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公开征集
公告
(招标编号:HX【2025】0212)
项目 (略) :黑龙江省,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 (略) (略)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外供餐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校外
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维护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
意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 (略) 实际需求,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哈
(略) (略) (略) 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单位。预算资金:0 元,学生自费。采购需求: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用餐人数: (略) (略) (略) 所属学校,
用餐人数约 * 人左右(预估数量),以实际用餐数量为准。供餐标准:依据《黑龙江省
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供餐的价格标准由各个学校家长代表从本次征集选定的校外供
餐单位(服务商)名单中,通过集体考察、投票选定具体校外供餐单位,并与选定的校外供
餐单位协商确定供餐质量、餐量、价格、缴费方式、服务周期等。 服务期限:1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供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供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第
三十条 校外供餐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服务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取得载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服务商应取得 HACCP9000 或 ISO* 等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
3 服务商承诺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
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校园食品配送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
4 服务商应承诺配备与项目相适应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且服
务商在响应文件必须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如车辆为自有的须
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如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
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
5 服务商承诺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并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商从业人员具
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
6 服务商承诺按照“ (略) +明厨亮灶”建设要求,与市场 (略) 对接,实
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并全程公开;配备监控设备,有条件的校外供餐单位可将加工、
烹饪、分餐等关键环节 (略) 络,主动接受监督。
7 服务商承诺具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具有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建立并执
行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响应文件中服务商须提供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相
关证明材料。
8 服务商承诺具有“桶餐进班”配餐能力。
9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
获取征集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10 参加本项目征集的潜在服务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征集
活动; (略) 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
11 服务商承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2 服务商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13 服务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黑龙 (略) (略) (略) 33-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黑龙 (略) (略) (略) 33-5 号
七、其他
黑龙江和煦 (略) (略) (略) (略) 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
机构,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
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服务商参加征集活动。
一、征集项目编号:HX【2025】0212
二、征集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项
目
三、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外供餐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
提升校外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维护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
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 (略) 实际需求,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 (略) (略) (略) 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单位。
预算资金:0 元,学生自费
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
用餐人数: (略) (略) (略) 所属学校,用餐人数约 * 人左右(预估数量),以实
际用餐数量为准。供餐标准: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供餐的价格标准
由各个学校家长代表从本次征集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服务商)名单中,通过集体考察、投
票选定具体校外供餐单位,并与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协商确定供餐质量、餐量、价格、缴费
方式、服务周期等。
服务期限:1 年。
四、服务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校外供餐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服务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取得载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服务商应取得 HACCP9000 或 ISO* 等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
3 服务商承诺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
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校园食品配送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
4 服务商应承诺配备与项目相适应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且服
务商在响应文件必须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如车辆为自有的须
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如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
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
5 服务商承诺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并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商从业人员具
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
6 服务商承诺按照“ (略) +明厨亮灶”建设要求,与市场 (略) 对接,实
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并全程公开;配备监控设备,有条件的校外供餐单位可将加工、
烹饪、分餐等关键环节 (略) 络,主动接受监督。
7 服务商承诺具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具有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建立并执
行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响应文件中服务商须提供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相
关证明材料。
8 服务商承诺具有“桶餐进班”配餐能力。
9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
获取征集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10 参加本项目征集的潜在服务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征集
活动; (略) 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
11 服务商承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2 服务商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13 服务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详见征集文件。
五、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时间:2025 年 0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1)邮箱获取:潜在服务商于每日 16:30 时前将附件中资料填写登记表(备注香坊供餐服
务项目)、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 *@*39.com,征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服务商预留
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只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服务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现场获取:潜在服务商在获取征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潜在服务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
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缺少资料不予受理。
对公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和煦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哈尔滨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9613
联行号:*
地点:黑龙 (略) (略) (略) 33-5 号
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 (略) (略) (略) 33-5 号(密封后现场递交)
七、本征集邀请在中国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征集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旭升街 213 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和煦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3-5 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 (略)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旭升街 213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和煦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3-5 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51-*
电子邮件: *@*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公开征集
公告
(招标编号:HX【2025】0212)
项目 (略) :黑龙江省,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 (略) (略)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外供餐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校外
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维护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
意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 (略) 实际需求,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哈
(略) (略) (略) 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单位。预算资金:0 元,学生自费。采购需求: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用餐人数: (略) (略) (略) 所属学校,
用餐人数约 * 人左右(预估数量),以实际用餐数量为准。供餐标准:依据《黑龙江省
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供餐的价格标准由各个学校家长代表从本次征集选定的校外供
餐单位(服务商)名单中,通过集体考察、投票选定具体校外供餐单位,并与选定的校外供
餐单位协商确定供餐质量、餐量、价格、缴费方式、服务周期等。 服务期限:1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供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供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第
三十条 校外供餐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服务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取得载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服务商应取得 HACCP9000 或 ISO* 等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
3 服务商承诺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
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校园食品配送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
4 服务商应承诺配备与项目相适应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且服
务商在响应文件必须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如车辆为自有的须
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如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
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
5 服务商承诺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并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商从业人员具
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
6 服务商承诺按照“ (略) +明厨亮灶”建设要求,与市场 (略) 对接,实
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并全程公开;配备监控设备,有条件的校外供餐单位可将加工、
烹饪、分餐等关键环节 (略) 络,主动接受监督。
7 服务商承诺具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具有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建立并执
行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响应文件中服务商须提供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相
关证明材料。
8 服务商承诺具有“桶餐进班”配餐能力。
9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
获取征集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10 参加本项目征集的潜在服务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征集
活动; (略) 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
11 服务商承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2 服务商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13 服务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黑龙 (略) (略) (略) 33-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黑龙 (略) (略) (略) 33-5 号
七、其他
黑龙江和煦 (略) (略) (略) (略) 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
机构,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
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服务商参加征集活动。
一、征集项目编号:HX【2025】0212
二、征集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框架协议采购项
目
三、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外供餐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
提升校外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维护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
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 (略) 实际需求,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 (略) (略) (略) 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单位。
预算资金:0 元,学生自费
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为所属学校征集校外供餐服务商
用餐人数: (略) (略) (略) 所属学校,用餐人数约 * 人左右(预估数量),以实
际用餐数量为准。供餐标准: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供餐的价格标准
由各个学校家长代表从本次征集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服务商)名单中,通过集体考察、投
票选定具体校外供餐单位,并与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协商确定供餐质量、餐量、价格、缴费
方式、服务周期等。
服务期限:1 年。
四、服务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校外供餐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服务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取得载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服务商应取得 HACCP9000 或 ISO* 等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
3 服务商承诺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
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校园食品配送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
4 服务商应承诺配备与项目相适应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且服
务商在响应文件必须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如车辆为自有的须
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如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
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
5 服务商承诺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并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商从业人员具
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
6 服务商承诺按照“ (略) +明厨亮灶”建设要求,与市场 (略) 对接,实
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并全程公开;配备监控设备,有条件的校外供餐单位可将加工、
烹饪、分餐等关键环节 (略) 络,主动接受监督。
7 服务商承诺具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具有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建立并执
行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响应文件中服务商须提供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相
关证明材料。
8 服务商承诺具有“桶餐进班”配餐能力。
9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
获取征集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10 参加本项目征集的潜在服务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征集
活动; (略) 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
11 服务商承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2 服务商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13 服务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详见征集文件。
五、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时间:2025 年 0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1)邮箱获取:潜在服务商于每日 16:30 时前将附件中资料填写登记表(备注香坊供餐服
务项目)、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 *@*39.com,征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服务商预留
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只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服务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现场获取:潜在服务商在获取征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潜在服务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
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缺少资料不予受理。
对公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和煦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哈尔滨大直支行
银行账号:*9613
联行号:*
地点:黑龙 (略) (略) (略) 33-5 号
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 (略) (略) (略) 33-5 号(密封后现场递交)
七、本征集邀请在中国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征集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旭升街 213 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和煦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3-5 号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 (略)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旭升街 213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和煦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3-5 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51-*
电子邮件: *@*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