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2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银轮智能能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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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2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银轮智能能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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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 (略) 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5〕24号

2025.2.12

天行审〔2025〕24号.pdf

公告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1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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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 (略) 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5〕24号

2025.2.12

天行审〔2025〕24号.pdf

公告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1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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