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河支流杨柳河千山区凤凰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
太子河支流杨柳河千山区凤凰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
一、招标条件 | |||||||||||||||||||||||||||||||||
太子河支流杨柳 (略) 凤凰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已经由辽宁省· (略) · (略) 备案。以鞍千发改字 [2023]44号、鞍千发改字[2024]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住房和 (略)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子河支流杨柳 (略) 凤凰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杨柳河凤凰湖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双 (略) 铺装、绿化、挡墙、木栈道、栏杆、新建水闸管理用房、生态缓冲带、管网工程、翻板闸维修、藕田和表流湿地内种植水生植物等其它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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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20日 开工至 2026年09月1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 (略) -辽宁建设 (略) 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3)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4)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5)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身份证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且无在建工程。(6)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1. (略) 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之间、水利水电工程和港口与航道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2.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3.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 (略) 场不良信用信息。4.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类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7)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②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略) 对于建造师证书的要求遵照当地相关要求执行。(8)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 (略) 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略) 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20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 (略) 、辽宁省招标 (略) 、 (略) (略) 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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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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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太子河支流杨柳 (略) 凤凰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已经由辽宁省· (略) · (略) 备案。以鞍千发改字 [2023]44号、鞍千发改字[2024]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住房和 (略)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子河支流杨柳 (略) 凤凰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杨柳河凤凰湖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双 (略) 铺装、绿化、挡墙、木栈道、栏杆、新建水闸管理用房、生态缓冲带、管网工程、翻板闸维修、藕田和表流湿地内种植水生植物等其它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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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20日 开工至 2026年09月1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 (略) -辽宁建设 (略) 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3)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4)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5)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身份证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且无在建工程。(6)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1. (略) 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之间、水利水电工程和港口与航道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2.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3.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 (略) 场不良信用信息。4.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类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7)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②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略) 对于建造师证书的要求遵照当地相关要求执行。(8)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 (略) 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略) 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20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 (略) 、辽宁省招标 (略) 、 (略) (略) 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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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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