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门卫、保洁、食堂服务,主要包括保洁、门卫服务等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双方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 13 日至 2025年 2 月 17日(谈判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方式:电话联系,发电子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5 年 2月 18日 9 点 30 分 现场提交(北京时间)
地点: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2月18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常青街1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朋
电 话:*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3日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门卫、保洁、食堂服务,主要包括保洁、门卫服务等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双方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 13 日至 2025年 2 月 17日(谈判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方式:电话联系,发电子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5 年 2月 18日 9 点 30 分 现场提交(北京时间)
地点: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2月18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常青街1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朋
电 话:*
(略) 场监管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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