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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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招标公告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阜新 (略) 发布时间:2025-02-14

项目概况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
最高限价(%):388
采购需求: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园餐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在校集中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略) 场监 (略) 、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教通【2024】23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我县义务教育所有学校(校园餐)大宗原材料(肉、蛋)实施全县统一政府采购。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产品来源地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商品 (略) 场,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供货商按相关规定保存食品溯源数据,保证学校或主管部门随时调用。

3、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抽查检测,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数量、服务、价格等进行每学期两次以上的抽查检测。

4、具体需求量以各校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必须保证其配送产品质量。

5、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品类,应严格按各校实际要求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实际发生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应商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及健康证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供应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及健康证送采购人备案。

7、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需要食品配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筹措,并送达指定地点。

8、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车辆出现各类事故,自身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在签订合同前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会对中标供货商的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进行检查,食品储存符合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立标卡、建立相关制度,有先进先出等操作规范要求。

10、中标供货商确定后,要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及承诺书,同时缴纳预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 001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1.#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兴隆山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兴隆堡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后新秋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合城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德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阿尔乡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 002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855.#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哈尔套九年制学校、彰武县满堂红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冷蒙古族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前福兴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冯家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堡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丰田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 003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4.#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西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东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苇子沟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四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五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两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双庙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平安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二道河子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4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1329.#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实验小学、彰武县第二小学、彰武县第三小学、彰武县彰 (略) 中心小学、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彰武县育才学校、彰武县特殊教育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及卫生指标:服务所供应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行业各项规定。

★(一)猪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所供猪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省内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或B类;省外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猪肉产品上应有检疫、检验印启,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白净、无毛、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脂肪洁白有光泽、肉质色泽光润,肉呈鲜红色或粉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无异味。食品安全可追溯。

供应商提供的猪肉必须是成片成块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猪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或省外猪肉产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同时也要肉类产品上的检疫、检验印启。各校有权拒收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产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供货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二)牛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牛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食品安全可追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牛肉必须是成块成片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牛肉,否则学校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三)鸡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 (略) 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食品安全可追溯。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18℃以下,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鸡蛋要求:

1、质量要求

(1)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

(2)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食品安全可追溯。

(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仓储要求

根据食材质量的需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仓储场所,仓储场所有离墙离地的置物架和标识牌;有通风设置、能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能制冷或有恒温设施。

3、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各校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前一周周五将下一周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各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各校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学校有特殊需求时,学校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及时沟 (略) 理。

(4)运输要求:运输车辆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4、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食材验收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破裂现象,无寄生虫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如果中标供应商能提供所投产品企业的《动物检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各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6、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7、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单位。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履约期限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履约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按学校实际需求及时供货。每次供货数量以采购人订货单要求为准。发出订货单至供货时限不超过24小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限价:彰武县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月报价格的97%为最高限价。

按投标比率进行报价。

1、以比率进行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比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比率。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食材价格、食材损耗、包装、运输、仓储、装卸费、二次搬运、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保险、利润、政策性规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

★六、其他

1、本项目共分4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

2、中标优先机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每个包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顺序:001,002,003,004)。如同一投标供应商为多个采购包的中标人,则按照其所投包组顺序进行确定,优先选择序号在前的包组被推荐为中标人,其他包组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例如:投标供应商所投采购包为001、002、003、004,其在采购包001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被推荐为采购包001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下一采购包被推荐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交货时间: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货地点:彰 (略) 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当月发生,验收合格,次月付款,财政拨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付出。
4★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所采货物使用完毕。
6★热线支持:需要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7★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388
采购需求: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园餐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在校集中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略) 场监 (略) 、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教通【2024】23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我县义务教育所有学校(校园餐)大宗原材料(肉、蛋)实施全县统一政府采购。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产品来源地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商品 (略) 场,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供货商按相关规定保存食品溯源数据,保证学校或主管部门随时调用。

3、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抽查检测,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数量、服务、价格等进行每学期两次以上的抽查检测。

4、具体需求量以各校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必须保证其配送产品质量。

5、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品类,应严格按各校实际要求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实际发生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应商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及健康证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供应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及健康证送采购人备案。

7、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需要食品配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筹措,并送达指定地点。

8、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车辆出现各类事故,自身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在签订合同前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会对中标供货商的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进行检查,食品储存符合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立标卡、建立相关制度,有先进先出等操作规范要求。

10、中标供货商确定后,要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及承诺书,同时缴纳预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 001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1.#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兴隆山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兴隆堡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后新秋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合城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德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阿尔乡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2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855.#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哈尔套九年制学校、彰武县满堂红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冷蒙古族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前福兴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冯家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堡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丰田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3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4.#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西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东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苇子沟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四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五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两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双庙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平安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二道河子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4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1329.#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实验小学、彰武县第二小学、彰武县第三小学、彰武县彰 (略) 中心小学、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彰武县育才学校、彰武县特殊教育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及卫生指标:服务所供应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行业各项规定。

★(一)猪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所供猪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省内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或B类;省外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猪肉产品上应有检疫、检验印启,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白净、无毛、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脂肪洁白有光泽、肉质色泽光润,肉呈鲜红色或粉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无异味。食品安全可追溯。

供应商提供的猪肉必须是成片成块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猪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或省外猪肉产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同时也要肉类产品上的检疫、检验印启。各校有权拒收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产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供货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二)牛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牛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食品安全可追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牛肉必须是成块成片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牛肉,否则学校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三)鸡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 (略) 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食品安全可追溯。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18℃以下,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鸡蛋要求:

1、质量要求

(1)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

(2)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食品安全可追溯。

(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仓储要求

根据食材质量的需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仓储场所,仓储场所有离墙离地的置物架和标识牌;有通风设置、能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能制冷或有恒温设施。

3、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各校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前一周周五将下一周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各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各校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学校有特殊需求时,学校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及时沟 (略) 理。

(4)运输要求:运输车辆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4、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食材验收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破裂现象,无寄生虫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如果中标供应商能提供所投产品企业的《动物检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各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6、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7、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单位。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履约期限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履约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按学校实际需求及时供货。每次供货数量以采购人订货单要求为准。发出订货单至供货时限不超过24小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限价:彰武县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月报价格的97%为最高限价。

按投标比率进行报价。

1、以比率进行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比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比率。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食材价格、食材损耗、包装、运输、仓储、装卸费、二次搬运、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保险、利润、政策性规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

★六、其他

1、本项目共分4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

2、中标优先机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每个包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顺序:001,002,003,004)。如同一投标供应商为多个采购包的中标人,则按照其所投包组顺序进行确定,优先选择序号在前的包组被推荐为中标人,其他包组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例如:投标供应商所投采购包为001、002、003、004,其在采购包001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被推荐为采购包001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下一采购包被推荐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交货时间: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货地点:彰 (略) 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当月发生,验收合格,次月付款,财政拨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付出。
4★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所采货物使用完毕。
6★热线支持:需要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7★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7
最高限价(%):388
采购需求: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园餐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在校集中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略) 场监 (略) 、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教通【2024】23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我县义务教育所有学校(校园餐)大宗原材料(肉、蛋)实施全县统一政府采购。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产品来源地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商品 (略) 场,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供货商按相关规定保存食品溯源数据,保证学校或主管部门随时调用。

3、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抽查检测,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数量、服务、价格等进行每学期两次以上的抽查检测。

4、具体需求量以各校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必须保证其配送产品质量。

5、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品类,应严格按各校实际要求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实际发生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应商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及健康证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供应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及健康证送采购人备案。

7、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需要食品配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筹措,并送达指定地点。

8、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车辆出现各类事故,自身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在签订合同前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会对中标供货商的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进行检查,食品储存符合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立标卡、建立相关制度,有先进先出等操作规范要求。

10、中标供货商确定后,要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及承诺书,同时缴纳预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 001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1.#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兴隆山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兴隆堡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后新秋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合城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德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阿尔乡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 002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855.#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哈尔套九年制学校、彰武县满堂红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冷蒙古族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前福兴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冯家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堡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丰田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 003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4.#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西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东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苇子沟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四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五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两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双庙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平安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二道河子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4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1329.#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实验小学、彰武县第二小学、彰武县第三小学、彰武县彰 (略) 中心小学、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彰武县育才学校、彰武县特殊教育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及卫生指标:服务所供应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行业各项规定。

★(一)猪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所供猪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省内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或B类;省外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猪肉产品上应有检疫、检验印启,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白净、无毛、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脂肪洁白有光泽、肉质色泽光润,肉呈鲜红色或粉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无异味。食品安全可追溯。

供应商提供的猪肉必须是成片成块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猪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或省外猪肉产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同时也要肉类产品上的检疫、检验印启。各校有权拒收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产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供货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二)牛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牛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食品安全可追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牛肉必须是成块成片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牛肉,否则学校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三)鸡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 (略) 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食品安全可追溯。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18℃以下,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鸡蛋要求:

1、质量要求

(1)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

(2)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食品安全可追溯。

(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仓储要求

根据食材质量的需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仓储场所,仓储场所有离墙离地的置物架和标识牌;有通风设置、能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能制冷或有恒温设施。

3、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各校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前一周周五将下一周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各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各校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学校有特殊需求时,学校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及时沟 (略) 理。

(4)运输要求:运输车辆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4、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食材验收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破裂现象,无寄生虫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如果中标供应商能提供所投产品企业的《动物检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各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6、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7、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单位。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履约期限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履约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按学校实际需求及时供货。每次供货数量以采购人订货单要求为准。发出订货单至供货时限不超过24小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限价:彰武县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月报价格的97%为最高限价。

按投标比率进行报价。

1、以比率进行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比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比率。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食材价格、食材损耗、包装、运输、仓储、装卸费、二次搬运、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保险、利润、政策性规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

★六、其他

1、本项目共分4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

2、中标优先机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每个包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顺序:001,002,003,004)。如同一投标供应商为多个采购包的中标人,则按照其所投包组顺序进行确定,优先选择序号在前的包组被推荐为中标人,其他包组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例如:投标供应商所投采购包为001、002、003、004,其在采购包001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被推荐为采购包001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下一采购包被推荐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交货时间: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货地点:彰 (略) 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当月发生,验收合格,次月付款,财政拨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付出。
4★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所采货物使用完毕。
6★热线支持:需要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7★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阜新 (略) 发布时间:2025-02-14

项目概况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
最高限价(%):388
采购需求: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园餐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在校集中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略) 场监 (略) 、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教通【2024】23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我县义务教育所有学校(校园餐)大宗原材料(肉、蛋)实施全县统一政府采购。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产品来源地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商品 (略) 场,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供货商按相关规定保存食品溯源数据,保证学校或主管部门随时调用。

3、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抽查检测,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数量、服务、价格等进行每学期两次以上的抽查检测。

4、具体需求量以各校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必须保证其配送产品质量。

5、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品类,应严格按各校实际要求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实际发生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应商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及健康证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供应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及健康证送采购人备案。

7、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需要食品配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筹措,并送达指定地点。

8、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车辆出现各类事故,自身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在签订合同前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会对中标供货商的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进行检查,食品储存符合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立标卡、建立相关制度,有先进先出等操作规范要求。

10、中标供货商确定后,要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及承诺书,同时缴纳预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 001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1.#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兴隆山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兴隆堡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后新秋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合城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德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阿尔乡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 002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855.#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哈尔套九年制学校、彰武县满堂红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冷蒙古族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前福兴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冯家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堡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丰田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 003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4.#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西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东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苇子沟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四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五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两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双庙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平安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二道河子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4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1329.#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实验小学、彰武县第二小学、彰武县第三小学、彰武县彰 (略) 中心小学、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彰武县育才学校、彰武县特殊教育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及卫生指标:服务所供应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行业各项规定。

★(一)猪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所供猪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省内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或B类;省外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猪肉产品上应有检疫、检验印启,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白净、无毛、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脂肪洁白有光泽、肉质色泽光润,肉呈鲜红色或粉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无异味。食品安全可追溯。

供应商提供的猪肉必须是成片成块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猪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或省外猪肉产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同时也要肉类产品上的检疫、检验印启。各校有权拒收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产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供货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二)牛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牛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食品安全可追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牛肉必须是成块成片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牛肉,否则学校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三)鸡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 (略) 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食品安全可追溯。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18℃以下,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鸡蛋要求:

1、质量要求

(1)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

(2)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食品安全可追溯。

(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仓储要求

根据食材质量的需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仓储场所,仓储场所有离墙离地的置物架和标识牌;有通风设置、能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能制冷或有恒温设施。

3、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各校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前一周周五将下一周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各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各校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学校有特殊需求时,学校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及时沟 (略) 理。

(4)运输要求:运输车辆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4、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食材验收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破裂现象,无寄生虫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如果中标供应商能提供所投产品企业的《动物检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各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6、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7、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单位。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履约期限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履约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按学校实际需求及时供货。每次供货数量以采购人订货单要求为准。发出订货单至供货时限不超过24小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限价:彰武县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月报价格的97%为最高限价。

按投标比率进行报价。

1、以比率进行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比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比率。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食材价格、食材损耗、包装、运输、仓储、装卸费、二次搬运、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保险、利润、政策性规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

★六、其他

1、本项目共分4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

2、中标优先机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每个包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顺序:001,002,003,004)。如同一投标供应商为多个采购包的中标人,则按照其所投包组顺序进行确定,优先选择序号在前的包组被推荐为中标人,其他包组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例如:投标供应商所投采购包为001、002、003、004,其在采购包001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被推荐为采购包001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下一采购包被推荐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交货时间: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货地点:彰 (略) 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当月发生,验收合格,次月付款,财政拨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付出。
4★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所采货物使用完毕。
6★热线支持:需要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7★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388
采购需求: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园餐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在校集中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略) 场监 (略) 、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教通【2024】23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我县义务教育所有学校(校园餐)大宗原材料(肉、蛋)实施全县统一政府采购。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产品来源地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商品 (略) 场,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供货商按相关规定保存食品溯源数据,保证学校或主管部门随时调用。

3、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抽查检测,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数量、服务、价格等进行每学期两次以上的抽查检测。

4、具体需求量以各校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必须保证其配送产品质量。

5、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品类,应严格按各校实际要求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实际发生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应商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及健康证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供应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及健康证送采购人备案。

7、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需要食品配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筹措,并送达指定地点。

8、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车辆出现各类事故,自身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在签订合同前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会对中标供货商的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进行检查,食品储存符合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立标卡、建立相关制度,有先进先出等操作规范要求。

10、中标供货商确定后,要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及承诺书,同时缴纳预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 001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1.#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兴隆山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兴隆堡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后新秋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合城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德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阿尔乡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2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855.#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哈尔套九年制学校、彰武县满堂红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冷蒙古族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前福兴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冯家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堡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丰田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3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4.#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西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东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苇子沟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四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五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两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双庙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平安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二道河子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4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1329.#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实验小学、彰武县第二小学、彰武县第三小学、彰武县彰 (略) 中心小学、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彰武县育才学校、彰武县特殊教育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及卫生指标:服务所供应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行业各项规定。

★(一)猪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所供猪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省内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或B类;省外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猪肉产品上应有检疫、检验印启,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白净、无毛、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脂肪洁白有光泽、肉质色泽光润,肉呈鲜红色或粉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无异味。食品安全可追溯。

供应商提供的猪肉必须是成片成块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猪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或省外猪肉产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同时也要肉类产品上的检疫、检验印启。各校有权拒收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产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供货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二)牛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牛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食品安全可追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牛肉必须是成块成片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牛肉,否则学校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三)鸡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 (略) 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食品安全可追溯。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18℃以下,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鸡蛋要求:

1、质量要求

(1)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

(2)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食品安全可追溯。

(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仓储要求

根据食材质量的需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仓储场所,仓储场所有离墙离地的置物架和标识牌;有通风设置、能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能制冷或有恒温设施。

3、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各校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前一周周五将下一周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各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各校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学校有特殊需求时,学校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及时沟 (略) 理。

(4)运输要求:运输车辆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4、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食材验收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破裂现象,无寄生虫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如果中标供应商能提供所投产品企业的《动物检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各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6、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7、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单位。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履约期限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履约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按学校实际需求及时供货。每次供货数量以采购人订货单要求为准。发出订货单至供货时限不超过24小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限价:彰武县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月报价格的97%为最高限价。

按投标比率进行报价。

1、以比率进行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比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比率。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食材价格、食材损耗、包装、运输、仓储、装卸费、二次搬运、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保险、利润、政策性规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

★六、其他

1、本项目共分4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

2、中标优先机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每个包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顺序:001,002,003,004)。如同一投标供应商为多个采购包的中标人,则按照其所投包组顺序进行确定,优先选择序号在前的包组被推荐为中标人,其他包组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例如:投标供应商所投采购包为001、002、003、004,其在采购包001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被推荐为采购包001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下一采购包被推荐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交货时间: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货地点:彰 (略) 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当月发生,验收合格,次月付款,财政拨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付出。
4★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所采货物使用完毕。
6★热线支持:需要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7★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7
最高限价(%):388
采购需求:

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肉、蛋)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园餐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在校集中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略) 场监 (略) 、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令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教通【2024】23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我县义务教育所有学校(校园餐)大宗原材料(肉、蛋)实施全县统一政府采购。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产品来源地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商品 (略) 场,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供货商按相关规定保存食品溯源数据,保证学校或主管部门随时调用。

3、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抽查检测,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数量、服务、价格等进行每学期两次以上的抽查检测。

4、具体需求量以各校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必须保证其配送产品质量。

5、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品类,应严格按各校实际要求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实际发生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应商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及健康证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供应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及健康证送采购人备案。

7、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需要食品配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筹措,并送达指定地点。

8、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车辆出现各类事故,自身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在签订合同前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会对中标供货商的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进行检查,食品储存符合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立标卡、建立相关制度,有先进先出等操作规范要求。

10、中标供货商确定后,要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及承诺书,同时缴纳预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 001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1.#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兴隆山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兴隆堡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后新秋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合城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德九年制学校,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阿尔乡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 002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855.#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哈尔套九年制学校、彰武县满堂红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冷蒙古族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前福兴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冯家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四堡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丰田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 003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634.#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西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东六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苇子沟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大四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五峰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两家子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双庙九年制学校,彰武县平安九年制学校,彰武县二道河子九年制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组编号:004

采购需求:猪肉(包含但不限于:前槽、里脊、猪排等);牛肉(包含但不限于:牛蹄筋、牛腩等);鸡肉(包含但不限于:琵琶腿、鸡翅中、脆骨、鸡胸脯等);鸡蛋;总预算金额:1329.#万元。配送学校包含:彰武县实验小学、彰武县第二小学、彰武县第三小学、彰武县彰 (略) 中心小学、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彰武县育才学校、彰武县特殊教育学校。(最终采购品类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及卫生指标:服务所供应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行业各项规定。

★(一)猪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所供猪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省内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或B类;省外应为动物检疫合格证A类)、《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猪肉产品上应有检疫、检验印启,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白净、无毛、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脂肪洁白有光泽、肉质色泽光润,肉呈鲜红色或粉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无异味。食品安全可追溯。

供应商提供的猪肉必须是成片成块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猪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或省外猪肉产品需要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同时也要肉类产品上的检疫、检验印启。各校有权拒收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产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供货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二)牛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鲜肉(热鲜)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屠宰部门定点屠宰的产品,需实行集中检疫,加工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2)牛肉附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方可供应采购单位。

(3)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食品安全可追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牛肉必须是成块成片的部位,不得使用零散、边角料、分割多块多片的牛肉,否则学校有权拒收。

(4)符合GB#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0-2℃左右,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藏,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三)鸡肉要求:

1、质量要求

(1)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 (略) 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食品安全可追溯。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2、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每次供货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需求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学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学校规定的部位、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当天因雨雪等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已经送达的食材由供应商自 (略) 理(损失较大双 (略) 理)。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各校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各校及时沟通, (略) 理。

(4)运输要求:有固定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18℃以下,运输过程中必须是连续的冷冻,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3、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食材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无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受虫蛀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证--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验证要查验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重新换货。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5、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各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6、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鸡蛋要求:

1、质量要求

(1)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

(2)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食品安全可追溯。

(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仓储要求

根据食材质量的需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仓储场所,仓储场所有离墙离地的置物架和标识牌;有通风设置、能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能制冷或有恒温设施。

3、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各校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各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

(2)配送计划:各校按食谱制定食材需求计划,于前一周周五将下一周食材需求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各校。中标供应商根据各校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数量、质量配送。食材需求计划下达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停课停学而不能正常就餐的,学校需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取消供应计划。如遇不可抗力,供应商确实不能按时送达,学校可自行采购。

(3)配送变更:学校有特殊需求时,学校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及时沟 (略) 理。

(4)运输要求:运输车辆符合卫生标准,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的消毒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堆放科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供应商自理。

4、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食材验收

(1)验收流程: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查,食材应清洁,外包装完整,无损伤、破裂现象,无寄生虫等现象。按(食材收货清单)--验斤--验质的程序完成验收,如果中标供应商能提供所投产品企业的《动物检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每次货物验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略) ,监控下进行,监控要清晰,储存时间30天以上,配送清单经验收人签字生效,签字人承担验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食材使用中发现 (略) 理:

①对未按质量要求配送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②若在使用食材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③退(补)货: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单价 、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各学校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6、监督机制

(1)依托于政府的行政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采 (略) (略) (略) 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膳食管理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进行监督检查。

7、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检查出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供货商仓储条件(仓库和冻库)检查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食品中标资格。

(2)被退出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3)如果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按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次序,产生新的中标单位。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前,学校可自行采购。

★四、履约期限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履约期限: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按学校实际需求及时供货。每次供货数量以采购人订货单要求为准。发出订货单至供货时限不超过24小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限价:彰武县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月报价格的97%为最高限价。

按投标比率进行报价。

1、以比率进行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比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比率。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食材价格、食材损耗、包装、运输、仓储、装卸费、二次搬运、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保险、利润、政策性规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

★六、其他

1、本项目共分4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

2、中标优先机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每个包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顺序:001,002,003,004)。如同一投标供应商为多个采购包的中标人,则按照其所投包组顺序进行确定,优先选择序号在前的包组被推荐为中标人,其他包组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例如:投标供应商所投采购包为001、002、003、004,其在采购包001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则被推荐为采购包001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下一采购包被推荐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交货时间:一年,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且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货地点:彰 (略) 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当月发生,验收合格,次月付款,财政拨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付出。
4★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所采货物使用完毕。
6★热线支持:需要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7★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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