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二级市场增持天原集团股票证券交易及财务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宜宾 (略)
(略) 场增 (略) 股票证券交易
及财务顾问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证券公司:
宜宾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场增持宜 (略) (略) (*)股份, (略) 完成增持交易及财务顾问服务,兹邀请贵司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二级市场增持天原集团股票证券交易及财务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二、招标人
宜宾 (略)
三、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五、对中介机构的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 (略)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六、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内容为:2025年2月11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宜 (略) (略) (*)股份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以及出具《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核查意见》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票交易服务内容
1.股票交易代理服务。根据招标人指令,代理买卖股票;按招标人指令及时下单,交易完成后,每个交易日向招标人发送交易信息;
2.资金与证券管理。处理交易资金划转,确保资金安全,提供证券托管服务,保障证券安全;信息披露与报告,提供交易报告、持仓报告, (略) 公告及重大信息等;技术支持,提供稳定、 (略) ;
3.合规与风控服务。确保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监控交易风险,采取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4.其他有关服务。
(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核查意见服务
1.协助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2.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发表核查意见,形成专业报告。
七、项目要求
中标人在中标后立即为招标人开设证券交易专户,并组织团队按照交易策略部署算法交易系统,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交易策略实施股票交易。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财务顾问之核查意见。
八、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一)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率×实际交易金额,招标控制费率(最高限价)为0.18‰(万分之*点*);
(四)交易服务费用在每次交易时收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略) 公告财务顾问之核查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 (略) 属国 (略) 发布信息,拟邀请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本项目不接受未收到投标邀请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二)标书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2月12日19:00时至2025年2月15日18:0 (略) 属国 (略) 上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三)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14:30时
(四)开标地点:宜宾 (略) ( (略) (略) (略) 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
(五)竞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十、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 (略) 规定组成不少于3人(单数)评审小组,在 (略) 纪检监察组、审计部的监督下进行独立评审。
(一)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须按照邀请函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 (略) 理;
(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标书邮件递交时间顺序,招标人通知各投标人进行远程二次报价;
(三)评审小组评分后,按得分高低排序前3的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满无质疑和投诉的,确定排名第1的为中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的,依次按服务方案、报价、履约经验、服务团队得分排序,若各部分评分值均相同的情形,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选人。
十一、招标评审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完成招标人内部审签流程,发送中选通知书。未入围的参选机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招标的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招标的所有相关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 (略) 纪检监察组、审计部将全程参与公开比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采工作。
(三)在本次服务过程中以及项目完成以后,中选服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企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司女士(招投标),*;
钟先生(业 务),*。
(五)未尽事宜,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 (略)
2025年2月12日
宜宾 (略)
(略) 场增 (略) 股票证券交易
及财务顾问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证券公司:
宜宾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场增持宜 (略) (略) (*)股份, (略) 完成增持交易及财务顾问服务,兹邀请贵司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二级市场增持天原集团股票证券交易及财务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二、招标人
宜宾 (略)
三、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五、对中介机构的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 (略)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六、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内容为:2025年2月11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宜 (略) (略) (*)股份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以及出具《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核查意见》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票交易服务内容
1.股票交易代理服务。根据招标人指令,代理买卖股票;按招标人指令及时下单,交易完成后,每个交易日向招标人发送交易信息;
2.资金与证券管理。处理交易资金划转,确保资金安全,提供证券托管服务,保障证券安全;信息披露与报告,提供交易报告、持仓报告, (略) 公告及重大信息等;技术支持,提供稳定、 (略) ;
3.合规与风控服务。确保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监控交易风险,采取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4.其他有关服务。
(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核查意见服务
1.协助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2.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发表核查意见,形成专业报告。
七、项目要求
中标人在中标后立即为招标人开设证券交易专户,并组织团队按照交易策略部署算法交易系统,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交易策略实施股票交易。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财务顾问之核查意见。
八、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一)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率×实际交易金额,招标控制费率(最高限价)为0.18‰(万分之*点*);
(四)交易服务费用在每次交易时收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略) 公告财务顾问之核查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 (略) 属国 (略) 发布信息,拟邀请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本项目不接受未收到投标邀请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二)标书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2月12日19:00时至2025年2月15日18:0 (略) 属国 (略) 上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三)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14:30时
(四)开标地点:宜宾 (略) ( (略) (略) (略) 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
(五)竞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十、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 (略) 规定组成不少于3人(单数)评审小组,在 (略) 纪检监察组、审计部的监督下进行独立评审。
(一)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须按照邀请函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 (略) 理;
(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标书邮件递交时间顺序,招标人通知各投标人进行远程二次报价;
(三)评审小组评分后,按得分高低排序前3的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满无质疑和投诉的,确定排名第1的为中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的,依次按服务方案、报价、履约经验、服务团队得分排序,若各部分评分值均相同的情形,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选人。
十一、招标评审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完成招标人内部审签流程,发送中选通知书。未入围的参选机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招标的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招标的所有相关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 (略) 纪检监察组、审计部将全程参与公开比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采工作。
(三)在本次服务过程中以及项目完成以后,中选服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企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司女士(招投标),*;
钟先生(业 务),*。
(五)未尽事宜,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 (略)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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