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中医院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酷设施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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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中医院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酷设施设备采购公告

江津区中医院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酷设施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略) 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库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人: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二月

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略) (略) 拟对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按照采购计划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略) 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库设施设备采购

#.69

1

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或者:该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略) (略) 官网(http://**)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其它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二)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2月17日17:30。请供应商凭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

报名方式:请务必将参与比选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如不是法人参加还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供应商一般资质和特定资格要求等相关信息,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或者通过顺丰邮寄 (略) (略) 总务科周老师收(收件地址: (略) (略) (略) 458号,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拒收到付邮件)。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完整报名资料;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

(四)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区新大楼14楼小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北京时间10:00-10:30

(六)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2月18日北京时间10:30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津支行,纳税人识别号:#33Y),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视为无效。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略) 官网(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如有异议,请于报名期间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 (略) (略) 纪委办。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总务科

联系人:周治均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略)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一

附件二

江津区中医院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酷设施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略) 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库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人: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二月

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略) (略) 拟对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按照采购计划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略) 药学部、检验科阴凉库、冷库设施设备采购

#.69

1

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或者:该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略) (略) 官网(http://**)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其它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二)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2月17日17:30。请供应商凭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

报名方式:请务必将参与比选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如不是法人参加还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供应商一般资质和特定资格要求等相关信息,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或者通过顺丰邮寄 (略) (略) 总务科周老师收(收件地址: (略) (略) (略) 458号,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拒收到付邮件)。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完整报名资料;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

(四)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区新大楼14楼小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北京时间10:00-10:30

(六)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2月18日北京时间10:30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津支行,纳税人识别号:#33Y),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视为无效。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略) 官网(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如有异议,请于报名期间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 (略) (略) 纪委办。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总务科

联系人:周治均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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