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招标公告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0226(周三)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50226(周三)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
项目编号 | PCX_LQ_2025_R_0004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25日15:00(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5日 ■竞价时间:2025年2月26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若因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标的 (略) 理,具体详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报价等于或大于保留价的5倍,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出价时间优先)。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不可预见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略) 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他风险。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报价不包含木材生产工资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标的物中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 (略) 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照浦城县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确保松木安全利用,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当前松木管控规定,4-9月期间严禁进行松木生产采伐、运输、销售。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木材定向销售合同》范本、松木管控告知 (略) 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必须在工商进行注册,经营范围具有木材生产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5日 | ||||||||||||||||||||||||
联系人 | 章先生电话136 9505 2510 沈先生 电话 157 5997 0185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2月25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226石陂定产定销第2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其中*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的转为成交木材款)由农交中心直接转到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的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5年3月5日17:00前将全额成交木材款(扣除*元后的余额)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木材定向销售合同》、《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 户名: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 账号:13 960 701 040 000 383 开户行:中国 (略) 浦城石陂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 (略) 置。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 3.《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范本) 4.《木材定向销售合同》(范本) 5.伐区示意图 6. 松木管控告知书 |
项目名称 | 20250226(周三)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
项目编号 | PCX_LQ_2025_R_0004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25日15:00(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5日 ■竞价时间:2025年2月26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若因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标的 (略) 理,具体详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报价等于或大于保留价的5倍,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出价时间优先)。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不可预见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略) 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他风险。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报价不包含木材生产工资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标的物中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 (略) 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照浦城县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确保松木安全利用,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当前松木管控规定,4-9月期间严禁进行松木生产采伐、运输、销售。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木材定向销售合同》范本、松木管控告知 (略) 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必须在工商进行注册,经营范围具有木材生产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5日 | ||||||||||||||||||||||||
联系人 | 章先生电话136 9505 2510 沈先生 电话 157 5997 0185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2月25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226石陂定产定销第2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其中*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的转为成交木材款)由农交中心直接转到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的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5年3月5日17:00前将全额成交木材款(扣除*元后的余额)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木材定向销售合同》、《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 户名: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 账号:13 960 701 040 000 383 开户行:中国 (略) 浦城石陂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 (略) 置。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 3.《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范本) 4.《木材定向销售合同》(范本) 5.伐区示意图 6. 松木管控告知书 |
标的名称 | 管护站 | 山场 座落地 | 班号 | 采伐 强度 | 采伐 面积(亩) | 出材量(m3) | 竞价时间 | 交易 保证金 (万元) | 特别 告知 |
福建省浦城 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第2标 | 大垅岗、梅坑 | 祝源、 上下际 | 40-86-3① 40-86-1 36-83-2 | 100% | 299 | 4172.5 | 10:00-10:20 | 50 | 按总价(元)报价 |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0226(周三)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50226(周三)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
项目编号 | PCX_LQ_2025_R_0004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25日15:00(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5日 ■竞价时间:2025年2月26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若因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标的 (略) 理,具体详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报价等于或大于保留价的5倍,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出价时间优先)。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不可预见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略) 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他风险。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报价不包含木材生产工资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标的物中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 (略) 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照浦城县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确保松木安全利用,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当前松木管控规定,4-9月期间严禁进行松木生产采伐、运输、销售。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木材定向销售合同》范本、松木管控告知 (略) 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必须在工商进行注册,经营范围具有木材生产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5日 | ||||||||||||||||||||||||
联系人 | 章先生电话136 9505 2510 沈先生 电话 157 5997 0185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2月25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226石陂定产定销第2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其中*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的转为成交木材款)由农交中心直接转到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的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5年3月5日17:00前将全额成交木材款(扣除*元后的余额)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木材定向销售合同》、《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 户名: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 账号:13 960 701 040 000 383 开户行:中国 (略) 浦城石陂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 (略) 置。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 3.《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范本) 4.《木材定向销售合同》(范本) 5.伐区示意图 6. 松木管控告知书 |
项目名称 | 20250226(周三)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
项目编号 | PCX_LQ_2025_R_0004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25日15:00(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5日 ■竞价时间:2025年2月26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若因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标的 (略) 理,具体详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报价等于或大于保留价的5倍,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出价时间优先)。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不可预见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略) 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他风险。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竞买报价不包含木材生产工资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标的物中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 (略) 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照浦城县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确保松木安全利用,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当前松木管控规定,4-9月期间严禁进行松木生产采伐、运输、销售。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木材定向销售合同》范本、松木管控告知 (略) 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必须在工商进行注册,经营范围具有木材生产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5日 | ||||||||||||||||||||||||
联系人 | 章先生电话136 9505 2510 沈先生 电话 157 5997 0185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2月25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226石陂定产定销第2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其中*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的转为成交木材款)由农交中心直接转到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的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5年3月5日17:00前将全额成交木材款(扣除*元后的余额)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木材定向销售合同》、《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 户名:福建省浦城石陂国有林场 账号:13 960 701 040 000 383 开户行:中国 (略) 浦城石陂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 (略) 置。 | ||||||||||||||||||||||||
五、其他事项 | |||||||||||||||||||||||||
1.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约定 3.《木材生产定向承揽合同》(范本) 4.《木材定向销售合同》(范本) 5.伐区示意图 6. 松木管控告知书 |
标的名称 | 管护站 | 山场 座落地 | 班号 | 采伐 强度 | 采伐 面积(亩) | 出材量(m3) | 竞价时间 | 交易 保证金 (万元) | 特别 告知 |
福建省浦城 石陂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第2标 | 大垅岗、梅坑 | 祝源、 上下际 | 40-86-3① 40-86-1 36-83-2 | 100% | 299 | 4172.5 | 10:00-10:20 | 50 | 按总价(元)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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