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茅坪城区道路标线修复补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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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茅坪城区道路标线修复补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秭归县 (略) 道路标线修复补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 (略) (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秭归县 (略) 道路标线修复补划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6.(略)元

  4、最高限价6.(略)元

  5、采购需求完成对秭归县 (略) 、九 (略) 、金 (略) 、 (略) 、 (略) (略) 标线进行修复补划作业等内容(具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6、履约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日至(略)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

  2、地点秭 (略) (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

  3、方式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略)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秭 (略) 310室(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略)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 (略) (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谈判会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 (略) (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进行;供应商代表应准时参加会议(若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须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现场提供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由评审小组按相 (略) 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信息发布媒查阅。

  3、信息发布媒秭归县 (略)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秭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

  电话(略)

  联系人谭爱农

  (编辑谭爱农 审核许聪 终审王茂胜)

  项目概况秭归县 (略) 道路标线修复补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 (略) (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秭归县 (略) 道路标线修复补划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6.(略)元

  4、最高限价6.(略)元

  5、采购需求完成对秭归县 (略) 、九 (略) 、金 (略) 、 (略) 、 (略) (略) 标线进行修复补划作业等内容(具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6、履约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日至(略)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

  2、地点秭 (略) (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

  3、方式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略)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秭 (略) 310室(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略)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 (略) (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谈判会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 (略) (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进行;供应商代表应准时参加会议(若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须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现场提供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由评审小组按相 (略) 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信息发布媒查阅。

  3、信息发布媒秭归县 (略)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秭 (略)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

  电话(略)

  联系人谭爱农

  (编辑谭爱农 审核许聪 终审王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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