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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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龙州县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2025-02-06 09:00 来源: (略) 龙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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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龙州县2025 (略)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州县2025 (略)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龙州县2025 (略)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主要对龙州县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屯进行现场调研,并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总投资额约为(略)元。实施方案编制严格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指南》(环办土壤函〔2023〕376号)要求编写,并通过专家组织评审及有关部门批复。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3.(略)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具有咨询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供应商递交的材料采用密封袋包装, (略) 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

六、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八、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 (略) 龙 (略) (略) C座18号龙州 (略) 三楼办公室;

提交时间:2025年2月12日18:00前。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略)




(略) 龙州 (略)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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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2025-02-06 09:00 来源: (略) 龙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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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龙州县2025 (略)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州县2025 (略)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龙州县2025 (略)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主要对龙州县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屯进行现场调研,并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总投资额约为(略)元。实施方案编制严格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指南》(环办土壤函〔2023〕376号)要求编写,并通过专家组织评审及有关部门批复。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3.(略)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具有咨询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供应商递交的材料采用密封袋包装, (略) 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

六、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八、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 (略) 龙 (略) (略) C座18号龙州 (略) 三楼办公室;

提交时间:2025年2月12日18:00前。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略)




(略) 龙州 (略)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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