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佳何镇滨海村西金塘养殖塘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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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佳何镇滨海村西金塘养殖塘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大佳何镇滨海村西金塘养殖塘承包项目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大佳何镇滨海村西金塘养殖塘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佳何镇滨海村西金塘养殖塘承包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内。

3、项目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域、滩涂使用的管理规定,不擅自改变用途和现状。

4、转出方: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承包期限:二年,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承包范围及承包底价:本次养殖塘招投标分为5口塘,共计105亩。

标的一:3号塘,共有20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标的二:8号塘,共有20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标的三:9号塘,共有32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标的四:11号塘,共有20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标的五:12号塘,共有13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注:上述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意向承包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承包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包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万元/每个标的(现金方式,报名时同时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人在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按年度承包费的20%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五、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13时30分00秒

六、开标地点:宁海县 (略) 开标室

七、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每个标的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为2年,承包费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包人应将第一年承包费于签订承包合同之前支付给招标人。第二年的承包款应于2026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包款的,视作为违约,招标人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要求:

1、承包期间,养殖塘闸门、塘坝、管理房、电表 (略) 等附属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在承包期内至结束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附属设施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

2、养殖塘的投资经营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事故和日常生产经营等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不允许对养殖时造成污染的水质排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1301室

联系人:张怡

联系电话:0574-#


大佳何镇滨海村西金塘养殖塘承包项目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大佳何镇滨海村西金塘养殖塘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佳何镇滨海村西金塘养殖塘承包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内。

3、项目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域、滩涂使用的管理规定,不擅自改变用途和现状。

4、转出方: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承包期限:二年,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承包范围及承包底价:本次养殖塘招投标分为5口塘,共计105亩。

标的一:3号塘,共有20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标的二:8号塘,共有20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标的三:9号塘,共有32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标的四:11号塘,共有20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标的五:12号塘,共有13亩,最低招标限价为3000元/亩·年。

注:上述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意向承包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承包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包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万元/每个标的(现金方式,报名时同时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人在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按年度承包费的20%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五、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13时30分00秒

六、开标地点:宁海县 (略) 开标室

七、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每个标的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为2年,承包费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包人应将第一年承包费于签订承包合同之前支付给招标人。第二年的承包款应于2026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包款的,视作为违约,招标人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要求:

1、承包期间,养殖塘闸门、塘坝、管理房、电表 (略) 等附属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在承包期内至结束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附属设施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

2、养殖塘的投资经营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事故和日常生产经营等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不允许对养殖时造成污染的水质排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1301室

联系人: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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