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按照陕西省中 (略) 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 (略) 申报 2025 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4日。
二、申报内容
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医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研究与推广应用;
(二)中医经典著作、名家流派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
(三)中医药疫病防治及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经验推广应用;
(四)适宜于临床和基层推广应用的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治疗、康复中医方案的引进应用与推广;
(五)国内外中医药科学研究新进展、先进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经验,科技成果转化先进经验推广应用;
(六)中医药教育新理论、新方法、新教材、教改新成果等的推广;
(七)推动中药材种植,涉及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种植技术的中药材生产类培训;
(八)提升中药质量,涉及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溯源系统的中药材技术类培训;
(九)中医药文化宣传相关教育宣传和推广;
(十)医药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管理规范、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培训等;
(十一)国家级、 (略) 项目技术推广。
三、申报方式
1.登录陕西省卫生健康 (略) ,进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点击中医药继续教育 (略) 上填报。
2.《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秘书信息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各2份,项目申报书(系统导出)1份,
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至教学楼301室。
3. (略) (略) 批准盖章的《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附件1)在系统中上传。
4.具体操作详见《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充分体现中医药学特点,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必须有临床应用基础,具有安全性、有效性和推广价值。
(二)项目师资中,外单 (略) 的授课教师数不得低于师资总数的三分之一。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申报的项目必须邀请2名以上外省的国家级重点学(专)科的专家授课。
授课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2.长期从事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3.有独到的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三)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科室在 (略)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四)为贯彻落实“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鼓励积极申报儿科及精神科相关专业继续教育项目。
(五)各申报人须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关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董巧云
联系电话: 3655 (略)
附件:1.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
2.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秘书信息登记表
3.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陕 (略) (略)
2025年2月11日
医院各科室:
按照陕西省中 (略) 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 (略) 申报 2025 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4日。
二、申报内容
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医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研究与推广应用;
(二)中医经典著作、名家流派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
(三)中医药疫病防治及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经验推广应用;
(四)适宜于临床和基层推广应用的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治疗、康复中医方案的引进应用与推广;
(五)国内外中医药科学研究新进展、先进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经验,科技成果转化先进经验推广应用;
(六)中医药教育新理论、新方法、新教材、教改新成果等的推广;
(七)推动中药材种植,涉及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种植技术的中药材生产类培训;
(八)提升中药质量,涉及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溯源系统的中药材技术类培训;
(九)中医药文化宣传相关教育宣传和推广;
(十)医药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管理规范、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培训等;
(十一)国家级、 (略) 项目技术推广。
三、申报方式
1.登录陕西省卫生健康 (略) ,进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点击中医药继续教育 (略) 上填报。
2.《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秘书信息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各2份,项目申报书(系统导出)1份,
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至教学楼301室。
3. (略) (略) 批准盖章的《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附件1)在系统中上传。
4.具体操作详见《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充分体现中医药学特点,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必须有临床应用基础,具有安全性、有效性和推广价值。
(二)项目师资中,外单 (略) 的授课教师数不得低于师资总数的三分之一。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申报的项目必须邀请2名以上外省的国家级重点学(专)科的专家授课。
授课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2.长期从事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3.有独到的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三)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科室在 (略)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四)为贯彻落实“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鼓励积极申报儿科及精神科相关专业继续教育项目。
(五)各申报人须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关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董巧云
联系电话: 3655 (略)
附件:1.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
2.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秘书信息登记表
3.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陕 (略) (略)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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