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院区配电房高压柜备供电源设备故障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配电房备供电故障维修项目;
2、项目范围: (略) (略) ;
3、预算金额:6.8(万元);
4、最高限价:6.8(万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采购需求:见附件2;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本项目报价及结算货币采用人民币,参与报价的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只按最终中标金额支付费用而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采购需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响应。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三、报名方式
1、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日期: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2、地点: (略) (略) 行政四楼403
3、方式:现场递交材料,不接受邮寄。
4、投标人提交材料目录结构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
五、最后谈判时间及地点
完成资质审核后,电话通知二轮谈判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人:高悦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配电房备供电故障维修项目;
2、项目范围: (略) (略) ;
3、预算金额:6.8(万元);
4、最高限价:6.8(万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采购需求:见附件2;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本项目报价及结算货币采用人民币,参与报价的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只按最终中标金额支付费用而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采购需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响应。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三、报名方式
1、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日期: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2、地点: (略) (略) 行政四楼403
3、方式:现场递交材料,不接受邮寄。
4、投标人提交材料目录结构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
五、最后谈判时间及地点
完成资质审核后,电话通知二轮谈判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人:高悦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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