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水资源管理及节水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 (略) 水资源管理及节水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略) 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要求,根据《节约用水条例》《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中 (略) 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 (略) 的意见》《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略)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 (略) (略) 工作方案(2020—2025年)》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巩固 (略) 水资源管理、节水等工作成效,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转变水资源利用方式, (略) 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同时,持续保持管理工作的良好态势,提交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满意答卷,亟需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管理及节水技术支撑能力,因此,开展水资源管理及节水技术服务项目是必要的。
主要服务内容:协助做好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工作,协助最严格水资源和 (略) 建设管理工作等。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资源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具体为: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初步审查并出具意见;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协助开展水资源年报、水利综合统计、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对最严格水资源、取水许可、节水等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推动整改到位;取用水、节水监管复核技术服务。
(2)节水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节水管理工作,具体为:协助制订年度节水典范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协助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技术服务工作, (略) 节水载体创建标准等文件及标准要求,指导节水型载体建设及复查、节水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协助开展用水总量核算、节水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再生水取水点建设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协助推动节水载体创建及节水改造;协助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的责任
①供应商负责聘任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人员,其聘任的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
②技术服务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维护采购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
③供应商聘任人员行使权利或履行职责时,应根据技术支持服务成果并通过分析判断,为采购方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建议。涉及技术支持服务业务的重大 (略) 理,须事先得到采购方的书面批准。如果出现非供应商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业务不能按时履行时,供应商应3日内书面报告采购方,并提出应对措施。因供应商怠于通知导致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供应商应予赔偿。
④供应商聘任的技术服务人员只能协助采购方执法,没有采购方人员在场,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开展执法活动。
(2)聘任人员的要求与管理
①人员要求:为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投标文件内容,至少安排1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驻点采购方单位开展服务工作,驻点人员须为全职。
②供应商负责根据岗位需求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所配备的工作人员须相对稳定,人员有变动或离职时,须提前至少10天正式通知采购方,并安排好新的派驻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交接手续。
③供应商必须以本单位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略)。
④供应商聘任的工作人员由供应商发薪、管理,供应商与聘任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及其他纠纷,均由供应商解决,与采购方无关。
⑤供应商聘任的工作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经采购方确认,供应商须对其解聘或者调离项目组:在开展工作时,谋取不正当利益,有欺诈行为;责任心不强或不能胜任工作;工作严重过错,造成恶劣影响。
(3)保险
①供应商应为聘任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聘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交通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②技术支持服务业务完成或合同一旦终止,由供应商负责聘任人员的安置或辞退事宜。
(4)其他服务要求
①供应商不得以采购方名义承接业务,不得以检查名义与被检查对象发生业务关系,如发生以上行为,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略)方责任。
②由于供应商派驻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疏忽或遗漏造成采购方设施设备的损坏、丢失等,供应商应按采购方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赔偿。
3.服务成果: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成果的文本、台账及汇报PPT:
(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汇编(对应服务内容整编);
(2)中期工作总结、年度总结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优秀后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履约、服务情况不满意的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则不再续约。
2.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略)(略)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本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略)方应予以理解。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合同期满,服务单位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含成果文件),由项目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为招标(或询价)文件、(略)方投标(或报价)文件、合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若因服务单位引起的服务不符招标要求或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 (略) 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14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2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ttp://**。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 (略) (略) 官网http://**, (略) (略) 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深汕特 (略) 住房建 (略)
详细地址: (略) 深汕特 (略) 管理委员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755-(略)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 (略) 水资源管理及节水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略) 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要求,根据《节约用水条例》《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中 (略) 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 (略) 的意见》《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略)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 (略) (略) 工作方案(2020—2025年)》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巩固 (略) 水资源管理、节水等工作成效,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转变水资源利用方式, (略) 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同时,持续保持管理工作的良好态势,提交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满意答卷,亟需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管理及节水技术支撑能力,因此,开展水资源管理及节水技术服务项目是必要的。
主要服务内容:协助做好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工作,协助最严格水资源和 (略) 建设管理工作等。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资源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具体为: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初步审查并出具意见;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协助开展水资源年报、水利综合统计、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对最严格水资源、取水许可、节水等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推动整改到位;取用水、节水监管复核技术服务。
(2)节水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节水管理工作,具体为:协助制订年度节水典范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协助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技术服务工作, (略) 节水载体创建标准等文件及标准要求,指导节水型载体建设及复查、节水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协助开展用水总量核算、节水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再生水取水点建设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协助推动节水载体创建及节水改造;协助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的责任
①供应商负责聘任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人员,其聘任的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
②技术服务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维护采购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
③供应商聘任人员行使权利或履行职责时,应根据技术支持服务成果并通过分析判断,为采购方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建议。涉及技术支持服务业务的重大 (略) 理,须事先得到采购方的书面批准。如果出现非供应商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业务不能按时履行时,供应商应3日内书面报告采购方,并提出应对措施。因供应商怠于通知导致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供应商应予赔偿。
④供应商聘任的技术服务人员只能协助采购方执法,没有采购方人员在场,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开展执法活动。
(2)聘任人员的要求与管理
①人员要求:为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投标文件内容,至少安排1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驻点采购方单位开展服务工作,驻点人员须为全职。
②供应商负责根据岗位需求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所配备的工作人员须相对稳定,人员有变动或离职时,须提前至少10天正式通知采购方,并安排好新的派驻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交接手续。
③供应商必须以本单位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略)。
④供应商聘任的工作人员由供应商发薪、管理,供应商与聘任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及其他纠纷,均由供应商解决,与采购方无关。
⑤供应商聘任的工作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经采购方确认,供应商须对其解聘或者调离项目组:在开展工作时,谋取不正当利益,有欺诈行为;责任心不强或不能胜任工作;工作严重过错,造成恶劣影响。
(3)保险
①供应商应为聘任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聘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交通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②技术支持服务业务完成或合同一旦终止,由供应商负责聘任人员的安置或辞退事宜。
(4)其他服务要求
①供应商不得以采购方名义承接业务,不得以检查名义与被检查对象发生业务关系,如发生以上行为,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略)方责任。
②由于供应商派驻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疏忽或遗漏造成采购方设施设备的损坏、丢失等,供应商应按采购方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赔偿。
3.服务成果: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成果的文本、台账及汇报PPT:
(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汇编(对应服务内容整编);
(2)中期工作总结、年度总结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优秀后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履约、服务情况不满意的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则不再续约。
2.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略)(略)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本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略)方应予以理解。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合同期满,服务单位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含成果文件),由项目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为招标(或询价)文件、(略)方投标(或报价)文件、合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若因服务单位引起的服务不符招标要求或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 (略) 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14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2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ttp://**。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 (略) (略) 官网http://**, (略) (略) 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深汕特 (略) 住房建 (略)
详细地址: (略) 深汕特 (略) 管理委员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75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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