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招标公告
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已由关于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采购申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曲靖高 (略)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靖高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承担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并保证其成果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招标规模:人民币约#元。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相关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委审查,至水保竣工验收结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6 服务地点: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沾益 (略) 。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8日(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法定代表和授权代理人需亲笔签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 (略) (略) 珠江源大道和顺佳园E幢6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4日14时30分
5.3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曲靖高 (略) (略) 会议室( (略) (略) 西平街 (略) 252号)。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高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西平街 (略) 252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总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时代创富B座9楼902
曲 (略) : (略) (略) 珠江源大道和顺佳园E幢6号
联系人:毕工、骆工、李工、黄工
电话:#、#、#、#
传真:0871-#
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已由关于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采购申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曲靖高 (略)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靖高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承担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并保证其成果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招标规模:人民币约#元。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相关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委审查,至水保竣工验收结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6 服务地点:曲靖高新技术产 (略) 沾益 (略) 。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8日(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法定代表和授权代理人需亲笔签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 (略) (略) 珠江源大道和顺佳园E幢6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4日14时30分
5.3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曲靖高 (略) (略) 会议室( (略) (略) 西平街 (略) 252号)。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高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西平街 (略) 252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总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时代创富B座9楼902
曲 (略) : (略) (略) 珠江源大道和顺佳园E幢6号
联系人:毕工、骆工、李工、黄工
电话:#、#、#、#
传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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