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厝服务区自营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食材合作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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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厝服务区自营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食材合作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关于林厝服务区自营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食材(合作)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关于林 (略) 自营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

食材(合作)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福建 (略) (略) 宁德分公司为了进一步丰 (略) 经营业态,塑 (略) 的餐饮品牌形象,拟在林 (略) 开展自营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小吃街经营范围以福建特色小吃、非遗特色小吃系列为主,打造“畲乡林厝”主题特色餐饮。现发出意向征集如下:

一、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 (略) 林 (略)

位于沈海复线双 (略) 宁德段, (略) 八都镇境内,为标杆 (略) ,同时也是特色鲜明、颜值与品质兼具的“畲乡风情”主 (略) 。202 (略) (略) 车流量2154辆次,日均断面流量9583辆次,入区率22.47%,B区 (略) 车流量2087辆次,日均断面流量9162辆次,入区率22.77%。现场经营业态有中餐厅、西餐档口(德克士)、畲族特色小吃档口、福建特色小吃档口、闽东好货集散中心、汽修以及自营驿佳购便利店、自营加水等。

(二)项目经营位置、面积:

1.A区综合楼入口左侧,原两个承包小吃档口位置总面积约100㎡,打通设置为福建特色小吃一条街;

2.B区综合楼入口左侧,原两个承包小吃档口位置总面积约100㎡,打通设置为福建特色小吃一条街。

二、意向食材(合作)供应商资格要求

地方特色品牌应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标准:

1.省级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 “老字号”“名小吃”“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其他业态优秀品牌;

2.省级商业联合会或烹饪餐饮协会授予的优秀品牌企业;

3. (略) 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评定或授予的“老字号”“名小吃”“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其他优秀品牌和商标;

4. (略) 、县(区)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显著地域特征的地方特产龙头企业;

5.国内连锁门店达到50家以上的,或者国 (略) (略) 连锁门店达到30家及以上的;

7.福建 (略) 集团认定的其他品牌。

三、合作期限:2年。

四、提交意向材料内容

不限于以上第二点所列的证明材料以及品牌说明材料、合作意向材料等。

五、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且具备履行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17日12:00之前将材料(盖章扫描并打包)发送至邮箱:*@*q.com,逾期无效,纸质原件请保留备用。征集方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根据意向征集情况进行讨论研究,选择优质供应商或者非遗小吃品牌开展后续合作活动,择优对供应商进行洽谈,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六、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福建 (略) (略) 站(http://**)、 (略) (http://**)和(http:///)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人:魏昊宇 #

邮 箱:*@*q.com

福建 (略) (略) 宁德分公司

2025年2月13日

,福建

关于林厝服务区自营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食材(合作)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关于林 (略) 自营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

食材(合作)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福建 (略) (略) 宁德分公司为了进一步丰 (略) 经营业态,塑 (略) 的餐饮品牌形象,拟在林 (略) 开展自营福建特色小吃街项目。小吃街经营范围以福建特色小吃、非遗特色小吃系列为主,打造“畲乡林厝”主题特色餐饮。现发出意向征集如下:

一、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 (略) 林 (略)

位于沈海复线双 (略) 宁德段, (略) 八都镇境内,为标杆 (略) ,同时也是特色鲜明、颜值与品质兼具的“畲乡风情”主 (略) 。202 (略) (略) 车流量2154辆次,日均断面流量9583辆次,入区率22.47%,B区 (略) 车流量2087辆次,日均断面流量9162辆次,入区率22.77%。现场经营业态有中餐厅、西餐档口(德克士)、畲族特色小吃档口、福建特色小吃档口、闽东好货集散中心、汽修以及自营驿佳购便利店、自营加水等。

(二)项目经营位置、面积:

1.A区综合楼入口左侧,原两个承包小吃档口位置总面积约100㎡,打通设置为福建特色小吃一条街;

2.B区综合楼入口左侧,原两个承包小吃档口位置总面积约100㎡,打通设置为福建特色小吃一条街。

二、意向食材(合作)供应商资格要求

地方特色品牌应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标准:

1.省级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 “老字号”“名小吃”“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其他业态优秀品牌;

2.省级商业联合会或烹饪餐饮协会授予的优秀品牌企业;

3. (略) 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评定或授予的“老字号”“名小吃”“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其他优秀品牌和商标;

4. (略) 、县(区)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显著地域特征的地方特产龙头企业;

5.国内连锁门店达到50家以上的,或者国 (略) (略) 连锁门店达到30家及以上的;

7.福建 (略) 集团认定的其他品牌。

三、合作期限:2年。

四、提交意向材料内容

不限于以上第二点所列的证明材料以及品牌说明材料、合作意向材料等。

五、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且具备履行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17日12:00之前将材料(盖章扫描并打包)发送至邮箱:*@*q.com,逾期无效,纸质原件请保留备用。征集方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根据意向征集情况进行讨论研究,选择优质供应商或者非遗小吃品牌开展后续合作活动,择优对供应商进行洽谈,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六、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福建 (略) (略) 站(http://**)、 (略) (http://**)和(http:///)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人:魏昊宇 #

邮 箱:*@*q.com

福建 (略) (略) 宁德分公司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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