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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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的公告

我厅于2023年12月15日向祁 (略) (略) 花竹风电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因项目选址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4〕60号)相关规定,项目应重新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厅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厅提出。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八号,联系电话:0731-*。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7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300198号)的公告.pdf

我厅于2023年12月15日向祁 (略) (略) 花竹风电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因项目选址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4〕60号)相关规定,项目应重新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厅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厅提出。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八号,联系电话:0731-*。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7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300198号)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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