应清晰地标明合同设备的主要技术特性和规格,铭牌格式、内容和文字届时应事先经买方/业主确认。

8.4.3 操作屏、操作台内的单独设备铭牌可以用封边的不锈钢(SS316L及以上)制作或压塑制作。

8.4.4 开关柜、控制柜、继电器柜等类似盘柜需要在柜体的前、后两面各安装一个铭牌。

8.4.5所有的容器设备和提升设备都须安装一个标有设计规范、设计参数、测试参数、测试日期等的永久标识牌。

8.4.6 每个阀门都要在阀 (略) 安装一个环形的标有阀门编号(如KKS码)和介质的不锈钢(SS316L及以上)铭牌。

8.4.7铭牌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011《标牌》标准的规定。

8.4开箱验收

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于开箱前七日内通知卖方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

8.5储存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储放。

8.10 包装箱外应有一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保管。所有设备必须附有下列文件:

1)装箱单,其上应注明: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

·装箱数量;

·附件、备件名称及数量;

·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说明书、出厂试验数据、安装使用说明书。

8.11 卖方应提供设备包装示意图。

九、技术服务

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按照业主规定时间赶到现场。

十、质量保证

10.1卖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技术协议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10.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10.3如因卖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十一、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1.1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端子接线图,原理图,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一次元件清单,出厂检验资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等。

11.2发货前15天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1.3卖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买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11.4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英文。在提供图纸的同时提供AUTOCAD(AUTOCAD2004版本)电子文件,资料移交以中英文版为主。

11.5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1.6卖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在技术协议签定后1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11.7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1.8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1.9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1.10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套数(用U盘提供):

11.10.1 配合工程设计用的资料为本期工程10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2套。

11.10.2 供买方施工、安装、运行的资料:每台炉15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2套。

11.11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卖方在工程竣工后提供竣工图3套(每台炉)及相应的电子版本1套。

11.12卖方应对买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1.13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第四师可克达拉2x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工程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1.14卖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买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卖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11.15卖方提交给买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 (略) 并说明修改原因。

11.16执行买方提供的编码标识系统,具体要求在下阶段配合中详细提供。

11.17卖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图纸应按GB/T*.3-2009的规定折叠,图纸折叠成A4幅面,图幅向里,图标栏外露。

11.18合同签订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正式的外形图(含各接口方位及尺寸、接线盒位置等)、接线盒端子图、一次元件清单、对润滑油站的要求、减速机的控制程序说明。

11.19卖方必须按协议附减速机外形图进行设计,卖方设计结束后应向买方提供上述图纸外,并提供减速机的总装配图(剖面图)和安装使用说明书。买方对外形尺寸确认会签后,卖方进行制造。

11.20随机文件:按买方厂内规定提供的文件,但至少包括:外形图,总装配图,端子接线图,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一次元件清单,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

11.21上述资料同时提供电子版资料。


品牌要求:德国洛科NOCOO、德国VANDO、美国热电THERMO、英国仕富梅Servomex

备注:进口产品,要求提供设备原产地证明、生产国商会证明、生产国到指定港口的海运单据及海关报关证明、商检证明。



附件1-2-3


投标函


(略) :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后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4


资质承诺书


(略) :

(略) 采购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 (略) 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 (略) 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6


授权委托书


(略) :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 (略) 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 (略) 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 (略) 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1-2-7


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价

(元)

1

CO测量装置

按**双方签订的

文档编号*JX测量装置技术协议》执行

10


合计

10


服务承诺:

承诺付款条件:

承诺供货周期: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备注:报价含13%增值税


投标单位报价人确认签字:确认签字日期:



, (略) ,沈阳,北海,商务部

招标信息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CO测量装置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25-02-12 11:39

附件1-2


招标公告

(略) (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5

年2月28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CO测量装置采购招标(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7日前 (略) 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标书费2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 (略) 。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 (略) 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90%到货,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 (略)

地点: (略) 经济技 (略) (略) 16号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杨涛

十一、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附件:1-2-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1-2-2.招标要求

1-2-3.投标函

1-2-4.资质承诺书

1-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6.授权委托书

1-2-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略)

2025年2月12日


附件1-2-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技术规范















附件1-2-2

CO测量装置技术协议

(文件号:*JX)

买方(*方): (略)

卖方(*方):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 (略) 签订的1台MP212辊盘式磨煤机配套用1套CO测量装置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 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 要求卖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1.6本工程采用统一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按GB/T*-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执行。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标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深度至少满足DCS、PLC控制的要求,具体标识 (略) 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编码范围包括卖方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包括分包和采购件)等。卖方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1.7卖方提供的进口设备,不论整机还是部件,要求供货商提供设备原产地证明、生产国商会证明、生产国到指定港口的海运单据及海关报关证明、商检证明。

1.8卖方成套设备(含辅助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卖方应按照列出推荐的候选厂家,对于买方无明确要求的分包与外购的设备或部件应至少推荐3家候选厂家。对每个分包与外购的设备或部件(买方对报价方式有明确特别要求的除外),以各候选厂家的最高价计入总价,不因候选厂家的不同而报出不同的设备价格。推荐厂家名单在签订技术协议时由买方确认,具体供货厂家根据工程进度由买方最终确认。买方有选择除卖方推荐的厂家以外的其他厂家的权利。对于卖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卖方考虑和提供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9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

1.10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11卖方所投设备的材料均应具备相关的质量检验证明,若无法证明材料的相关特性,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重做材料的相关质量验证试验并提供质量检验证明。任何没有运行业绩或带有试制性的设备及材料,本项目均不予接受。

1.12卖方接受买方对到达施工现场设备的主要材质进行100%的材质复核,确保设备到厂验收质量,卖方承诺全过程配合。

1.13本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如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与总合同要求不一致,卖方应按两者中较高的要求执行。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

1.14卖方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及设备、附件等)如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买方认为卖方已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该专利的实施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卖方承担。设备本身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5卖方应提供设备本体及辅助系统设备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 (略) 的三维设计软件版本兼容。

1.16本工程按机组自启停控制系统(APS)设计,卖方对主辅设备的可控性、仪表及控制设备的设计选型、控制逻辑以及系统调试应按此原则开展工作。若在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卖方所供设备影响安全启停、运行、APS运行要求,卖方需及时免费更换满足要求的仪控设备。

1.17卖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接口、法兰、管道、管件、阀门等,其外径管规格均应按照GB/T *-2008《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和GB/T9124.1-2019《钢制管法兰第1部分:PN系列》中系列Ⅰ选取。

二、工程原始资料

2.1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 (略) 划图》(*),拟建场地在Ⅱ类场地条件下,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3g,相应的地震烈度为Ⅷ度;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后续如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执行)。

2.2气象条件

根据可克达拉气象站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得到:

多年平均气温9.2℃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16.8℃

多年平均最低气温2.8℃

极端最高气温40.0℃

极端最低气温-37℃

多年平均气压921hPa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9%

2.3仪用压缩空气清洁、干燥、少油,压力范围为0.40~0.8MPa.g。仪用压缩空气品质符合《压缩空气》GB/T*标准。

2.4磨煤机安装运行条件:室内。

运行状况:长期连续运行

2.5电气系统

厂用电系统

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380/220V、三相四线、50Hz;额定值200kW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

直流控制电压为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94V到121V。

2.6能承受 (略) 地震力的作用,且应向买方提供书面文件。

三、技术要求

磨煤机应留有CO检测装置取样器的安装接口,供方从分离器出口分配箱水平引出φ42×4的G20无缝钢管500px作为取样装置的安装接口。

安装位置:每台磨煤机分离 (略) 。数量:每台磨煤机1套,一台机组共5套。

(1) 煤机CO监测装置采用进口产品。磨煤机CO监测为在线连续式分析系统。包括:采样探头、采样管、标准气体(自动校准用)、分析仪器必须一体化(分析仪、配电设备、泵类、反吹装置、自动校准装置、以及 (略) 及各种附件设备等,必须在一个系统机柜内)。考虑到现场安装位置、高度等情况,系统机柜必须置于1平方米范围内。买方负责提供分 (略) 压缩空气气源、一路电源及电源电缆,以及至DCS的控制电缆。分析仪信号输出:4~20mADC以及报警接点,能全部进入DCS进行监视、控制。分析仪有电源、系统故障报警接点输出,将在DCS上报警;分析系统的校正、冷凝液排放等操作为全自动,所供系统具备全系统的自动标定功能;分析仪机柜内为恒温以保证稳定的测量精度;采样管采用耐腐蚀、不易破裂的材质;精度:≤±5%FS。分析系统安装在现场,能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极端温度低于-20℃,或高于50℃的运行条件,满足IP65的防护等级。

(2) 校正气量能满足启动后正常校正30天和磨煤机CO监测系统测试用气,卖方提供的所有校正气储存在钢瓶内,卖方介绍储气瓶和买方将来购置和储存校正气的说明,或由卖方提供国内合格的标气供应商的有关资料。

(3) 所有采样线由聚四氟*烯构成。采样线的长度保证系统的测量的反应速度。卖方提供一根单独的与校正气体连接的聚四氟*烯线。校正气线在两倍于正常校正气运行压力下保证无泄漏,每根采样线以一个连续长度供货,不允许单个采样线内部拼接。

(4) 卖方详细说明各参数的取样方法、分析方法;提出设备安装位置的建议。负责测点安装位置,开孔,法兰等;并附上安装图册, (略) 的详细要求。

(5)卖方也可推荐直接抽气取样以外的检测方式,最终由买方确认。

(6) 卖方提供的分析仪最低达到以下要求:

分辨率:1ppm

精度:±2%满刻度

重复性:±1%读数值

线性:<2%量程

零点漂移:<2%量程每月

量程漂移:<2%量程每月

响应时间:30秒达到90%

工作环境:-20℃到70℃

主要密封件保证寿命值不低于*小时。所有密封件不得采用石棉制品。

凡关键部件和国内尚不过关的零部件,卖方从国外进口。

四、供货范围

CO测量装置供货范围

所有电控箱及配套元器件、安装附件及就地控制箱至成套设备本体的所有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电缆护管等。

分析仪表所用校验气需由卖方提供。

1套CO测量装置。卖方所供磨煤机防爆CO分析仪应包括采样探头、采样管线、反吹装置、CO分析仪现场显示仪表、自动控制系统、配电系统、压缩空气 (略) 理装置等以及 (略) 及各种附件。买方只负责提供分析系统所需压缩空气气源、电源电缆和信号电缆。

CO测量装置使用寿命大于5年。

五、仪表及控制要求

5.1用于压力表或压差表的一次门采用焊接截止阀,对于压力大于4Mpa的测点要求配供双一次门及排污门,所有仪表阀采用进口产品。

5.2选用的检测和控制设备能在发电厂锅炉房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温度:-11~+60℃

对湿度:40%~90%

强电磁干扰:6kV(AC)

5.3远传仪表全部引接至接线端子盒内,就地仪表至接线盒的接线电缆由卖方负责提供。配供的测量控制设备,其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阀门、至本体接线盒的连接导线,戈兰,均由卖方设计配供。

5.4从就地控制柜(接线盒)至就地仪表和电气设备的电缆敷设应采用封闭安装方式,配高质量的电缆保护管。

5.5卖方负责设计和提供本技术要求所需的仪表和控制装置,不管本技术要求是否作出规定。卖方负责磨煤机设计和配套供应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以及试验接口及取样部件、导管、仪表阀门、检测元件、传感器及接线盒、预制电缆等。卖方所供主设备及其配套部件配供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装置在数量、类型、功能、性能方面都必须满足制粉系统的启动、停止、运行 (略) 理过程对安全监视、控制、报警、连锁和保护的要求。如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在供货范围里没有列出但为满足协议和工艺过程监视控制要求所必须的,卖方承诺免费提供相关设备及其安装附件。

5.6卖方承诺提供完整的数据,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对测量、控制、联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至少包括:控制说明和逻辑图、调节框图、联锁要求、仪表定值、原理图、接线图、调试维护说明、安装使用说明等。

5.7若在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卖方所供设备影响安全启停、运行、APS运行要求,卖方需及时免费更换满足要求的仪控设备。

5.8卖方所供热控设备在数量、类型、功能、性能、选型厂家等方面都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如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在供货范围里没有列出但又是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所必须的则卖方也提供而不再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5.9卖方配套供应的仪表及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应由买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买方对设备的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卖方应为每种仪表/执行机构提供3种品牌或性能不低于所列品牌产品的其他厂家设备,最终由买方确定。

5.10卖方提供的主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应设计为能满足机组自启停运行方式要求,卖方成套供应满足机组启停与运行中安全监视和经济运行所必须的,安装在本体范围内的仪表、取样部件、检测元件、安全保护装置、阀门、以及与检测元件或传感器相连的特殊仪表等, 所有在机组启停过程中需要操作的阀门均应采用电动或气动门,并应提供实现此功能必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其中至少包括:启停控制逻辑图,启停曲线、启停操作说明等。此外,卖方应配合DCS供货商及买方共同完成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并参加相关的设计联络会。

5.11应满足启动、停止、运行 (略) 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电控箱、仪表箱和接线盒预留远方控制的硬接线接口,并可按买方要求增加无偿部分测点。随设备配套提供的的所有控制设备、仪表、检测元件及控制设备系统中的盘、柜、箱及电气元器件和其它部件等均满足“三防”(防尘、防潮、防腐)。

5.12卖方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包括每一只压力表、测温元件及仪表阀门等都详细说明其电厂标识系统编号、型号和规范、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商,特殊检测装置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卖方及时将详细清单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无条件即时进行更换至符合买方要求。随设备提供的所有一次元件、就地设备都标注其现场坐标位置。每台仪表及控制设备、就地箱柜、接线盒等均具有不锈钢铭牌,按要求标注型号、规格、设计编号及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等。

5.13卖方提供的所有测点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置,并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测点数量满足监控和性能试验的需要,卖方的最终供货能满足本技术协议规定的所有功能、性能和数量要求,并且由此引起的设备增加将不引起费用增加。卖方提供设备的在线性能计算相关资料(方法、公式、曲线等),用于运行指导。性能计算中所需的过程参数原则上从现有测点中获取,如发现测点不够,卖方向买方提出,并由卖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测点安装接口。

5.14随卖方配供的测量仪表均配供安装附件(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仪表取样管及仪表管接头、温度计和测温元件的热套保护管、温度插座等)。供买方使用的压力测点则带取样短管和一次门及门前导管, 并且一次门后配供焊接接头以及其后的大小头和过渡段(如果需要)。所有一次门前后均应配供不锈钢连接短管。仪表阀门均采用进口优质产品(包括管接头)。仪表阀门全部采用316不锈钢材质。仪表管接头随仪表阀门配供,进口范围同仪表阀。仪表管接头的材质应为316不锈钢。差压变送器采用三阀组。

5.15所有的远传仪表和远传信号,均由卖方连接至本体接线端子盒/接线箱内。所有就地仪表的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仪表阀门、至本体接线盒/接线箱的连接电缆、导线,均由卖方设计,并随卖方配供。即卖方和买方仪控部分接口均在这些箱、盒的端子上。卖方提供的接线盒应防水、防爆,接线盒内的引线要排列整齐,各接线端子要有明显的标记,以使买方能够方便地识别测点并接线。

5.16卖方提供的所有变送器和逻辑开关等设备采用进口产品,所有的变送器为二线制智能变送器(带HART协议),带就地液晶表头,精度至少达到0.075级。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纹电缆接口。所有不使用的连接口应予以封堵。所有过程逻辑开关的精度至少为0.5级,其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纹电缆接口。提供的接点输出为SPDT(单刀双掷)型。压力开关的膜片均须采用不锈钢材质(风烟系统微压的除外)。

5.17随卖方提供的所有热电阻测温元件采用双支型铠装,精度满足以下要求:

●热电阻精度:A级0.15±0.2%;

●热响应时间能满足τ0.5∠30S;

●热电阻的接线方式为三线制;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具有良好的耐氧化和腐蚀性能。

用于测量风粉的测温元件选用耐磨热电偶,并能连续运行三年以上而无需更换。

测温元件安装用保护套管及管座等附件由卖方设计并供货。保护套管选用不锈钢保护套管,所用保护的保护套管应接在保温层外,应满足安装维修要求(要求穿出保温层,更换测温元件不必拆除保温)。用于测量风粉等的测温保护套管应为防磨型,并能连续运行三年以上而无需更换;诸如喷嘴和内部管道工作温度超过400℃者,采用合金钢。

5.18就地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1.5级,对于重要的压力容器,就地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1.0级,盘面直径不小于150mm(气动控制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除外)。在就地温度计要求采用万向型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安装在振动及特殊场合的仪表应选择防振、防腐型仪表。

5.19所有模拟量接口信号为4—20mA DC(热电偶及热电阻除外),外部负载能力不低于600Ω。所有至DCS及电 (略) 的接点输出为单刀双掷(SPDT)无源接点类型,接点容量(安培数)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220V AC

110V DC

220V DC

I – 接点闭合( (略) ):

5A

10A

5A

II- 连续带电:

5A

5A

5A

III-接点分断:

2.5A

0.25A

0.15A

5.20卖方提供的箱、柜外壳防护等级:室外就地控制盘/箱/柜/接线盒等的外壳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电子间内布置使用冷轧钢板。盘柜防护等级为:电子设备间内IP52,主厂房及辅助车间内IP54,室外露天IP56。现场布置控制盘柜及接线盒应远离热源、震动、灰尘等场所。

5.21盘、台、柜门有导向式门封垫条。室内盘、台、柜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并且与柜底的距离不少于300mm。电源柜端子和机柜的内部接线用线根据所需容量配置和选择线型。

5.22对于正面不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采用厚度为2.0mm的材质;对于正面需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其的正面采用厚度为2.5mm的材质,其余部分采用厚度为2.0mm的材质。

5.23控制盘、柜内保留一定数目(15%)的端子空位及15%的线缆槽位裕量,以便其它设备输入、输出信号接上时备用。

5.24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油漆或其它外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延的材料。

5.25所有控制盘、台、柜内的端子统一采用国产优质产品。

5.26控制盘柜内电源开关、继电器、交流接触器,双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应选用进口,其它元器件可选用国产优质产品。

5.27盘柜都 (略) 理,喷塑颜色由买方统一确定。

5.28买方提供的气源压力为0.4~0.8MPa。

5.29买方提供电源种类:交流380VAC 50Hz 三相四线、220VAC 50Hz。卖方若需要其他种类的电源,则卖方自行解决。

5.30卖方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包括每一只压力表、测温元件及仪表阀门等都应详细说明其KKS编号、型号和规范、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商,特殊检测装置应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卖方应及时将详细清单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无条件即时进行更换至符合买方要求。随设备提供的所有一次元件、就地设备都应标注其现场坐标位置。每台仪表及控制设备、就地箱柜、接线盒等均应具有不锈钢铭牌,其铭牌采用英、中文对应名称,按要求标注品牌、型号、规格、量程、精度、材质、设计编号、KKS编码、仪表用途等信息。

5.31卖方配供的压力、差压、液位/流量仪表(包含变送器、开关等远传仪表以及就地仪表),卖方必须配供测量所需的取样导管、一次阀门、二次门、排污阀、三阀组、必需的冷凝容器及管接头等全套附件。

5.32卖方所配供的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其定位、安装、支撑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仪表导压管、管阀件、连接件、至本体接线盒或控制箱的连接电缆、穿线管(热浸锌型)、电缆密封压盖等均由卖方设计、配供。

5.33所有卖方提供的仪表信号均接至卖方提供的电控箱、仪表箱和接线盒内端子排上,即卖方和买方的仪控部分接口均在这些端子排的外侧,端子排以内所有的仪表安装、电缆等材料均由卖方配。卖方提供的所有仪表及控制盘柜、接线箱的电缆进出口必须配有相应的电缆密封压盖。卖方应提供所有仪表及箱、柜的电气接口(进出电缆接线口)尺寸规格供买方确认。

5.34配套电缆的要求

全厂电缆、照明导线全部采用铜芯电缆,动力电缆采用阻燃铜芯电缆; (略) 及保安、UPS (略) (略) 域、有油污染 (略) 域的电缆采用耐火铜芯电缆。由CT、PT (略) 的电缆均采用阻燃屏蔽电缆。变频 (略) 采用普通电力电缆。全程用桥架敷设的电缆不采用铠装。本工程应考虑项目地极寒低温环境下的电缆选型。

电缆原则上按以下要求选用:低压动力电缆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ZC-*.6/1kV或ZC-YJY- 0.6/1kV;柴油发电机、油泵房、UPS系统、直流系统及消防系统采用耐火电缆,型号为ZAN-*.6/1kV或ZAN-YJY-0.6/1kV,低压动力电缆最小截面不小于4mm2。

进入计算机系统、保护柜、变送器屏等的控制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型号为ZCN-*.45/0.75kV;220kV 配电装置内敷设的控制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型号为ZCN-KYJYP2/22-0.6/1kV;其 (略) 采用阻燃控制电缆,型号为ZC-KYJYP22 -0.45/0.75kV。控制电缆的最小截面要求: (略) 电缆不小于1.5mm2, (略) 电缆不小于2.5mm2。

5.35配套电缆桥架的要求

采用热镀锌钢桥架。电缆桥架采用托架或托盘,桥 (略) 加装跨接线。

六、随机配套就地控制箱的电气要求

6.1卖方配套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采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相应国际标准的产品,不得提供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根据安装地点的要求,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的有关要求。

6.2就地控制箱应考虑高海拔高度因素的影响。

6.3卖方提供的控制箱应为包含一次动力、二次保护控制信号等元器件的完整装置。

6.4卖方设计和提供的就地仪表及控制装置应满足*《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DL/T 5428-2009《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82-2004《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GB/T 7251.1-202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和DL/T 5153-2014《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电气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6.5户内控制箱采用全厂统一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2mm),防护等级IP54。有较高散热要求的配电控制箱(如柜内安装低压变频器等)防护等级IP52。

6.6面漆颜色及卡号:待发包方确认。

6.7就地控制柜门内侧应附有电气原理图。安装位置、高度应便于进行就地操作和检修。电气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

6.8控制箱的设计与构造,应考虑到周围环境对电动机的影响,避免灰尘、水汽及腐蚀气体对绝缘造成的损坏。就地控制箱应带温湿度自动控制的加热器。加热元件应是非暴露型的,与各元件、电缆及电线距离应大于50mm。

6.9就地箱(柜)应电缆下进出线。

6.10随机配套控制箱内所配带灯按钮、指示灯选用发光二极管型。其他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6.11现场所有就地控制箱、柜内的空开、指示灯、按钮、旋转开头等操作及控制和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固定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

6.12功能单元之间,相对独立,互不干扰,方便维护。所有定额值、结构相同的元件,应具有互换性。所有进线均采用电缆方式。

6.13除特殊要求外,买方仅负责向卖方设 (略) 三相四线380/220V总电源,卖方供货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均由卖方负责。润滑油系统控制箱应为双电源,买 (略) 三相四线380/220V双电源,卖方负责在就地控制箱内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ATS),2路电源可选择自动或手动切换,且应满足*《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的要求。切换过程中应保证 (略) 不断电或通过带晃电功能的继电器实现。卖方应提供与 (略) 器(ATS)配套的电缆接线端子。卖方如需其他控制电源请自行在控制箱内加隔离变压器解决。

6.14连接卖方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卖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及其敷设所需材料均由卖方设计并供货。

6.15控制箱的结构、电器安装、电路的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控制箱内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和带电导体对地的电气间隙不小于20mm。

6.16当控制箱柜内并存强 (略) 、强 (略) 和弱 (略) 时,卖方应 (略) 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 (略) 干扰弱 (略) 的措施,利于运行、检修安全。

6.17在三 (略) 中,中性线的端子应允许连接下述载流量的导线:如果相导线的尺寸超过16mm2,则等于相导线载流量的一半,但不小于16mm2;如果相导线的尺寸等于或小于16mm2时,则等于相导线的载流量。

6.18就地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 (略) 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50kA,热稳定电流为20kA(1s)。箱内交流接触器的等级和型号按电动机的容量和工作方式选择。选择热继电器时,使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其整定值的可调范围内。不采用熔断器和接触器组成的 (略) 。

6.19箱内外接导体端子必须满足正常工作电流,并能承受不低于柜内电气 (略) 耐受电流,箱内要留有足够的用于接线的有效空间。

6.20当就地控制箱控制的单台电动机属于保安类别或I类辅机,或者单台电动机容量大于等于45kW时,就地控制箱内配置对应电动机的电流互感器、电流变送器及电流表。电流变送器的输出为4~20mA。

6.21就地控制箱应能完成就地监视及控制并具有远方监视与控制接口,并由买方认可。就地控制箱应能完成所有的监视、报警、联锁和保护功能,并留有远方监控的硬接口信号,输入、输出信号数量及类型应满足买方要求。通过这些信号的连接,在远方控制系统能完成设备状态、主要运行参数、报警的监视和切投控制。卖方提供的就地控制箱的输出信号和与现场仪表、元件的连接均应接至箱内的端子排。就地控制箱端子排上应标注端子编号。就地控制箱上应设置“就地 / 远方”转换开关。当转换开关切换到就地位置时,远方操作无效,满足就地控制的所有要求(如:电气互为备用、压力温度连锁等)。“就地 / 远方”转换开关引一对“就地控制”位置干接点至端子排作为发信号用。当转换开关切换到远方位置时,除紧急停止按钮外其他就地操作无效。

6.22为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就地控制箱中提供一付 (略) 器或接触器“合闸 / 跳闸”位置的接点( (略) 器或接触器的辅助常开接点)。

6.23卖方提供的就地控制柜与DCS的信号至少包含下列(但不限于,卖方根据情况增加)

--就地/远方切换

--远方启动设备

--远方停止设备

--设备运行状态

--设备停止状态

--设备故障状态

--运行电流、频率、转速等

6.24总包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本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DCS/PLC厂家、调试单位等完成相应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6.25对于所配380V电动机,控制箱内继电保护配置应满足DL/T5153《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要求,基本配置如下: (略) 保护、单相接地保护、过负荷保护、低电压保护、断相保护。

6.26就地控制 (略) 器或接触器、继电器等,除了箱内接线已经使用的接点,所有接线未使用的备用接点引接至端子排上,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略) 接触器不得布置在控制箱的同一个单元内。

6.27总包方提供给发包方 (略) 器(包括接触器,继电器等)的辅助接点,容量不低于AC220V,3A和DC110V,3A。

6.28就地控制箱内的端子排布置考虑现场接线方便,易于检修。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留有端子总数15%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6.29总包方供货范围内的被控设备可控性、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性能应满足全厂自动化投入率100%的要求。

6.30对于移动式设备,卖方应成套提供就地取电所需的就地转接箱,就地转接箱与电机之间的移动电缆需含接地PE线,该电缆由厂家成套提供。

6.31低压系统电气控制箱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应不低于4kV。

6.32就地控制箱供货范围:

-就地控制箱及配套元器件、安装附件;

-就地控制箱至成套设备本体的所有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电缆护管等。

6.33就地控制箱技术资料要求:

投标时应提供控制箱原理接线图。

卖方应提供电气设备的鉴定证书、型式试验报告以及CCC认证报告和详细用电负荷清单。

提供所有元件、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CCC认证证书及CCC试验报告)。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

卖方应在安装使用说明书中详述其在启动、停止、正常运行、 (略) 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和配供测控系统的特性、功能、原理、安装、调试和使用注意事项。

卖方在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列述其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装置的动作值。相关仪表的使用说明、维护方法。系统调试、校准、维护应详细纸质及电子版说明,并负责现场培训。

卖方在合同执行阶段需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 (略) 进行施工图设计用及审查:

-就地控制箱外形尺寸、布置图、安装图;

-就地控制箱全套电气接线图,包括原理接线图、外部接口图、端子排图、电缆接线图、元器件清单、至成套设备本体的电缆清册等;

-电控设备运行维护及使用说明书。

七、安装调试要求

7.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需视频指导。若出现视频指导无法解决的问题,卖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或驻工地总代表的统一调度。

7.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 (略) 理,费用也由卖方自担。

八、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8.1 清洁

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所有制造废料,如金属屑、填料、电焊条和残留焊条头、破布、垃圾等都应从构件内部清出,所有鳞皮、锈迹、油漆、粉笔、蜡笔、油漆标记和其它有害材料都应从内、外表面上清除干净,发运时,产品内外应该清洁。

若有进行溶剂清理的必要时,应按国家或部颁标准“溶剂清理”要求进行。使用不含卤化物的溶剂、砂布对不锈钢表面进行清洗。用来清洗碳钢的材料不用来清洗不锈钢表面。

8.2油漆及防腐

锅炉范围内的钢结构、设备、管道及其他设备附件的油漆按照主机技术协议要求执行,面漆色彩由买方确认。

室内布置的设备和管道,在彻底除锈后宜先涂刷1度铁红醇酸底漆,再涂刷1度云铁醇酸防锈漆,最后涂刷2度醇酸面漆;

保温的管道和设备,当介质温度低于120℃时,管道和设备在保温前进 (略) 理。

卖方应保证到达现场设备没有色差,避免设备外表面大面积刷漆问题的发生。

上述设计和工艺要求与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油漆供现场补漆用,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油漆的颜色由卖方提供色标,买方确定,具体设联会上定,最终油漆方案按所选择的油漆品牌的标准执行、并不变更合同价格。

有关油漆的设计及颜色的选择按《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进行。

8.3包装﹑装卸和运输

包装及运输标识的基本要求见商务部分包装运输通则要求。

8.3.1 设备包装应符合GB/T*-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并采取防风化、防酸雨、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GB/T*-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8.3.2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买方的定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8.3.3每个包装箱均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

8.3.4合同设备应尽量在卖方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8.3.5在合同设备任何部分交付运输前,卖方应按照规定和技术协议所述的要求,对所要交付的该部分合同设备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8.3.6卖方应保证对合同设备的所有包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卖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8.3.7卖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有有效的防潮、抗氧化、耐腐蚀的措施。对于可以进行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时间内的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

8.3.8如果国家有关包装的标准或规范、本附件所述的包装技术规范及合同设备承运人的包装要求之间不一致,则卖方应按照前述各项规范或要求中的最高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

8.3.9出厂发运时,应根据其结构的刚度及装卸要求,采取必要的包装加强措施,以保证部件不变形和损坏。卖方所提供产品,如受压部件、钢结构、护板、烟风道等,在不影响运输的条件下,应最大限度在厂内组装发运,以减少现场组装的工作量。

8.3.10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的损坏,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8.3.11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8.3.12卖方分包生产的设备,其编号应统一由卖方负责编制。

8.3.1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单独包装和发运,并特别注明。

8.3.14 技术资料单独包装,提供。

8.3.15设备包装前应凃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8.3.16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

8.3.17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

8.3.1 (略) 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 (略) 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8.3.19当部件 (略) 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符合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8.3.20卖方应提供贮存和运输说明书,其中应包括对定期检查或存放保养的要求。

86.4铭牌

8.4.1设备标志:设备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型式、规格、设备编码、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公称压力、适用温度等。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

8.4.2合同设备铭牌、警示牌或说明性标识牌及其固定用支架、螺钉均应为不锈钢材质(SS316L及以上),采用的铆钉应采用铝材,绝不允许用各种胶类进行固定,并满足产品订货有关文件中规定的要求,铭牌固定在合同设备醒目的适当位置,并且应清晰地标明合同设备的主要技术特性和规格,铭牌格式、内容和文字届时应事先经买方/业主确认。

8.4.3 操作屏、操作台内的单独设备铭牌可以用封边的不锈钢(SS316L及以上)制作或压塑制作。

8.4.4 开关柜、控制柜、继电器柜等类似盘柜需要在柜体的前、后两面各安装一个铭牌。

8.4.5所有的容器设备和提升设备都须安装一个标有设计规范、设计参数、测试参数、测试日期等的永久标识牌。

8.4.6 每个阀门都要在阀 (略) 安装一个环形的标有阀门编号(如KKS码)和介质的不锈钢(SS316L及以上)铭牌。

8.4.7铭牌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011《标牌》标准的规定。

8.4开箱验收

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于开箱前七日内通知卖方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

8.5储存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储放。

8.10 包装箱外应有一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保管。所有设备必须附有下列文件:

1)装箱单,其上应注明: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

·装箱数量;

·附件、备件名称及数量;

·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说明书、出厂试验数据、安装使用说明书。

8.11 卖方应提供设备包装示意图。

九、技术服务

当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内有明确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按照业主规定时间赶到现场。

十、质量保证

10.1卖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技术协议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10.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10.3如因卖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十一、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1.1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端子接线图,原理图,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一次元件清单,出厂检验资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等。

11.2发货前15天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1.3卖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买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11.4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英文。在提供图纸的同时提供AUTOCAD(AUTOCAD2004版本)电子文件,资料移交以中英文版为主。

11.5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1.6卖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在技术协议签定后1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11.7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1.8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1.9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1.10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套数(用U盘提供):

11.10.1 配合工程设计用的资料为本期工程10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2套。

11.10.2 供买方施工、安装、运行的资料:每台炉15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2套。

11.11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卖方在工程竣工后提供竣工图3套(每台炉)及相应的电子版本1套。

11.12卖方应对买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1.13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第四师可克达拉2x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工程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1.14卖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买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卖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11.15卖方提交给买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 (略) 并说明修改原因。

11.16执行买方提供的编码标识系统,具体要求在下阶段配合中详细提供。

11.17卖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图纸应按GB/T*.3-2009的规定折叠,图纸折叠成A4幅面,图幅向里,图标栏外露。

11.18合同签订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正式的外形图(含各接口方位及尺寸、接线盒位置等)、接线盒端子图、一次元件清单、对润滑油站的要求、减速机的控制程序说明。

11.19卖方必须按协议附减速机外形图进行设计,卖方设计结束后应向买方提供上述图纸外,并提供减速机的总装配图(剖面图)和安装使用说明书。买方对外形尺寸确认会签后,卖方进行制造。

11.20随机文件:按买方厂内规定提供的文件,但至少包括:外形图,总装配图,端子接线图,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一次元件清单,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

11.21上述资料同时提供电子版资料。


品牌要求:德国洛科NOCOO、德国VANDO、美国热电THERMO、英国仕富梅Servomex

备注:进口产品,要求提供设备原产地证明、生产国商会证明、生产国到指定港口的海运单据及海关报关证明、商检证明。



附件1-2-3


投标函


(略) :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后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4


资质承诺书


(略) :

(略) 采购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 (略) 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 (略) 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6


授权委托书


(略) :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 (略) 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 (略) 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 (略) 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1-2-7


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价

(元)

1

CO测量装置

按**双方签订的

文档编号*JX测量装置技术协议》执行

10


合计

10


服务承诺:

承诺付款条件:

承诺供货周期: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备注:报价含13%增值税


投标单位报价人确认签字:确认签字日期:



, (略) ,沈阳,北海,商务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