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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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5年2月13日

因保管不善,将 城区*号、江国用(2013行审)第261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启惠

2025年 2 月13 日

因保管不善,将 城区*号、江国用(2013行审)第261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启惠

2025年 2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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