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效益,现结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方向
根 (略)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实行“因素法”分配: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二、资金使用总量
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589号)精神,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略)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略)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略)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略)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略)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略)元。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发展((略)元)
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313号)要求,要把发展产业作为衔接资金支持的重点,中央衔接资金逐年稳步提高用于产业的比重。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1)支持脱贫村、移民村产业发展((略)元)
1. (略) 2025年产业帮扶到户奖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2025年符合产业补贴标准的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种植、养殖业进行补贴。(实施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2.扁担沟镇西沟沿村蔬菜大棚维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更换西沟沿村集体大棚棚膜、升降 (略) ,改建大棚供水管线。(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3.扁担沟镇同利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在同利村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8座。(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4.扁担沟镇同利村小拱棚棚膜更换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同利村173座小拱棚棚膜及部分钢架进行更换。(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5.金积镇“十二五”劳务移民温棚建设项目(田桥村)。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新建80m*15m日光温室9座,配套耳房9座(该项目形成资产确权至 (略) )。(实施单位:金积镇;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6.“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为有发展产业意愿但缺乏资金的脱贫户、边缘户给予金融贷款小额信贷贴息政策。(由区 (略) 牵头,各乡镇配合;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7.吴忠林场新品种示范园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具体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略)元)。建设内容:1.种植果树示范园190亩,栽植山楂、桃树、李子树等,配套节水滴管及园艺地布铺设等;2.苹果 (略) 建设、建设水肥一体化泵房1座。(实施单位:吴忠林场;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2)支持一般村产业发展((略)元)
1.板桥乡滨河早元现代农业日光温室 (略) (二期)及智慧农业提升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略)元)。建设内容:新建10座日光温室(包含耳房),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实施单位:板桥乡;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2.郭家桥乡涝河桥村“村企共建”绿色食品深加工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一至四层车间走廊部分进行封闭改造,采购冻干机等设施设备3台。(实施单位:郭家桥乡;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3.马莲渠乡陈木闸村谷典磨坊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采购真空包装机1台、玉米颗粒粉碎机1台、建设加工车间等储粮仓库及相关基础设施。(实施单位:马莲渠乡;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4.上桥镇花寺村辣椒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采购辣椒加工设备等。(实施单位:上桥镇;完成时限:7月30日前)
(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略)元)
1.金积镇郝渠村人居环境整治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15.(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具体为: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略)元)。建设内容: (略) 2494米,铺设面包砖铺装4366平方米、道牙1081米,新建挡墙460米、树池181个、平桥5座、涵洞10座、渠道100米, (略) 4306米,新建检查井75座、沉泥井17座、提升泵站1座。(实施单位:金积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2.高闸镇周闸村毛庄子边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17.(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具体为: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略)元)。建设内容:新建生产桥32座, (略) 775平方米,砌护沟道1685米,新建渠道430米, (略) 1107平方米,铺设道牙274米、路面1670平方米、面包砖4587平方米,新建树池420个、挡墙900米。(实施单位:高闸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3.上桥镇“十三五”劳务移 (略) 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维修劳务移民 (略) (锦都城)漏雨楼屋顶、楼外墙瓷砖脱落。(实施单位:上桥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4.扁担沟镇渔光湖村屋顶维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渔光湖村90户脱贫户、移民家庭漏雨屋顶进行维修。(实施单位:渔光湖村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三)落实其他扶持政策((略)元)
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1.“雨露计划”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2025学年接受中、高职教育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学生进行补助,予以扶持。(实施单位:区 (略) 牵头,各乡镇配合;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2.2025年公益性岗位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为脱贫户(含监测户)提供就业岗位,提供约360个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实施单位: (略) 牵头,各乡镇配合;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3.2025年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针 (略) 内16-65岁脱贫户(含监测户),优先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工作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计划设置就业岗位数量100个,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实施单位:区 (略) 牵头,各乡镇配合;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四、资金使用要求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快项目方案编制,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的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任务、时间节点如期完工,由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同时,要落实好资金使用绩效主体责任,项目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和绩效评价等信 (略) 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示公告。严格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紧紧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坚持“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科学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方案编制,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任务、时间节点如期开工完工,确保衔接资金4月底、6月底、9月底资金支付进度分别达到40%、60%、90%以上,如未按时间节点进行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将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使用。同时可根据《宁夏回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提取不超过1%的项目管理费。
(略) (略) (略)
2025年2月14日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效益,现结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方向
根 (略)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实行“因素法”分配: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二、资金使用总量
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589号)精神,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略)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略)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略)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略)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略)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略)元。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发展((略)元)
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313号)要求,要把发展产业作为衔接资金支持的重点,中央衔接资金逐年稳步提高用于产业的比重。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1)支持脱贫村、移民村产业发展((略)元)
1. (略) 2025年产业帮扶到户奖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2025年符合产业补贴标准的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种植、养殖业进行补贴。(实施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2.扁担沟镇西沟沿村蔬菜大棚维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更换西沟沿村集体大棚棚膜、升降 (略) ,改建大棚供水管线。(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3.扁担沟镇同利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在同利村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8座。(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4.扁担沟镇同利村小拱棚棚膜更换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同利村173座小拱棚棚膜及部分钢架进行更换。(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5.金积镇“十二五”劳务移民温棚建设项目(田桥村)。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新建80m*15m日光温室9座,配套耳房9座(该项目形成资产确权至 (略) )。(实施单位:金积镇;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6.“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为有发展产业意愿但缺乏资金的脱贫户、边缘户给予金融贷款小额信贷贴息政策。(由区 (略) 牵头,各乡镇配合;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7.吴忠林场新品种示范园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具体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略)元)。建设内容:1.种植果树示范园190亩,栽植山楂、桃树、李子树等,配套节水滴管及园艺地布铺设等;2.苹果 (略) 建设、建设水肥一体化泵房1座。(实施单位:吴忠林场;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2)支持一般村产业发展((略)元)
1.板桥乡滨河早元现代农业日光温室 (略) (二期)及智慧农业提升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略)元)。建设内容:新建10座日光温室(包含耳房),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实施单位:板桥乡;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2.郭家桥乡涝河桥村“村企共建”绿色食品深加工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一至四层车间走廊部分进行封闭改造,采购冻干机等设施设备3台。(实施单位:郭家桥乡;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3.马莲渠乡陈木闸村谷典磨坊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采购真空包装机1台、玉米颗粒粉碎机1台、建设加工车间等储粮仓库及相关基础设施。(实施单位:马莲渠乡;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4.上桥镇花寺村辣椒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采购辣椒加工设备等。(实施单位:上桥镇;完成时限:7月30日前)
(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略)元)
1.金积镇郝渠村人居环境整治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15.(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具体为: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略)元)。建设内容: (略) 2494米,铺设面包砖铺装4366平方米、道牙1081米,新建挡墙460米、树池181个、平桥5座、涵洞10座、渠道100米, (略) 4306米,新建检查井75座、沉泥井17座、提升泵站1座。(实施单位:金积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2.高闸镇周闸村毛庄子边沟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17.(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具体为: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略)元)。建设内容:新建生产桥32座, (略) 775平方米,砌护沟道1685米,新建渠道430米, (略) 1107平方米,铺设道牙274米、路面1670平方米、面包砖4587平方米,新建树池420个、挡墙900米。(实施单位:高闸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3.上桥镇“十三五”劳务移 (略) 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维修劳务移民 (略) (锦都城)漏雨楼屋顶、楼外墙瓷砖脱落。(实施单位:上桥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4.扁担沟镇渔光湖村屋顶维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渔光湖村90户脱贫户、移民家庭漏雨屋顶进行维修。(实施单位:渔光湖村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三)落实其他扶持政策((略)元)
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1.“雨露计划”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对2025学年接受中、高职教育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学生进行补助,予以扶持。(实施单位:区 (略) 牵头,各乡镇配合;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2.2025年公益性岗位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为脱贫户(含监测户)提供就业岗位,提供约360个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实施单位: (略) 牵头,各乡镇配合;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3.2025年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略)元。建设内容:针 (略) 内16-65岁脱贫户(含监测户),优先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工作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计划设置就业岗位数量100个,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实施单位:区 (略) 牵头,各乡镇配合;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四、资金使用要求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快项目方案编制,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的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任务、时间节点如期完工,由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同时,要落实好资金使用绩效主体责任,项目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和绩效评价等信 (略) 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示公告。严格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紧紧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坚持“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科学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方案编制,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任务、时间节点如期开工完工,确保衔接资金4月底、6月底、9月底资金支付进度分别达到40%、60%、90%以上,如未按时间节点进行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将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使用。同时可根据《宁夏回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提取不超过1%的项目管理费。
(略) (略) (略)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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