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
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真州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
2.1.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9.(略)元。
2.2 工作内容及范围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体现乡镇党工委、 (略) 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民生工程”。
根据新安法规定,结合真州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乡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2025年2月份开始在全乡镇范围内开展“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充分利用专家服务优势,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不专业、不彻底的情况,进一步筑牢全乡镇安全生产防线,营造安全发展营商环境。(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
2.3 服务期限:36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限额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限额 (略) ;
4.3 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2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现场地址:扬州 (略) 开标室。( (略) (略) 163号)
5.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限额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真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 (略)
地 址: (略) 真州镇 地 址: (略) (略) 163号
邮 编: (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杨荣晋 联 系 人:吴长亮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com
2025 年 2 月 12 日
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真州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真州镇工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
2.1.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9.(略)元。
2.2 工作内容及范围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体现乡镇党工委、 (略) 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民生工程”。
根据新安法规定,结合真州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乡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2025年2月份开始在全乡镇范围内开展“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充分利用专家服务优势,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不专业、不彻底的情况,进一步筑牢全乡镇安全生产防线,营造安全发展营商环境。(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
2.3 服务期限:36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限额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限额 (略) ;
4.3 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2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现场地址:扬州 (略) 开标室。( (略) (略) 163号)
5.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限额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真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 (略)
地 址: (略) 真州镇 地 址: (略) (略) 163号
邮 编: (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杨荣晋 联 系 人:吴长亮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com
2025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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