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关于有奖举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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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关于有奖举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有力有效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现将2025年度有奖举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举报内容
(一)招标人(采购人)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招标人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直接发包,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虚假招标,设定倾向性、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二)投标人(供应商)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略) 围标、串标,行贿评标专家,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中标人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中标人不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按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转包、违法分包,与招标人串通签订阴阳合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四)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 (略) 、透露有关保密信息、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五)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保密信息、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非法获取利益、通过行贿等手段操纵评标专家,与招标人、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六) (略) 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在办理交易受理、开标时间和场所预约、各类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交易见证等环节吃拿卡要、违规操作,干涉操控评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七)其他相关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 (略) 发改委、 (略) 、 (略) 、 (略) 、市 (略) 、 (略) 、市 (略) 、市卫健委、 (略) 等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设置的举报电话, (略) 络、信函、来人等方式向上述部门举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方式见附件)
三、奖励措施
举报线索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明确的标准进行奖励。
四、有关事项
(一)举报人需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留存好资料和相关证据,以便事后核实、兑现奖励资金。
(二)举报人就同一违法违规 (略) 、多次举报的,奖励不重复发放;两名以上(含两名)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且举报内容、提供的线索基本相同的,奖励第一时间实名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三)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被举报人、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等关键信息和照片、音视频等证据,以便调查核实。
(四)举报人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等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举 (略) 理和奖励,经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 (略) 理,发现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 (略) 置。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专项行动期间,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如实反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附件:举报方式


(略) 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

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5年2月11日


为有力有效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现将2025年度有奖举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举报内容
(一)招标人(采购人)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招标人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直接发包,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虚假招标,设定倾向性、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二)投标人(供应商)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略) 围标、串标,行贿评标专家,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中标人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中标人不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按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转包、违法分包,与招标人串通签订阴阳合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四)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 (略) 、透露有关保密信息、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五)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保密信息、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非法获取利益、通过行贿等手段操纵评标专家,与招标人、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六) (略) 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在办理交易受理、开标时间和场所预约、各类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交易见证等环节吃拿卡要、违规操作,干涉操控评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七)其他相关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 (略) 发改委、 (略) 、 (略) 、 (略) 、市 (略) 、 (略) 、市 (略) 、市卫健委、 (略) 等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设置的举报电话, (略) 络、信函、来人等方式向上述部门举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方式见附件)
三、奖励措施
举报线索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明确的标准进行奖励。
四、有关事项
(一)举报人需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留存好资料和相关证据,以便事后核实、兑现奖励资金。
(二)举报人就同一违法违规 (略) 、多次举报的,奖励不重复发放;两名以上(含两名)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且举报内容、提供的线索基本相同的,奖励第一时间实名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三)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被举报人、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等关键信息和照片、音视频等证据,以便调查核实。
(四)举报人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等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举 (略) 理和奖励,经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 (略) 理,发现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 (略) 置。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专项行动期间,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如实反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附件:举报方式


(略) 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

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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