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5年副食品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副食品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略)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约(略)元 ; 3.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 4.招标范围:蔬菜、水果、肉品、蛋禽、水产冻货、调料、饮品、杂粮、豆制品、奶制品等。 5.交货期:供货商每日应于我方指定时间前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如需临时采购,供货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并负责搬运到位,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应符合要求。 6.交货方式:配送货物时需经检疫及质检人员检验后,方可进行检斤入库。 7.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 (略) 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的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先通过 (略) (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有效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须每月提供订货、送货、对账等人员的社保证明备案,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略)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略) (略)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略)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投标供 (略) 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有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所有者为投标供应商),提供租赁协议的,同时提供截止开标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其中属于国有资产政策性划拨或无偿使用的,提供产权单位证明材料付款方为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租赁的房屋无效,个人房产免费给投标供应商使用或无法提供租金的银行付款凭证的无效。 8.《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申领材料按照要求顺序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 (二)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431-(略) 地 址:吉林省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略)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副食品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略)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约(略)元 ; 3.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 4.招标范围:蔬菜、水果、肉品、蛋禽、水产冻货、调料、饮品、杂粮、豆制品、奶制品等。 5.交货期:供货商每日应于我方指定时间前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如需临时采购,供货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并负责搬运到位,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应符合要求。 6.交货方式:配送货物时需经检疫及质检人员检验后,方可进行检斤入库。 7.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 (略) 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的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先通过 (略) (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有效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须每月提供订货、送货、对账等人员的社保证明备案,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略) (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略) (略)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略) (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投标供 (略) 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有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所有者为投标供应商),提供租赁协议的,同时提供截止开标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其中属于国有资产政策性划拨或无偿使用的,提供产权单位证明材料付款方为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租赁的房屋无效,个人房产免费给投标供应商使用或无法提供租金的银行付款凭证的无效。 8.《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申领材料按照要求顺序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 (二)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431-(略) 地 址:吉林省 (略)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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