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竞争邀请函
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我院受理的(2025)川08委鉴2号,广元 (略) 与中嘉 (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略) 对外委托 (略) 广元市 (略) 备选库( (略) 备选库中 (略) )内符合资质条件、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自愿报名参与竞争(暂不接受分支机构报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案号 | (2024)川0823民初263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申请人 | 广元 (略) | |||||
被申请人 | 中嘉 (略) | |||||
回避情形 |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 | |||||
案情简介 | 被告中嘉 (略) 承建了案涉工程,业主方系剑阁县 (略) 。2023.4原告于被告签订《隧道劳务协作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024.3.2被告书面通知原告解除上述合同,理由为业主方向被告发送停工通知,被告认为上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回函表示不同意解除,并要求被告进行赔偿,案涉项目停工,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 (略) 。(诉讼标的:*) | |||||
鉴定对象及内容(名称、数量、地址等) | 剑阁县演圣镇白鸽山隧道,位于剑阁县 | |||||
鉴定事项、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 对申请人在剑阁县演圣镇白鸽山隧道项目施工期间的停工窝工损失进行造价鉴定 | |||||
鉴定材料 | (略) (略) 技术室联系(0839-*) | |||||
资质要求 | 具有工程造价鉴定资质且符合案件性质的机构 | |||||
鉴定基准用时 (工作日) | (鉴定用时不超过30日,疑难案件不超过60日,鉴定时限从鉴定机构接收补充鉴定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 |||||
基准鉴定费(含5次以内现场勘验、证据交换等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出庭费另列 | 以参与竞争机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鉴定费 (鉴定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或低于前述基准鉴定费用的50%,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 |||||
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 2025年2月24日中午12时 | 报名方式 | 现场、电话或邮寄提交 | |||
联系人 | 陈老师/龚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9-*、* | |||
法院地址 | (略) (略) (略) | 接受部门 | 技术室 | |||
评审时间 | 2025年2月25日上午9时 | 评审地点 | (略) (略) 审判楼二楼对外委托工作室 | |||
注意事项 | 《参与竞争申请书》只包含鉴定承诺用时、报价、承诺期内无法完成委托 (略) 理办法,应当密封并现场陈述和提交。 其他报名资料不密封(包括参与鉴定项目组的鉴定人、鉴定小组人员组成及资质能力、资质等级证书、鉴定工作预案、鉴定承诺书)。鉴定机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竞争资格。 评审过程各报名机构应到场陈述,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参加竞争。 |
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我院受理的(2025)川08委鉴2号,广元 (略) 与中嘉 (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略) 对外委托 (略) 广元市 (略) 备选库( (略) 备选库中 (略) )内符合资质条件、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自愿报名参与竞争(暂不接受分支机构报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案号 | (2024)川0823民初263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申请人 | 广元 (略) | |||||
被申请人 | 中嘉 (略) | |||||
回避情形 |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 | |||||
案情简介 | 被告中嘉 (略) 承建了案涉工程,业主方系剑阁县 (略) 。2023.4原告于被告签订《隧道劳务协作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024.3.2被告书面通知原告解除上述合同,理由为业主方向被告发送停工通知,被告认为上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回函表示不同意解除,并要求被告进行赔偿,案涉项目停工,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 (略) 。(诉讼标的:*) | |||||
鉴定对象及内容(名称、数量、地址等) | 剑阁县演圣镇白鸽山隧道,位于剑阁县 | |||||
鉴定事项、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 对申请人在剑阁县演圣镇白鸽山隧道项目施工期间的停工窝工损失进行造价鉴定 | |||||
鉴定材料 | (略) (略) 技术室联系(0839-*) | |||||
资质要求 | 具有工程造价鉴定资质且符合案件性质的机构 | |||||
鉴定基准用时 (工作日) | (鉴定用时不超过30日,疑难案件不超过60日,鉴定时限从鉴定机构接收补充鉴定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 |||||
基准鉴定费(含5次以内现场勘验、证据交换等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出庭费另列 | 以参与竞争机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鉴定费 (鉴定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或低于前述基准鉴定费用的50%,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 |||||
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 2025年2月24日中午12时 | 报名方式 | 现场、电话或邮寄提交 | |||
联系人 | 陈老师/龚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9-*、* | |||
法院地址 | (略) (略) (略) | 接受部门 | 技术室 | |||
评审时间 | 2025年2月25日上午9时 | 评审地点 | (略) (略) 审判楼二楼对外委托工作室 | |||
注意事项 | 《参与竞争申请书》只包含鉴定承诺用时、报价、承诺期内无法完成委托 (略) 理办法,应当密封并现场陈述和提交。 其他报名资料不密封(包括参与鉴定项目组的鉴定人、鉴定小组人员组成及资质能力、资质等级证书、鉴定工作预案、鉴定承诺书)。鉴定机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竞争资格。 评审过程各报名机构应到场陈述,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参加竞争。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