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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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永教体复〔2025〕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鲜肉)采购招标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通过遴选方式选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学校完成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鲜肉)采购招标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遴选,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内容及要求
1.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鲜肉)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代理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实施招标工作,协助学校完成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鲜肉)采购招标相关事宜。
3.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审核、投票人资质审查、评标等工作。
二、资质及相关条件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良好的行业声誉,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提供高效、专业的招标服务。
3.信誉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遴选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联合体。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1.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标书(加盖公司骑缝章)。
2.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2月14日18时截止。
3.联系方式:刘老师(#)。
4.地址:永善县民族小 (略) 办公室。


永善县民族小学
2025年2月11日
根据永教体复〔2025〕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鲜肉)采购招标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通过遴选方式选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学校完成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鲜肉)采购招标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遴选,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内容及要求
1.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鲜肉)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代理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实施招标工作,协助学校完成2025年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鲜肉)采购招标相关事宜。
3.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审核、投票人资质审查、评标等工作。
二、资质及相关条件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良好的行业声誉,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提供高效、专业的招标服务。
3.信誉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遴选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联合体。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1.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标书(加盖公司骑缝章)。
2.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2月14日18时截止。
3.联系方式:刘老师(#)。
4.地址:永善县民族小 (略) 办公室。


永善县民族小学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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