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及视频网络通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办公及视频网络通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FZZX#
1.2项目名称: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办 (略) 络通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元(2025年)
1.4最高限价:#元(2025年)
1.5采购需求: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位 (略) 通京大道5号,日常办公需要与南通东站四楼交通云中心机房(以下简称交通云中心)、道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中心( (略) 28号)、热线中心有数据业务联系。另外,为满足视频通讯需求,需要在火车站、通沙汽渡部署数据专线。本次拟采购 (略) 包括:发展中心至交通云中心机房的业务专线、考试中心至交通云中心机房的业务专线、火车站视频数据专线、通沙汽渡视频数据专线以及相应的运行维护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6整体项目服务期为3年。
1.7行业划分: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 (略) 资质可以 (略) (略) 的相关资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略) 网站
3.3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 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室(通京大道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略) 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2月25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室(通京大道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 (略) (略) 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标段”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启、磋商。
7.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略) 通京大道5号
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051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 (略)
地址: (略) (略) 诚信街22号中交投资大厦15层
联系人:焦工
联系方式:#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工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FZZX#
1.2项目名称: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办 (略) 络通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元(2025年)
1.4最高限价:#元(2025年)
1.5采购需求: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位 (略) 通京大道5号,日常办公需要与南通东站四楼交通云中心机房(以下简称交通云中心)、道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中心( (略) 28号)、热线中心有数据业务联系。另外,为满足视频通讯需求,需要在火车站、通沙汽渡部署数据专线。本次拟采购 (略) 包括:发展中心至交通云中心机房的业务专线、考试中心至交通云中心机房的业务专线、火车站视频数据专线、通沙汽渡视频数据专线以及相应的运行维护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6整体项目服务期为3年。
1.7行业划分: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 (略) 资质可以 (略) (略) 的相关资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略) 网站
3.3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 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室(通京大道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略) 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2月25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室(通京大道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 (略) (略) 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标段”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启、磋商。
7.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略) 通京大道5号
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051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 (略)
地址: (略) (略) 诚信街22号中交投资大厦15层
联系人: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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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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